㈠ 老人合法自書房產遺囑的條件是什麼
一、老人合法自書房產遺囑的條件是什麼?
(一)實質條件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年滿18周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不得處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二)形式條件
1、遺囑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
列印出遺囑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列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
2、遺囑須由遺囑人簽名
遺囑人的簽名須由遺囑人親筆寫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蓋章手印或畫押等方式代替。無遺囑人簽名的自書遺囑,應為無效。自書遺囑如需塗改、增刪時,遺囑人也須於塗改、增刪處簽名並註明時間,否則,其塗乞討、增刪的內容無效。
3、遺囑須註明年、月、日
遺囑中的時間記載是確定遺囑人的遺囑能力的准據,也是在有多份遺囑時確定各份遺囑先後的准據。遺囑中未註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體的,例如,只註明年、月,而未寫日的,遺囑不能生效。
二、法律依據
按照我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第二十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公證遺囑比自書遺囑效力大.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40條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老人作為財產的所有者,有權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合法的處理,可以通過確定自書遺囑的方式來進行認定,具體情況下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來進行處理,另外,有關見證人的確定上,一般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認定,並且不得與繼承人有直接的利益關系。
延伸閱讀:
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麼?
自書遺囑需要公證嗎
㈡ 老人立遺囑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立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2、遺囑只能處分遺囑人的個人財產;3、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4、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繼承人的繼承權;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㈢ 老人立遺囑有哪些要求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2、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3、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4、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5、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6、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7、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8、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9、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10、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11、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㈣ 什麼情況下可以立遺囑立遺囑怎麼寫才能起到法律作用
應該按照以下的寫法來寫才會具有法律效力:
1、應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自書遺囑既不能由他人代筆,也不能用打字機列印,只能由遺囑人自己用筆(是鋼筆還是毛筆等不限)將其意思記錄下來,但遺囑人設立自書遺囑不得以鉛筆及其他易於塗改的筆書寫。
2、遺囑應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遺囑人簽名是自書遺囑的基本要求,它既證明遺囑確為遺囑人親自書寫的,也證明著遺囑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人的簽名須由遺囑人親筆書上自己的名字,而不能以蓋章手印或畫押等方式代替。無遺囑人簽名的自書遺囑,應為無效。若遺囑有2頁以上,遺囑人應當在每頁上簽字確認。
3.由立遺囑人在遺囑結尾使用公歷註明年、月、日。遺囑人在自書遺囑中須註明立遺囑的時間。遺囑中的時間記載是確定遺囑人的遺囑能力的准據,也是在有多份遺囑時確定各份遺囑先後的標准。自書遺囑中註明的時間原則上應為遺囑製作完畢,遺囑人簽名之日。遺囑中未註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體的,例如只註明年、月,而未寫日,遺囑不能生效。
4.遺內容盡量不要塗改,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自書遺囑如需塗改、增刪時,遺囑人也應於塗改、增刪處簽名並註明時間,否則,其塗改、增刪的內容無效。
5、以上對於自書遺囑已經非常清楚,已具備法律效力。民間實踐實踐過程中,有時候還邀請見證人簽名蓋章證明,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在寫自書遺囑的時候最好是能夠清楚具體的法律規范,如果不清楚法律規范是怎麼樣,直接寫自書遺囑也沒有任何意義。
㈤ 老人在什麼情況下立遺囑有效
法律分析: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但不是誰都可以訂立遺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㈥ 老人怎樣寫遺囑
老父名下的房產還有嗎?應該沒了吧?所以談不上立遺囑分配了。時機已經被他錯過了,2002年小兒去世時就應該把商品房拿到手,因為本來他就是主要的出資人。小兒老婆最多隻能得到這套房子的四分之一,現在被媳婦騙賣了,不知還能不能通過打官司要回來。還有老家小兒名下的房子從法律上說就是死者遺產了,老父無權一個人處分。最好去咨詢一下發證的房管處和律師,人死了怎麼改名字?法律規定,遺產無遺囑的,按第一順序繼承,即配偶、子女、父母。老婆離婚就是放棄了,女兒和老父都有繼承權,所以房產可以全部給大兒子,但還是要留一點給小孫女,用金錢來作為補償。。
㈦ 老人如何立遺囑
遺囑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緊急情況下)五種形式,老人可以結合自身情況自行選擇遺囑形式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也可以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㈧ 8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
必須是老人個人合法財產。80歲的老人立遺囑:要能夠表達自己的真實意願,所處分的是遺囑人的個人財產,遺囑的內容不能違背社會公共利益,不能違反法律規定,立遺囑人要具備立遺囑的能力,這樣的遺囑才具備法律效力。
80歲老人遺囑的特徵是: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並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4、急情況下,才能採用口頭形式,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5、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因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死亡後的財產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死亡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所以,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的條件。
公證立遺囑需要去哪裡辦理:公證立遺囑需要到公證部門辦理,到公證處立遺囑的程序是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並填寫公證申請表。遺囑人因身體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可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請求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家裡辦理。
申辦遺囑公證要提交的材料:1、立遺囑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2、遺囑草稿;3、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產權證明。申辦遺囑公證首先要填寫公證申請表,遺囑人填寫申請表有困難的,由公證人員代寫,遺囑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按手印。
老人需要立遺囑的話,遺囑有非常多的形式,遺囑屬於單方面的法律行為,立遺囑人可通過書面形式寫遺囑,也可以立口頭的遺囑,立遺囑時不能進行代理,遺囑必須能夠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願,不能違反法律規定,立代書遺囑時,需要有見證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繼承法》第十三條,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㈨ 老人如何立遺囑才有效
老人立遺囑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即為有效:
1、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立遺囑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公證遺囑未經公證撤銷,都是有效的;
2、自書遺囑要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