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家去世的老人怎麼開死亡證明
法律分析:1、正常死亡:人去世後,要取得死亡證明書。在醫院故去,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車禍、工傷、煤氣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兇殺、自殺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應由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這個必須要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殯儀館才會接收遺體。
3、死亡證明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醫院存檔,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銷戶口,一份在火化遺體的時候交由市殯葬管理所留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送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選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基層政權的相互關系由法律規定。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並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貳』 人在家裡去世去哪裡開死亡證明
法律分析:人在家去世,死亡證明到街道辦事處和醫院領取,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委會或村委會或衛生站出具的證明。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規范人口死亡醫學證明和信息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條 人口死亡醫學證明是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說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醫學證明。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全國統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以下簡稱《死亡證》)。《死亡證》共四聯。
(二)《死亡證》簽發對象為在中國大陸死亡的中國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國人(含死亡新生兒)。
(三)《死亡證》簽發單位為負責救治或正常死亡調查的醫療衛生機構。
(四)《死亡證》簽章後生效。醫療衛生機構和公安部門必須准確、完整、及時地填寫《死亡證》四聯(後三聯一致)及《死亡調查記錄》,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偽造、私自塗改。
(五)死者家屬遺失《死亡證》,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向簽發單位申請補發一次。補發辦法如下:已辦理戶籍注銷及殯葬手續的,僅補發第三聯;未辦理戶籍注銷及殯葬手續的,補發第二至第四聯。
(六)未經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證明由公安司法部門按照現行規定及程序辦理。
『叄』 老人在家去世,死亡證明怎麼開
老人在家去世 ,去世後,要找所在轄區的派出所 ,到家裡來看一下 ,然後由派出所出死亡證明 。有的地區必須 打電話給所在區的法醫 ,法醫到家裡看過以後 ,由法醫出死亡證明 。如果你不知道應不應該找法醫 ,首先給所在地的派出所打電話 ,他們如果不能出現場 ,會告訴你法醫的電話號的 。
『肆』 老人在家死亡如何辦理死亡證明
法律分析:在各級醫療機構內因疾病死亡的由該醫療機構負責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在家中因疾病死亡人員,由死亡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負責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
法律依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人口死亡醫學證明和信息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二)《死亡證》簽發對象為在中國大陸死亡的中國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國人(含死亡新生兒)。(三)《死亡證》簽發單位為負責救治或正常死亡調查的醫療衛生機構。
『伍』 老人病故家中如何得到死亡證明
法律分析: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陸』 在家死亡的死亡證明在哪裡開
法律分析:老人在家去世,死亡證明到街道辦事處和醫院領取:
1、正常死亡:人去世後,要取得死亡證明書。在醫院故去,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車禍、工傷、煤氣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兇殺、自殺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應由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這個必須要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殯儀館才會接收遺體。
3、死亡證明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醫院存檔,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銷戶口,一份在火化遺體的時候交由市殯葬管理所留存。
4、開具死亡證明跟戶籍地沒有任何關系,不管戶籍是哪裡的在哪去世就是由當地開。需要注銷戶口再火化的。如果戶籍不在火化地區可以不需要注銷戶口(比如戶籍是在東莞的人在廣州去世火化的,可以不需要注銷戶口也可以火化,但是廣州本地戶籍就必須先注銷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柒』 老人在家死亡證明在哪給開
先到社區居委,在到本地政府,最後到縣或市一級民政局
『捌』 在家去世的人怎麼開死亡證明
法律分析: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下落不明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
『玖』 老年人在家去世怎麼辦死亡證明
法律分析:老人在家去世,死亡證明到街道辦事處和醫院領取:死亡證明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醫院存檔,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銷戶口,一份在火化遺體的時候交由市殯葬管理所留存。開具死亡證明跟戶籍地沒有任何關系,不管戶籍是哪裡的在哪去世就是由當地開。需要注銷戶口再火化的。如果戶籍不在火化地區可以不需要注銷戶口。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系查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拾』 老人在家去世怎麼開死亡證明
您好,若家中老人在家去世之後,首先家屬需要到醫院去領取死亡證明,並按照相應步驟,在為老人辦理喪葬手續即可,若家中老人是國家工作的退休人員,那可以按照一定標准領取喪葬費。
一、老人在家去世如何開證明?
老人在家去世,死亡證明到街道辦事處和醫院領取:
1、正常死亡:人去世後,要取得死亡證明書。在醫院故去,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車禍、工傷、煤氣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兇殺、自殺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應由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這個必須要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殯儀館才會接收遺體。
3、開具死亡證明跟戶籍地沒有任何關系,不管戶籍是哪裡的在哪去世就是由當地開。需要注銷戶口再火化的。如果戶籍不在火化地區可以不需要注銷戶口(比如戶籍是在東莞的人在廣州去世火化的,可以不需要注銷戶口也可以火化,但是廣州本地戶籍就必須先注銷戶口)。
二、宣告死亡的條件有哪些
(1) 自然人失蹤的事實。
指受宣告人離開住所或居所沒有任何音訊,處於生死不明狀態。
(2) 失蹤達到法定期間。
即失蹤人下落不明狀態持續存在達到了法律規定的期間。普通期間為4年,從自然人音訊消失之次日起計算,因戰爭而下落不明的,則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特殊期間為2年,該期間僅適用於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況,如飛機失事等,如能證明失蹤人不可能生還的,不受兩年的期限限制。
(3) 經利害關系人申請。
宣告死亡的利害關系人范圍與宣告失蹤的范圍完全相同。
(4) 法院的受理與宣告。
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請後,先要發出尋找失蹤人的公告,公告期為1年,因意外事故失蹤的人的尋找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間屆滿,生死不明的事實得到確認後,由法院以判決方式宣告失蹤人死亡。判決宣告之日為被宣告人死亡的日期。
宣告失蹤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經程序。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滿4年,但利害關系人只申請宣告失蹤的,人民法院仍然只能作出失蹤宣告,而不能作出死亡宣告。
綜上所述,上文以及經詳盡的說明了能夠宣布死亡的條件和去世之後死亡證明如何開具,一般死亡證明有三份,一份要醫院留著,一份交給派出所注銷戶口,另一份在火化遺體的時候有殯儀館進行保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實施細則》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