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七十多歲老人誤工費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70歲誤工費賠償標准:誤工費和年齡沒有必然的關系,如果有實際收入,因此而減少收入有誤工費。要是沒有實際收入的,就沒有誤工費。
對於誤工費的計算主要從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兩個方面進行考慮,並沒有從年齡上來限制誤工費的相關規定。很顯然,能否主張誤工費關鍵要看受害人有無收入來源,即在事故發生前,受害人是否具備勞動能力,能否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收入來源,而不是以年齡作為判斷標準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Ⅱ 老人是否有誤工費
1、65歲的農村老人如果導致了誤工損失,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第一,所謂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入的賠償費用。關於勞動能力喪失進行的誤工費等費用的賠償,現階段世界各國所採用的理論依據主要有所得喪失說、勞動能力喪失說和生活來源喪失說三種學說,但我國在立法和司法實務中所採用的理論是生活來源喪失說。其與所得喪失說、勞動能力喪失說的根本區別在於:一是該說對殘疾者勞動能力喪失賠償所依據的,並不是傷害前後勞動收入之間的差額,因而其與所得喪失沒有密切的關系;二是該說確定受害人勞動能力的賠償,基本上不考慮受害人受害之前的體能、技能、教育狀態等勞動能力的構成因素,並以此確定所喪失勞動能力的價值指標,這樣,該說和勞動能力喪失所依據的標准也沒有任何關系。也就是說,生活來源喪失說理論認為,受害人勞動能力喪失或減少,必然導致其生活來源喪失,因而應當賠償受害人的生活補助費,使其生活來源能夠恢復。其賠償所救濟的,既不是勞動能力喪失的本身,也不是受害人致殘前後的收入差額,而是受害人致殘前後生活來源的差額。因此,基於侵權法的完全賠償的原則,盡管我國司法解釋中規定了「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字眼,但賠償的標准並不是喪失的勞動能力,而是生活補助費。第二,雖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的《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了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但退休在某種意義上更多的是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的一種待遇,而廣大農村多數六七十歲的農民還不能享受這種退休待遇。特別是近年來,隨著農村年輕勞動力外出打工人數的大量增多,多數農村留守的六七十歲的男性農民不得不繼續承包著責任田,仍然依靠自己的勞動維持生計,亦然是家庭經濟來源的主力,無須子女贍養。即使有子女給付贍養費,但這些六七十歲的男性農民中那些靠從事正常勞動取得收入的人,因遭遇侵害而無法從事正常勞動所失去利益也應當獲得賠償。同時,在現實生活中,即使是城鎮或國家法定的企業已退休的人員,還有大量的被返聘的現象。因此,片面的以一定的年齡作為勞動能力喪失的依據,既無明確的法律依據,也與我國的國情、社情不相符。第三,隨著人們生活條件的極大改善,人均壽命不但得到相對的提高,而且勞動者勞動能力的減弱與喪失也必然大大遲延。據世界衛生組織的一份報告稱,中國目前人均壽命男71歲,女74歲。中國科學院2007年2月11日發布的《中國可持續發展總綱(國家卷)》指出,目前,中國人均預期壽命為71.8歲,到2010年將達到72.5歲。由此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規定中把「60歲「作為賠償年齡的上限,不僅越來越不符合目前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已達到71.8歲的實際,而且也不利於損害責任的增強和違法成本的增加。由此又說明,勞動者喪失勞動能力的年齡也應當予以遲延。誤工費的內容和我們的生活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在生活中,非常多的違法犯罪行為,有些是處於故意,有些則是因為不小心,也就是過失導致的,但是無論哪一種主觀意識,只要有人受傷,有人需要住院,那麼產生的誤工費,醫療費,還有護理費等都是由行為人承擔的。
Ⅲ 70歲老人誤工費多少一天
法律分析:根據其每月具體的工資來決定。交通事故70歲的受害人只要有正常穩定的工資收入都是可以得到誤工費的賠償的。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Ⅳ 70歲老人有誤工費嗎
法律分析:70歲以上老人如果沒有退休金,且依靠自己勞動維持生計的,因受傷而停止工作的誤工損失應當得到賠償。我國法律規定的誤工費賠償,是從受害人實際遭受的誤工損失角度設計的,並不是以年齡進行限制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Ⅳ 老人有誤工費嗎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60歲以上老人是有誤工費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的。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Ⅵ 70歲的老人發生交通事故誤工費如何計算
70歲的老人若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是不會有誤工費的賠償的,但若其確有誤工情形的,可以主張誤工費賠償。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釋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Ⅶ 交通事故60歲以上的老人是否有誤工費
一、交通事故60歲以上的老人是否有誤工費
1、交通事故60歲以上的老人是否有誤工費,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1)退休人員退休後,仍繼續參加工作而造成其人身損害時,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誤工費賠償;
(2)但是如果退休人員退休後就閑賦在家,那麼就不會有誤工費。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誤工費應該如何計算
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准,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於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得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
(1)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
(2)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Ⅷ 60歲老人交通事故誤工費的問題
60歲以上老人如果有工作收入的,因交通事故受傷的會有誤工費。誤工費是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Ⅸ 超60歲誤工費最新標准
法律分析: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將男職工的退休年齡確定為60周歲,女職工為55歲或50歲,這並不表明退休職工喪失勞動能力,如果有事實證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勞動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損害而不能從事原有的工作或勞動,確因誤工而遭受了收入的喪失或減少的,被認定為無勞動能力則不合理。退休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勞動者的一種待遇,是憲法規定的休息權在勞動法上的體現。在城鎮,退休職工受返聘的現象並不鮮見;在廣大農村,很多老年人還在繼續勞動。因此,只要存在收入減損,均可以主張誤工費。當然,在計算誤工費的賠償數額時,應考慮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和收入狀況,以及傷害對勞動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響程度,酌情計算誤工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可見,法律並未排除老人的誤工費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