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50歲以後如何繳納社保
如果50歲以後開始繳納社保,應當注意什麼?如果50歲開始繳納,至少也要需要65歲以後才能辦理退休,自己給自己延長退休,這是比較久的。
01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以靈活就業人員辦理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按時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你今年已經50歲,才開始辦理養老保險,從時間上來說雖然有點晚,繳滿15年可能已經超過了65歲。
但是15年以後,也許延遲到65歲退休已經是常態化,如果是那樣,你也算是按時退休了。
雖然按照目前的政策,靈活就業人員不能以一次性補繳的方式來增加繳費年限,但是政策變化這個因素,我們是很難預測的,現在不能補繳,並不代表今後不能補繳,10以後隨著老年化進程的加快,也許又可以補繳了。
02
當然如果想在60歲辦理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最不吃虧的。因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現在對於年滿45歲以上的人員,政策上還是比較靈活的,既可以逐年補繳,也可以採取一次性補繳的方式,最高補繳年限為15年。
如果已經年滿50歲以上的人員,如果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在59周歲之前採取逐年繳費的方式,除了個人繳費以外,每年國家還有一定的補助,到了60周歲再補繳餘下的繳費年限,補繳的年限是沒有政府補助的,補繳完成後即可辦理基本養老金的領取手續。
綜上所述,如果50歲以後開始繳納社保,如果是辦理的職工養老保險,需要65歲以後才能辦理退休,從年齡上看有所吃虧,但是從領取養老金的角度看不吃虧;
如果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通過一次性補繳後可在60周歲辦理退休。但是各地政策還是有區別的,最好還是去當地人社局咨詢清楚比較好。
㈡ 剛退休幾個月就去世了,交了40年的社保怎麼辦可以繼承嗎
當然可以繼承!這種事情我曾經歷過,因此我的回答,可供你參考借鑒。
我的岳父大人在2015年去世,他領取退休養老金只有2年時間。當時,我也對此事很茫然,不知道該怎麼辦?
後來岳父大人的喪事辦理結束,我才跑去社局詢問此事的處理,以及享有哪些權益,需要怎麼辦理,逐一了解之後,自已心裡才平靜了一些。
首先說說去世後,社保中可以繼承的部分,那就是個人賬戶上的余額。
我們都知道社保養老金繳費中,一部分進入社保基金賬戶,由全國社保統一調節使用;另一部分則進入個人賬戶,這部分錢就是屬於保民的個人私有財產,它是可以繼承的。
如果去逝者還有職業(企業)年金,那麼個這部分也是屬於個人所有財產,它也是可以繼承的。
當然,無論是社保個人賬戶,還是職業(企業)年金,都只能是繼承那些餘下的部分金額。
比如,題主所說的人在60歲退休,領取退休養老金5個月去逝,那麼此人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企業)年金,還餘134個月的余額,便可以被子女繼承。這主要是60歲退休是按139個月在計發,所以還會餘下134個月。
其次,還可以領取喪葬補貼和撫恤金。
領取喪葬補貼,除了要開具死亡證明之外,很多地方都會要求開具 火化證明 ,否則是無法享受到這筆費用的。而我岳父當年便是沒有火化下葬,後來也因此無法享受喪葬補貼。這一點題主應該根據自已的情況,提前做好心理准備。
當然,有些時候,晚輩為了尊重逝者的遺願,不想被火化下葬,那就只能放棄喪葬補貼的領取。
撫恤金的領取, 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退休養老金;如果是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則領取20個月退休養老金;若是公務員退休,則領取40個月退休養老金!
同時各地喪葬費和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逝後的撫恤金,也會有所不同,它主要是由各地省級單位制定標准。
就拿重慶來說,喪葬費只有2000元,企業退休撫恤金15個月。而有些地方喪葬費5000元,撫恤金10個月。
第三,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如果死者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那麼其去逝之後,還可以領取遺屬補助費。
它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給予的定期或臨時補助費。補助費的多少,根據享受遺屬補助的人數和其生活困難的程度來確定。對因工死亡的,補助費標准可適當提高一些,但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
通常情況下,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當然各地標准也會有所不同,並不是全國通行的一個標准,它會根據各地經濟發展與生活水平而定。
當然,建議題主還是去當地社保機關詢問一下,畢竟各地會有所不同。
樓主你好,剛剛退休幾個月就去世了,交了40年的社保怎麼辦?可以繼承嗎?社保是可以繼承的,它主要繼承的是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當中的余額,還有就是個人醫療保險賬戶當中的余額,這兩部分是可以完全依法繼承。但是我需要說明的是,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的余額並不是像我們想像中的這么多,雖然說過去繳納了40年的養老保險,可能在交費總額上達到了20萬 30萬甚至更高的水平,但其實進入到個人賬戶當中的余額只是繳費總額的一小部分,大概是1/3。
所以即便就算是有40年的實際繳費年限,據我推測,最終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的總額應當來講是不會超過8萬塊錢的,甚至有的人都不會超過5萬塊錢,所以這並不是一個很多的數額,當然除了這個個人賬戶能夠繼承之外,還可以獲得一筆喪葬撫恤費的待遇,這個喪葬撫恤費的標准各個地區有所不同。
有些地區會根據 社會 平均工資來計算大概最長不超過一年的時間領取,有些地區會根據平均養老金來領取,大概最長是超超過三年的標准來領取,總之而言,40年的繳費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那麼基本上是可以領取最長的標准,比如說按這一年發放或者說二年,三年發放,大概也就是幾萬塊錢左右,再加上個人賬戶部分的費用,可能兩者加在一起也就是十幾萬塊錢。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真是不幸。不怕領得少,就怕走得早。
剛退休幾個月就去世了,交了40年的社保,怎麼辦?可以繼承嗎?
說交了40年的社保,但是養老保險制度從1992年才開始建立個人賬戶,很多人更是從1995年以後才開始個人繳費,所以實際繳費年限肯定沒有40年,你應該是把所有的工齡都算為社保繳費年限了。
所以你說交了40年的社保,這個說法並不是很准確。
剛退休幾個月就去世,真的是非常不幸,也是非常不劃算的事情。個人賬戶的錢怎麼辦呢?會被充公嗎?
可以放心,個人賬戶的錢並不會被充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是可以依法繼承的。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錢也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工齡40年,應該是60歲退休,對應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月數是139個月,假如是領了四個月就去世,那麼剩下的135個月的錢就會全部一次性支付給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這是社保法明確規定的。但是需要明確的是,只有個人賬戶的錢可以繼承,統籌賬戶里的錢就不能繼承了,統籌賬戶的錢,其實就充入養老保險基金了。
如果說是個人繳費的話,繳費比例20%,40%的繳費進入到個人賬戶,60%的繳費進入到統籌賬戶,所以,只領了幾個月的養老金,自己的實際繳費的錢肯定是拿不回來了,所以上面那句話很重要,長壽是硬道理,不怕領得少,就怕走得早。
當然了,除了個人賬戶的錢,可以繼承之外,家屬還可以申請兩筆錢,第一筆錢是喪葬補助金,第二筆錢是撫恤金。
一般是需要提交死亡證明,與死者的關系證明,身份證等材料,在60天內向社保機構進行申請。
這兩筆錢有多少錢呢?全國的標准並不統一,每個地方設定的金額也是不一樣的,因地而異。
比如說北京的喪葬補助金是一次性5000元。
吉林省的喪葬補助金1200元,並以退休人員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10個月為其遺屬發放撫恤金,供養直系親屬三人以上的,按12個月標准發放。
所以要以每個省份的實際規定為准。
是這樣的,剛退休幾個月就去世了,這是非常不幸的了,因為像有40年的工齡,還是很不容易的,養老金待遇一般也會比較高,可是現在才領取幾個月就去世了,確實可惜。對於家屬來說,在悲痛之餘,也不要忘了領取這么幾筆錢:
一是死者的個人社保賬戶余額,像社保繳費年限有40年的話,這里主要指實際繳費年限,那麼社保個人賬戶里的錢,像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這些錢都是可以由家屬來繼承的。
二是喪葬費和撫恤金。像喪葬費的標准一般是幾千塊錢,撫恤費的話也就是10個月左右的養老金水平。
至於說家屬代替死者來領取以後的養老金,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對於家屬來說,需要第一時間攜帶死者的死亡證明資料去辦理,領取上述福利。不能隱瞞信息,冒用死者名義去領取養老金,這是違法的。
@社保當家,感謝你的閱讀。
這個問題又涉及雙軌制,雙重標准,公務員、事業單位,與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幾個月就去世了,公務員能領到40個月的工資,靈話就業能領10個月工資,這就是差別!
公務員,事業編,並沒交幾年社保,下崗靈活就業人員從92年開始交社保,證明,社保交的多,並不一定開的多,只有真正的並軌,才能體現公平公正!
恐怕這個人不會交40年的社保,咱不管他交多少年,退休後沒多長時間去世,上半月去世領當月半月退休金,下半月去世領全月退休金,個人賬戶剩餘的退休金能退還給家屬。
辛辛苦苦交了一輩子的社保,結果剛退休就不幸去世了,那麼交了幾十年的社保就白交了嗎?在繳納養老保險之後,要到退休年齡才可以領取到費用,但是有的人可能並沒有辦法活到領取退休金的那一天,按照相關規定,退休金在人去世之後是需要給家屬的。
根據國家相關的規定:養老金的領取未滿139個月的,養老金個人帳戶里的余額是可以繼承的。繼承人只需要拿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繼承的公證文書、身份證、戶口薄、到當地的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去把它取出來就可以了。《民法典》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遺產繼承的方式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在當事人已經去世的情況下,養老保險的這些費用是直接給的家屬,如果老人在去世之前寫下了退休金的繼承問題的,則需要按照老人的遺囑來進行合適的分配。
首先糾正一下你的問題,我國最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才在個別城市開始試點實行養老統籌、建立個人養老統籌帳戶,至今最早的不到30年,所以社保不存在繳納40年的問題。
再說你提的具體問題。大家知道,社保帳戶分為個人帳戶和集體帳戶兩部分。個人帳戶的錢是從你個人每個月的工資上扣除的,屬於你個人的錢,其中包括你個人帳戶中資金同期的銀行利息在內,都是你的錢。集體帳戶則是集體每個月為你代繳的,是集體的錢。退休人員每個月所領取的養老金,是按一定比例,從個人帳戶和集體帳戶中分別劃撥的。
你說的這種情況,個人帳戶里的錢肯定沒有用完,而且剩餘很多。剩餘部分,包括個人帳戶中本金和利息在內,配偶或直系親屬完全可以繼承,但集體帳戶里的錢是不能繼承的。
希望我的回答讓能你滿意!
真是不幸,還請節哀!
老年人身體 健康 最重要,錢財都是身外之物,有一個 健康 的身體,那麼就能夠多領幾年養老金,如果是身體不好,那麼可能享受到的待遇就比較少了。
而對於老年人來說,退休幾個月就走了,交了40年的社保,是可以繼承的,而且也可以獲得喪葬費以及撫恤金等等。
1、社保可以繼承根據相關規定,社保中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繼承的。如果是繳納了40年的社保,而且只是退休了幾個月,也就是只領了幾個月的養老金,那麼剩餘的個人賬戶中的錢顯然還有不少,這部分個人賬戶中剩餘的錢是可以繼承的。
但是基礎賬戶中的錢,不論是企業繳納的,還是個人繳納的納入基礎賬戶的錢,就沒有辦法繼承了。
因此,如果老人只領了幾個月的退休金,那麼個人賬戶中剩餘的錢是可以繼承的。
2、可以申領喪葬費補貼和撫恤金根據規定,退休老人去世,還能夠享受到喪葬費補貼的待遇,以及撫恤金,救濟金等待遇。一般來說,喪葬費補貼和撫恤金發放,是否因公死亡,是否是因病死亡,還有死亡年齡,可能各個省市的具體補貼標准都不太一樣,這個還要根據各個地方的具體規定執行。
比如有些省規定,病故退休職工,喪葬費補貼為4000元,如果是因公死亡職工,喪葬費補貼就是5000元。如果是因病死亡或者非因公死亡的職工,撫恤金補貼為10個月的工資,而因公死亡的職工,撫恤金就可以補貼20個月。
還有救濟金,各個地方規定也不一樣,如果是一個子女,那麼一次性救濟金可能就是6個月工資,兩個子女救濟金可能就是9個月工資,如果是三個和三個以上子女,那麼救濟金補貼可以達到12個月工資。
因此,如果老人退休幾個月就走了,家屬也可以申領喪葬費補貼,撫恤金,救濟金等。
3、結論綜上所述,退休沒幾年就走了,真的是不幸。社保中個人賬戶中剩餘的錢是可以繼承的,另外,還可以申請領取喪葬費補貼,撫恤金,以及救濟金等等,這些具體可能每個省市規定都不太一樣。
社保不能繼承,但養老金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可以繼承,還可以領取到一筆喪葬費和撫恤補助金。
辛辛苦苦上班幾十年,好不容易熬到退休,可天公不作美,才領了幾個月的養老金就因病去世了,這對家人來說真的是太難以接受了。願逝者安息,生者堅強。
在這里可以告訴死者的親屬,根據《 社會 保險法》和《繼承法》的規定,死者養老金、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內的余額可以繼承,直系親屬還可以在社保基金領取到一筆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雖然這一塊沒有全國統一的政策,但作為對死者的敬仰,對死者親屬的關心和撫慰,全國各地都有。
以江西省為例,第一,死者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內的余額親屬依法可以繼承; 第二,親屬可以在社保基金領取到5000~7000元的喪葬費; 第三,可以在社保基金領取到一筆撫恤金。具體標準是: 退休公務員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標准40個月的撫恤補助金、退休事業單位人員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標准20個月的撫恤補助金、退休企業職工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養老金標准12個月的撫恤補助金。
領取流量為:
當退休人員因病去世後,死者的親屬(合法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要帶著死者的死亡通知書、火化證、戶口注銷證明、退休證、社保卡和親屬的身份證明材料、戶口簿,在一個月之內到退休地的社保局、醫保局去報告。社保局在接到報告後,會馬上辦理一個養老金停發手續,然後按照程序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對死者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進行清算,按照相關標准對喪葬費和撫恤金進行撥付。如果一切順利,死者親屬可以在7~10個工作日內領取到上述幾筆款項。
與此同時,醫保部門接到報告後,會及時對死者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進行清算,並依照規定將死者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內的余額全部退還給親屬或指定繼承人。
由此可見,剛退休幾個月就去世了,確實令人痛心。雖然社保不能繼承,但死者養老金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內的余額依法是可以繼承的。
㈢ 社保退休怎麼辦理手續
一、社保退休手續如何辦理?
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延繳的參保人在繳費滿年限的當月)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辦理退休時。
二、對於社保退休手續如何辦理來說,需提交以下資料:
(1)須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一式兩份單位或居委會蓋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3)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如符合下列情況的應提交相應材料:
退休幹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提供《幹部退休通知書》或《幹部退休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保障部門為符合退休條件的被保險人辦理審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續後,從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養老金。
勞動者在符合國家規定的享受養老保險條件時無工作單位,需持本人身份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戶口所在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手續。
以上就是對社保退休手續如何辦理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了解了。小編提醒:社保斷繳會影響養老金領取的額度,因此社保斷繳一定要謹慎。
㈣ 家裡的老人剛退休就去世了,他的社保怎麼辦呢孩子可以繼承嗎
家裡老人剛剛退休就發生突發情況去世,從工作至今已經交了多年的社保,但老人的離去,家中子女是否可以依法繼承成為眾多人疑問的事情。這個當然是可以繼承的,但就是雖然社保可以繼承,但僅僅只是繼承個人賬戶部分養老金的待遇,並不是繼承交費的全額部分因為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它是分為兩個不同的賬戶,一個是個人養老金賬戶,另外一個是統籌養老金賬戶,而統籌養老金賬戶裡面的錢,肯定是沒有辦法繼承的,只能夠繼承個人養老金賬戶裡面的錢。
當然孩子的監護人肯定是自己的父親或者母親,這個是由父親和母親代領。那麼以這樣的方式來完成相應的繼承。所以交納40年領退休金不到幾個月就去試了試,非常惋惜的一件事情,但是作為直系親屬第一繼承人來講,也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喪葬撫恤金和這個個人賬戶余額的繼承。
㈤ 農村老年人的社保到底該怎樣辦理
中國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社會保障問題
一、現階段國家對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條:「國家和社會應當採取措施,健全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第二十條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社會保障法(草案)除了一句:「全復蓋」外。就什麼都看不見了,對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保障隻字未提。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倒退。這個草案的出台不僅是違反憲法,而且是違反國家國際法規的。如1933年國際勞動組織就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殘疾保險和遺囑保險納入條約范圍。這也說明,那些高喊與國際接軌的部門在這些問題上就不出聲了。
原來我們國家都有社會保障政策的,只是那些政策是與農民無關,與農村老年人無緣的,原來的社會保障政策只是保障的有錢人,只是保障的既得利益者,與弱勢群體、農民、農村老年人是完全不沾邊的,也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做法。
最近,各地出台了一些五花百門的城鄉社會保險規定,都是把農民和農村老年人排除在外的,特別是對於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忘記了。最奇怪的是最近出台的農村參戰軍人參加社會保的規定,也是明文規定超過60歲的老退伍軍人不能參加社保,還規定要工體工商戶才能參加,害得一些人只好高價去辦理營業執照(當然是應付的)。能參加的人是占很少,我們不能不懷疑出台這樣的政策是為什麼,在制定這種政策的時候,本來就知道這些參戰人員現在大都超過60歲了,制定者們還是要出台這樣的有名無實的政策。例如我鎮的越戰老兵廖玉輝、何宗友、劉元成、熊華六等都因超過60歲參加不了社會保險。這些政策無不是歧視農民和歧視農村老年人的表現。
在我縣2000年的社會保障上,有航運企業老年退休人員辦理社會保障,只要向社保局每人交8500元,每月可320元,照這樣的辦法,只要二年多就領完自己交納的錢。又在今年我地向家壩庫區移民的政策,失地農村老年人,把自己的國家耕地補償款3萬元上交社會保險局,每月只能領190元,算出來的數據要十三年二個月能領完自己交納的錢。是企業工人要二年多領完自己交納的錢,是農民就要十三年二個月才領完自己交納的錢。企業工人只交納8500元,農民就要交納30000元。這就是城鄉差別。這就是工農差別,這就是社保局制定的違反憲法和法律的政策。這也是同命不同價的翻版。從這個失地農民和企業職工的繳費和領取比例是企業員工是農民的四倍,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天大的笑話。
好在四川珙縣正在推行新的農村老年人社會保障辦法,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只要一次性繳納4800元錢,在交納100元的手續費,每月可領100元到死為止。這個繳費和領取的比例比我縣失地老年農民要13年多領完要好一點。但是,一刀切的方法有待研究。應該「多繳多領」更符合事實。根據物價的高漲看來,每月這100元是有很大的不足。違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把老年人應該從60歲起自作主張的提高到65歲。這也是與法律規定沖突的。
還有一個社保政策是個體工商戶可以參加社會保險,而農民不能參加,這也就是明顯的只照顧有錢的人,而把無錢無勢的農民再次踏入人間地域也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這就明顯的要農民在工商局高價買一張營業執照(本來就是假的),到社會保險局交錢辦社會保險(有事實依據)。
我地已有集體職工下崗人員購買社會保險,凡六十歲以下的,每人連滯納金交四五萬元,滿六十歲起每月領取一千一百多元,只要三年多領完所交納的錢。
有些地方設計的老年農民參加社保是一次性交費,但是每月只領100元,這一百元是拿錢去買來的,100百元能做什麼?農村的低保每人都是150元了,那還是無償的發放的。
09年,6月25日,國務院消息說「農村新型社會保險在全國百分之十的地方試點」。好在總開始試點了。有百利無一害的事,是越早越好。
好在有些人早就在不斷為農民和農村老年人呼籲:
08年11月7日國務院總理張德江說:「各級政府應在完善社保體制中發揮主導作用,進一步利用社保在分配和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提高消費需求,促進經經濟發展」。
08年11月7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王金祥說:「發展社保事業刺激消費擴大內需」。
08年10月27日經濟學家厲以寧說:「最低生活保障有助於擴大內需」。
09年5月21日法學碩士吳國濱說:「農村社保是抵禦金融海嘯的基石」。
2009年06月19日17:14人民政協報政協常委張維慶「實現社會保險的低標准、全覆蓋,當前來看資金問題不是第一位的,關鍵是我們有沒有決心去實現這個目標。」
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無社會保障的困境
根據國家統計:我國有60歲以上的農村老年人一億多,佔全國人口的十分之一多,並且還在不斷增加。全國政協委員孫貴寶說:到本世紀中葉前,農村老年人達4億,佔中國人口三分之一,佔世界人口四分之一。
因農村老年人沒有社會保障,有一部分人有存款,不敢消費。我兩夫妻都是65歲以上老年人,四兒女在外,我們在家要種二十多畝的承包地,還要喂豬、雞等。有一些錢都是為無勞力時准備的,因無保障,只有勞動到咽氣時為止。
我鎮新春村的彭華山,93歲了還要下地幹活,還要擔糞上山種糧食。
我縣新市鎮天宮村楊德雲夫婦都七十多歲,兒媳在外打工,家中承包地要種,孫子要管,98歲的老父要供養。
我鎮民主村趙成壽兩夫婦都80多歲,兒女外出打工,老兩口在家帶四個孫子,還要在家勞動生產,那就是養大兒女還要養孫子。
我鎮新江村王德夫老兩口在家,種地種菜,還要挑菜上街賣。在家還要看管兩個孫兒。上還要撫養80多的老母。自己有積蓄,要出錢買社會保險無望。
以上的農村老年人問題不勝枚舉。
比起有些老年人有社會保險,有退休金,飯後釣魚、打麻將還嗎娘。是天大的差別!
我們農村現在的養老方式有幾種,只佔農村老年人的少數:有夫妻一方養老,這就是一方有退休或者養老金,雙方就用一個人的錢養老;社會養老,養老院,吃低保,這是少數,只佔農村老年人的百分之一二;兒女養老,這是不穩定的,兒女有錢多給,少錢就少給,要自己勞動生產補助。有些子女把父母接進城,兒女有穩定工作的要住長久一點,否則就因各種原因隨時回家。這些隨父母進城的老年人與城裡有收入的老年人是不合群的。城裡的老年人都是說的工資多少,農村去的老年人只有埋怨命生得不好。有的打工子女接父母進城看管孩子,做家務事。與社會無有交往,只是隨打工的需要隨時搬家。因戶口的限制,等子女把城市建好後就回家。
有子女多的,在孝道方面的問題,把老年人喂「轉轉牛」對待,這在農村不少。還有很多啃老、厭老、棄老、虐老的事情太多,這在很多案件中可以看出,這些情況無不與農村老年人問題沒有解決好有一定的關系。
我們時常誇耀說我們的國家在經濟上、建設上,短時間就完成外國幾十年的速度,但是我們從不拿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與外國人比。
農民和農村老年人對國家的貢獻
革命戰爭中,在農民在打戰幹革命,在抗日戰爭中,我們四川就有三百多萬川軍在抗日,這三百多萬川軍都是農民;解放戰爭中,也是無數的農民在浴血奮戰;在對印反擊戰和對越戰爭中,那裡不是農民的兒子在奮戰:到現在的國防建設中哪裡不是農民子弟兵。可是,社保政策的制定者們都忘得一干二凈。
在國家建設中,修公路、修鐵路、架橋梁、建工廠、建城市、修水利哪裡離開了農民,哪裡不是農民是主力軍。農民們不但要出力,很多還是無償的,這些工程沒有農民能行嗎?我們今天的幸福不是農民的勞動和出錢出力能辦到嗎?我們就曾經無償的修工路、學校、政府辦公室、電站、供銷社、醫院等。農民的汗就這樣白流了嗎?農民的錢就這樣白花了嗎?要知道,在那幾年的災害面前,農民是勒緊褲腰帶、是以生命的代價去搞農業和工業的。那時餓死的人是農民,而不是現在有保障的城市人。
農民在長期的時間里,向國家無償的交納農業稅,這也是世界少有的;強行要農民低價向城市交納糧食、豬肉、棉花、糖、油、茶等,農民的貢獻還少了嗎?
改革開放後的前幾年還好,農民在解決溫飽後,亂收費就在農村大行其道,農村的亂收費,有一部門進了他們的腰包,有一部分是修建了城市的部門。例如工商、國土、計生、供電等部門的辦公樓,要是沒有對農民的亂收費和亂罰款,能有今天的高樓大廈嗎?
農民和農村老年人只要有一口氣都要向國家和社會作貢獻。例如今年5月在我鎮新春村6組集資修公路,連80多歲的老人都要交一份。每人交1250元,有一家8個人的就集資了一萬多元。要知道,修公路,不止是農民自己有益,國家的產品下鄉如汽車、摩托車都會多賣幾台。還有新春村7組每人還要集資1600多元。國家的給種糧農民的直補還不貼不了這些集資款。更有我鎮金鴨村三組周家,自己兩口子近七十,還要供養95歲的老娘,95歲老娘還要為集體和國家作貢獻,今年農村公路出資還有老娘一份,每人出300多元少不了一份。
有統計顯示:新華網06年12月31日消息:「全國通過取消農業稅每年減輕農民負擔1200億元」,這也反證明農民每年要向國家多貢獻1200億元。這個數字還少了嗎?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村經濟司杜鷹說:有學者統計,從78年到2003年的25年裡,低價從農民手中拿走了2萬億元人民幣。
06年9月16日教授喬新生文章:79年以來,國家和城市從農村集體土地的轉讓中積累了9萬億元的資產。
以上的兩組數據還沒有統計部門在農村的亂收費和亂罰款,還沒有統計出農民工在城市以低工資出賣勞力的數據。這當然是一個很大的天文數字。工業反哺農業,多吁少取是政府官員的口號。多少年來只是說說而也。
解決農民社保和農村老年人社會保障就無辦法了嗎??
一提到農民社會保障和農村老年人社會保障,個個政府部門都說無錢辦理,個個都把頭搖得象潑浪鼓。事實如何?
1、農村老年人辦理社會保障,是一次性的交費辦理,所交費用要幾年才能領完,也就是前幾年國家是將交納的保費分期付給參保人,這前幾年國家是不會投入的。參保人不斷的投入維持社保機構的運轉。國家的投入要後後幾年的事。難在後面。後面因為國家經濟不斷的好轉,不存在資金的問題。
2、分級別交納,實行「多交多領」「少交少領」;歲數大的少交,因為這些人領取的時間短;歲數小的多交,因為他們領取的時間長一點。制定一個合理的辦法,照顧到大多數人的情況。根據自願原則分期分批辦理。自己繳費,國家補助。例如全國老年人一億多的十分之二能繳費,每人繳費3萬,就是6千萬。前幾年國家是不會補貼的,因為每人繳的費要幾年後才能領完。不斷有人繳進來。不斷有人領出去。就象公共汽車一樣,車箱里紿終滿員。社保機構還可用保費去投資有結余。加上幾年後國家經濟在一好轉。資金問題就更不大了。
3、壓縮公款吃喝、公車消費、公款旅遊,這三公現象是廣大群眾深惡痛絕的毒瘤,是社會的公害,也是政府說要根治的。現在是越來越猖狂。據新華網08年5月23日消息:99年公費出國財政費3000億元、04年公車消費4085億元、公款吃喝2000億元。每年這三公消費在一萬億元。只要把這部分壓縮一點就夠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了。
4、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納稅人的錢,被政府官員拿去搞他自己的表面、政績、形象。為了他自己官位和利益,不惜在政績和形象上下工夫。在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民生工程上不想花錢。不想出力,例如安徽阜陽的白宮政府辦公大樓的腐敗案就能說明問題。例如雲南綏江縣是一個貧困縣,是向家壩庫區,是停建區域。但是政府大院即從沒有停建。縣府大院是在停建通知後修建的,最奇怪的是今年的7月分,說要在綏江召開一個移民會議,有雲南省政府的人參加,為了形象和政績馬上在5月到6月在新建政府大院的前面又違法修建一個會場,花掉二百多萬元。要知道,綏江縣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還沒有搞。民生工程不搞去搞一個只要幾年就被水庫淹掉的官員享受的無益的事情。被這些部門和官員浪費的錢財用於搞社會保障是可以的。以至於05年9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文章認為:「政績工程正成權貴經濟,資金浪費損失4000億元以上」。據新華網貴陽9月25日文章:據建設部官員披露,約五分之一的城鎮建設存在「形象工程」。這五分這一的政府都自己的形象看重,而不關心民生工程,說明我們的政府眼睛只看上,只看自己,而很少看到廣大農村,廣大農民,更不關心農民和農村老年的社會保障問題。
5、壓縮財政開支,財政開支是一個無底洞。全國政協委員馮培恩在07年3月12日說:「中國人均負擔行政費用20年增加23倍」。我們的社會保障增加了多少?07年2月17日財政部長金人慶說:「最不想買單的是增長最快的行政費用」。這說明行政費用的過快增長和社會保障費用的增長是不適應的。
6、減少國有企業的過高工資和紅利也能解決農民和農村老年的社會保障問題。例如平安保險領導人馬鳴哲一個人有6600萬元的工資,加上幾千個國企高管也都壓縮一部分出來,這個農民的事情就好辦了。恐怕還有更多的馬鳴哲的高薪沒有人去管理。因為他們拿的納稅人的錢,而納稅人又無權利參與管理。參與制定政策。所以,百姓隻眼睜睜看他們吃得流油而無能為力。
7、清查一些部門的小金庫,有很多部門把納稅人的錢用於賬外開銷,這也是一個驚人的數字。只要認真清查,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問題不難解決。
8、加強反腐敗,前些年眾所周知的統計數字外逃的貪官就帶走我們國家500億美元。這些錢用於農村的問題完全可以的了。這說明我們的制度有重大的問題,眼看貪官把錢貪下去而搞農民的事總說無錢。連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長都有4億多元的問題,不能不是一個天大的玩笑。加強反腐後,納稅人的錢就用在民生工程上了,少被貪污了。
9、我們國家購買有風險的美國國債8000億美元。還要買歐500億美元,少買一點就夠我們國家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事情了。或者先把我們自己國內的事情,把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事情搞好,有錢再去外國投資也不晚。
10、在設計老年人社會保障資金的繳納和領取的比例上,一定不能違反憲法,以農民的國民待遇,平等待遇。不能搞城市和農村兩種辦法,人為的拉大城鄉差別。如果說就象我前面舉例的我地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與城市的繳費和領取比例相差四倍多的怪事,
總之,只要真正想到農民,事情就好把,相反就難辦。
11、一說到農民的社會保障和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事情,總有人說「沒有錢辦理」「是一個系統大工程,要慢慢來」「要多方論證,要試點」等等消極的主張。但是政府部門提高自己享受的公車一樣,幾個人就把公車的消費從一般的車提高到寶馬一樣。只要政府部門像對待自己增加工資一樣,只要政府部門像漲自己的補貼一樣,政府部門用這樣的速度來辦理,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問題就不難辦理了。
11、據銀監委最新披露:國資商業銀行董事長、副董事長、行長、副行長、總經理等高層,二OO六年、二OO七年、二OO八年,三年,有37家銀行122名高管的年薪酬在1千萬元以上至4千七百七十多萬元。享有4千萬元以上超級年薪酬的分別是9家銀行的15名高管。這九家銀行是浦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上海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淅江銀行、廣東省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這些高管門少一點薪酬,農村搞好了,經濟發達了,自然的薪酬也就增加了。
12、來調節,稅收是一種平衡和減少差別的辦理,提早開征一些稅種,如已提到議事日程上的房產稅也是一個好辦法。開征一個房產稅完全能解決社會保障問題。最近國家已調高煙草稅和酒類消費稅也能解決。
13、最近國家規定社保部門增持國有股的十分之一,也是一大筆資金。這些來源用於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完全沒有問題。
14、加強反腐敗,減少腐敗。不要把我們有限的資金被腐敗分子貪污了,把錢用在民生工程上,用在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上。據材料顯示中國:近2萬貪官外逃攜款8千億元。光是外逃的都有8千億,沒有外逃的又有多少?這些不是解決社保金的資源嗎?為什麼天天喊反腐敗而腐敗是越反越多呢?這不值得我們反思嗎?又有報道說,光是深圳市長許宗衡落馬後,就有一百多貪官外逃,光是資金就帶走100多億元。這種案件為何不去防範?只要用心去反腐敗,這些外逃資金用於民生工程,用於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是用不完的。
搞好農民和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有無好處?
1、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有了社會保障,老年人生活無憂慮,子女無掛念,更好的工作打工。對國家,體現了共產黨和社會主義的優越性,人民擁護。在國際上得到支持,減少一些國家對我們國家在人權方面的指責和刁難。這是一個兩權其美的好辦法。
2、有利於擴大內需,增加消費。這個道理很多官員不理解,他們總以為我國家出錢是吃虧的一方。農村老年人繳納社保資金是一次性的,如農村老年人有一億人,有二成的人繳納,每人一次性交3萬,二千萬人一次性就交了6000億元。領取是分期領走。社會機構就象公共汽車一樣,始終是滿員運行的。社保機構還可把社保資金用於投資收益,困難有多少?
老年人因無保障,有錢只有存起來,不敢消費。這是公認的事實。只要把存款用於購買社會保險後,每月都在領取的養老金,來源有保障。存款就少,消費就增多。存款和領取的養老金同樣是自己的錢,有保障了老年人就放心的消費,這不是擴大內需是什麼?再說,現在的存款利息低,存款的人根本不劃算,用於這種對國家和老年人兩權其美的事為何不可?
3、有利於家庭和目相處,老年人有了社會保障,子女孝順的多了,改變父母和子女的關系有極大的好處。
4、有利於計劃生育,中國人幾千年的養兒防老的傳統,就是無社會保障的結果,只要對於老年人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農民無後顧之憂,什麼超生的、重男輕女的現象就大大改觀。
5、有利於農村土地的流轉,現在的情況是農村老年人在家死守承包地,子女在外工作,兩邊都不放心,老年人在家的承包在也因年老體弱做不好,因為生活無保障又不敢轉包。對於土地沒有發揮地力,老年人也無力耕種。只要有了保障,土地流轉就容易多了。
6、逐步減輕城鄉差別。據中國社科院09年6月15日在京發布的《中國城市藍皮書》稱,「截至2008年末,我國城鎮人口已達6.07億,城鎮化率已達到45.7%。而中國城鄉收入差距在4至6倍左右,而去年全國城鄉收入比為3.31,2000年城鄉收入比只有2.79。城鄉收入差距近幾年持續走高已是不爭的事實」,我們的國家就是以消滅城鄉差別而自豪的,為何城鄉差別還要擴大。這應該是政府部門應著手解決的問題了,其中,把農民和農村社會保障問題搞好就是一項好事。2009-06-25政協委員蔡繼明說,中國權威部門的一份報告顯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財富,財富集中度高於美國。一份報告指出,在超過1億元以上的富豪當中,有2932人是高乾子女。他們占據了億元戶的91%,擁有資產20450餘億元。請政府部門不要忘記還有廣大的農民和農村老年人還沒有社會保障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㈥ 五十歲以上的老人如何辦理社保醫保
摘要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
㈦ 退休了社保卡怎麼辦理流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按照以下流程辦專理:
1、養老保險金屬按時足額繳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基金征繳科申報退休停繳,列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企業需要向社保機構呈報材料的資料有: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社保卡)。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
㈧ 社保退休怎麼辦理手續
自己嘴巴的話,你應該有那個藍色橘的應用版的那個應用,下面就可以申請那個說退休了,領退休金啊!
㈨ 超過60歲怎麼買社保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超過60歲不需要再購買社保了。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最佳選擇,60歲的老人不能購買社保是因為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或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或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的才能購買社保。老年人,按照國際規定,65周歲以上的人確定為老年;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2條規定老年人的年齡起點標準是60周歲。即凡年滿60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屬於老年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在60歲時,一次性補繳滿15年,次月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