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假設由於鄰居關門的聲音過大,導致心臟病犯了,能找他賠償嗎能追究他的責任嗎
不能,取證困難
② 放炮把鄰居老太太嚇死了,會負法律責任嗎
放炮把鄰居老太太嚇死了,這個要根據是否存在主觀故意,而且是否盡到注意義務來綜合判斷。如果能證明是因燃放鞭炮造成的驚嚇因此產生了相關治療費等,則需要賠償。可以先報警,積極提供證據,由警方具體認定。
法律分析
要看具體的情況,首先要看嚇人的那個人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行為能把人嚇死,如果明知道那個人有心臟病,還故意去嚇,就有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要看嚇人的那個人的主觀目的,如果是明知道會嚇死,就是要嚇死他,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如果明知道會嚇死,放任了這種結果可能的發生,也是故意殺人罪,是間接故意。如果明知道會嚇死,但是認為不會嚇死,結果嚇死了,是過失致人死亡罪,是過於自信的過失,如果不知道會嚇死,可能會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能是意外事件,不承擔法律責任。
對於嚇死人不管是故意的還是過失的情況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依照刑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故意殺人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並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之前提。
2、主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體。
3、主觀要件
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③ 我按了兩聲喇叭,老人就中風了,家屬讓我賠償合理嗎
駕車時一定要不按或者是少按喇叭。尤其是在小區內沒有十萬火急的事一定不要按喇叭。我不是路怒族可是正在情況下如果有背後鳴笛的我一定會不高興的。這個路是誰都可以行走的為什開車遇到老年人,按喇叭。老人受到驚嚇中風。是有因果關系的。人都會有老,都會有這一天的。善待老人,就是善待以後的自己。
雖然老人的病發倒地與司機按喇叭沒有直接關系,但是間接關系還是有的。建議開車遇到老年人擋路的時候不要隨便按喇叭的好,老年人特別是有心臟病高血壓的老年人,突然賠償必須證明,他中風和你按喇叭有因果關系,顯然,有良心的醫生不會作證,按幾下喇叭就會引發中風,這在醫學上也沒有根據,刺激,喇叭算刺激,大馬路上,大家都被刺!個人認為,起訴的話,你有一定的勝算,誰起訴誰舉證,對方必須證明老人倒地中風跟你鳴笛有直接聯系,這個證明是比較難的。再說,即使證明有直接聯系,也不是你的全責。
④ 重慶一老人散步被汽車鳴笛聲嚇到,其家屬要求賠償34萬,法院是怎麼判的
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以及老人的身體狀況考慮,最終判決老人死因與汽車鳴笛聲構成了因果關系,所以駕駛員司機負有一定責任,其中保險公司以及司機所在單位三方,共計賠償15萬元。
在這15萬元中,保險公司賠償責任范圍之內的錢財,剩餘賠償款則由司機承擔15%,其所在單位承擔5%,為此事情才告一段落。
寫到最後
事情無疑是痛苦的,對於雙方來說,我覺得都是,但萬幸的是,事情最終有了結果,無需再為這件事費心費力,老人家也能得到安息了。
而留給我們的更多是思考,一些容易忽視的細節,往往可能會造成悲劇的發生。說一說,你對這件事的看法是什麼?歡迎留言。
⑤ 半夜樓上很吵鬧,我上去敲門不開,第二天樓上說老人被嚇死了。讓我賠償,合法嗎
合不合法,可以報案讓司法機關來判斷。
⑥ 湖北司機突然鳴笛致老人倒地身亡,家屬索賠34萬,這個索賠合理嗎
我個人覺得家屬索賠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34萬還是太多了。事發時老人正站在小區門口和朋友老天,旁邊一輛垃圾車正巧開過來,司機鳴笛聲音過大導致老人受到驚嚇摔倒並且後腦勺著地。隨後老人馬上被送到醫院救治,但是由於呼吸衰竭外加顱內出血嚴重還是死亡了。根據法院披露的調查數據顯示,在多名人證的口供下老人死亡和司機鳴笛有一定因果關系,其次事發地是禁鳴區,司機本身行為就已經違規。所以最終法院判決駕駛員張某承擔法律責任,並且賠償受害者家屬損失。那麼家屬要34萬到底合不合理 ?我覺得不合理。
不過,這名司機在禁鳴區鳴笛確實是有點太不應該了。如今社會特別是在城市裡,人口居住密度特別大,所以大家對於安靜的居住環境那是看得越來越重了。一些車輛行駛以及項目施工經常會發出非常大的噪音,這已經對人們生活造成影響。所以設置禁鳴路段,禁鳴區就顯得非常重要。一些司機由於個人習慣往往會犯這個錯誤,這次的張某也是如此,最終他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希望廣大的車主能夠引以為戒。
⑦ 萬聖節把老人嚇死了誰負責
裝扮成鬼怪嚇人的人來負責
惡作劇嚇死人,屬於刑法中的過失致人死亡。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⑧ 湖北男子突然鳴笛致老人受驚身亡,家屬索賠34萬,法院是如何宣判的
一個老人因為司機鳴笛導致死亡,最終法院認為在這個事件當中這個司機是有一定關系的,所以說需要賠償。因為在大眾思維當中,鳴笛並不會導致人們死亡,所以說應該要從輕處罰,最終判處這個司機賠償老頭一家3.4萬元。
明迪的這一個司機,他開的是一輛垃圾車,他以前每次到這的時候都會鳴笛來提醒附近的人過來倒垃圾。因為他是個垃圾車,所以說他的喇叭聲音確實會比較大一些。如果沒有這一聲鳴笛,老人確實也不會死亡,所以說這聲鳴笛確實是導致他死亡的一個原因。但最主要的是,這個老人他本身身體就有些疾病,而這一聲喇叭是導致他這些疾病突然急性發作的一個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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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一個老太太被嚇死了,嚇死她的人要賠償么
依照描述,老太太家屬不能獲得賠償.
主要原因是打架的兩個人沒有過錯.老太太沒有勸架的義務,打架的人也沒有應該知道會危害老太太生命的義務.
民事賠償是要以過錯為要件的,而這個情況不符合不要求過錯的特殊賠償要求.
刑事上就更沒有責任了.兩者沒有故意殺人的故意,也沒有預見的義務,打架並沒有波及老太太的活動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