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撫養權法院怎麼判
1.2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來說判給女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
『貳』 四個兒子四個女兒老人撫養權歸誰
四個兒子,四個女兒,都是老人的孩子,所以都有撫養權,他們對老人的生活和醫療都是有責任的,所以他們應該共同承擔老人的贍養問題
『叄』 父母平時上班孩子是奶奶在帶,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法官會判給誰
序言:父母平時都在上班,所以孩子就直接交給了孩子的奶奶帶,夫妻兩個人在考慮離婚的時候,孩子的撫養權法官大多數都會判給男方。主要因為想到女方在婚姻生活當中沒有能力照顧孩子,尤其是當孩子已經長大7歲以上,孩子就能夠獨立自主選擇和誰生活在一起。由於母親從小沒有承擔起來照顧孩子的責任,和孩子之間的感情也並不是特別的好,讓孩子離不開奶奶的照顧。
大部分的夫妻在考慮離婚的時候都會想要爭搶孩子的撫養權,更多也是為了讓孩子能跟隨自己生活。孩子的母親認為自己不會考慮再嫁,對孩子的生活不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如果孩子的爸爸日後再娶到一個心狠手辣的後媽,會給孩子造成嚴重的影響。但法官會根據事實依據進行考慮,除非女方有更多的把握能照顧好孩子。
『肆』 老人撫養權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每個成年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兄弟姐妹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贍養老人。父母有多個子女的,子女應當共同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每個孩子承擔多少義務,應當根據每個孩子的生活和經濟條件進行協商,在經濟關系中共同承擔責任,以滿足父母的需要。贍養父母的方式,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對於不在父母身邊的孩子,可以定期支付一定數額的贍養費;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孩子也要時刻關心和照顧父母的生活;當父母因病不能自理時,孩子不僅要分擔醫療費、手術費、住院費,還要承擔照顧和照顧父母的義務。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有義務撫養和教育孩子,孩子有義務贍養和幫助父母。所以,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無論成家後是否與父母生活在一起,都有贍養父母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伍』 如何爭取老人撫養權
我國法律規定,成年子女對年邁的父母有贍養義務,年邁的父母有權利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對於多子女的家庭,贍養義務應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願下訂立贍養內容的協議,訂立贍養協議後子女根據贍養協議來履行贍養義務。對於多子女的家庭來說,簽訂贍養協議將會是避免贍養爭端的一種方式,子女在簽訂贍養協議後可根據贍養協議來履行,既滿足了多方的意願,也履行了贍養義務。
2、無約定贍養協議的,多子女均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應平均承擔並履行贍養義務。對於成年子女來說,成年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間無約定的,多子女間應平均分配贍養義務。多子女都不願履行贍養義務的,父母可將多子女共同起訴到法院。
3、子女不能以不繼承父母遺產為前提而不盡贍養義務。
『陸』 養父母離婚撫養權要怎麼判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典》中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因此,養父母離婚的,養子女的撫養權由養父母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二、八周歲以上就視為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了,所以八周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三、對於兩周歲以上八周歲以下的孩子,主要根據雙方的撫養情況、經濟狀況、雙方老人幫助撫養的情況等綜合考慮。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柒』 關於老人撫養權的問題
民法典對老人多個子女贍養如何劃分沒有規定,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老人有多個子女的,贍養責任可以由子女協商,但需要尊重老人的意願,不得損害老人的權益。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二十條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放棄繼承權後可以不贍養父母嗎
當出現子女不贍養父母的情況,首先了解下相關的法律規定:
1、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2、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和護理。
3、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其次,放棄繼承權與贍養義務並無相關聯系。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均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享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繼承權作為一項民事權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但是與履行贍養義務沒有必然聯系,不得以放棄自己的繼承權為由解除法定的贍養義務。況且,放棄繼承權的表示,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繼承開始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由此可知: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是無條件的。
當父母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時,子女應當給付生活費;當父母有病不能自理時,子女應當悉心照料,讓老人安度晚年。這種贍養義務,不僅是社會主義的道德要求,更是贍養人的法定義務。贍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這一義務。
『捌』 老人哪些情況下可以爭取撫養權
老人可以爭取撫養權的情況如下:
1、孩子的撫養權歸自己更有利於小孩的成長。
2、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
3、孩子從小就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對孩子的身體情況,性格,生活習慣的非常了解。
4、孩子對自己的感情也非常深,願意生活在一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玖』 老人撫養權
這位知友,對於老人的「撫養權」問題,國家《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有明確的規定,現抄錄如下,供你參考。
第二章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十三條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第十九條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條老年人對個人的財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
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與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搶奪、轉移、隱匿或者損毀應當由老年人繼承或者接受贈與的財產。
老年人以遺囑處分財產,應當依法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額。
第二十三條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條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條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系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
老年人未事先確定監護人的,其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第二十七條國家建立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為老年人隨配偶或者贍養人遷徙提供條件,為家庭成員照料老年人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