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府修路拆房子怎麼補償我家是雙女戶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房屋拆遷糾紛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拆遷,應當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法定程序執行。在該法中也規定了政府及職能部門的職責,如果存在違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則權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對於補償標准問題,法律規定是不低於周邊房屋市場價格。另一類是: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拆遷,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辦法執行,此類拆遷也應依法進行。補償標准也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精神執行。由於房屋拆遷案件涉及眾多部門,眾多單位,徵收過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門作出各種行政行為,案件非常復雜,維護權益建議聘請專業律師。
⑵ 兩個老人居住的房成了危房了政府如何處理的
你是問兩個老人居住地方成了危房了,政府如何處理?對於這種情況,鄉政府應給改造一下
⑶ 兒女有車有房老人有保險但房子成了危房卻無能力新建怎麼辦
如果是低保戶,貧困戶可以到當地政府申請,但老人有保險,這個就不好說了。
⑷ 農村雙女戶,女兒都嫁人了,父母應該怎麼辦呢
小姨就是農村雙女戶,如今五十齣頭,和那些有兒子的鄰居比起來,幸福得很呢!小姨生兩個女兒後就做了結扎手術,為此,婆婆瞧不起她,妯娌看她笑話,她小叔子兩口子一直等著讓兒子繼承她家的房產田地呢!
如今小姨家裡的房子長久沒人住,早已漏雨失修,春節還有回老家過節的習慣,前幾年,一家人回去住在她公婆家幾天,她公婆是住老舊的兩間瓦房,宅基地也是很狹窄,回去就一大家人打個大通鋪。後來,她公婆說她讓把房子翻新一下,讓侄子娶媳婦住,順便幫她看房子,春節回來也不會冷鍋冷灶了。
其實她這些年經濟更好了,農村人在外面買了房又在村裡建新樓也是人之常情,小姨不聽,因為她沒有兒子,翻新房子還不是早晚落到侄子手裡。春節回家住上三五天,就要付出一個樓房。她心裡明鏡似的,公婆這話的本意就是想讓她幫小嬸家。
因為農村小伙找對象都要有新樓房,而小嬸家兩個兒子,只有一個宅基地一個新樓房,小嬸子希望她把房子翻新好,借給她家娶媳婦住。
她拒絕後,小嬸又說,反正她們一家人又不回來住,一個宅基地也是浪費了,想在她家宅基地上建新房,她依然拒絕了:「繼承遺產也得等我們兩口子百年後吧,這是咒我們死呢?」
她們索性春節不回家住了,早上開車回老家拜年,下午開車回縣城。兩個女兒不用招上門女婿,卻照顧守著自己。這就是小姨的選擇。
在農村,雙女戶確實存在很大弊端:
1:普遍重男輕女思想嚴重,一輩子被人或明或暗地嘲笑。如果心裡不強大,真的,當游擊隊生兒子似乎是順應潮流的很自然的選擇。
2:如果招上門女婿,等於是委屈了自己的女兒,一般男人為什麼當上門女婿,在城裡,一部分是為攀條件更好的女方,在農村一般是娶不上老婆的光棍漢才肯當上門女婿。
3:如果雙女外嫁,老人晚年在身體健康時等於是空巢老人,女兒離得遠肯定不如兒子守在身邊更為方便。
4:晚年失去自理能力時,一般都要住在女兒家養老,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不說,一般老人對住女兒家是有著不自在的感覺,在兒子家會覺得是自己家,在女兒家會覺得自己是客。這種身是客的寄人籬下之感讓老人心裡也很不舒服。
5:因為沒有兒子,對於翻新房動力就小了幾乎沒有,所以很多情況,看房子就能看出哪一家沒有兒子。翻新房子太好,百年後這房產也歸了別人,不翻新,老人就一輩子住著破舊的房子,即使女兒多孝順,錢物不缺,房子破舊看起來也是很凄涼。
而小姨作為農村的雙女戶,認識了這在農村生活的雙女戶的種種不便,早早就作好打算一家搬去縣城生活,迴避了這一切的弊端,變成了「城裡人」。
所以,不管現在農村生活相比以前經濟和思想上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沒有兒子的弊端依然存在並且依然十分顯著。
總結:我認為,農村的雙女戶,只要做到這一點,就能夠擁有幸福的晚年:
1:思想開明,不以別人的嘲笑看法為意,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為自己的養老打下經濟基礎。
2:都應該盡力去城裡買房生活,成為一個「城裡人:。像我小姨一樣,在農村娶一個媳婦花的錢足夠在縣城買房子,自己沒有兒子,省了給兒子建房子娶媳婦這一大筆錢,拿這一筆錢去城 里買房,給自己一個更可靠幸福的晚年生活,百年後女兒繼承遺產,不比在農村守著思想守舊的村民,讓人瞧笑話,在家建房子讓別人等著繼承遺產強得遠了嗎?
⑸ 父親孤兒,家裡2個女孩,老家房子倒塌打什麼電話解決
如果父親是個孤兒,然後家裡有隻有兩個女兒叫老家的房子倒塌了,這個時候噠。你們村書記的電話,或者是打你們鄉政府,鎮政府的電話,然後尋求幫助,因為在正常情況下,都會有一個扶貧辦。如果家裡比較困難的話,都會給你們解決的。
⑹ 老人房子倒塌,其中一個子女翻蓋,其他人還有繼承權嗎
如果這個房子所有權是老人的話,而且老人也沒有留下遺囑,那麼老人百年以後,這個房子所有的子女都應該可以繼承。
⑺ 老人住的房子塌了但是有兒有女國家給補貼嗎
因為老人有兒有女,這種情況其實是有人給他贍養的,國家一般嗯不會給補貼,如果兒子和女兒經濟條件特別差,可能會有補貼。
⑻ 雙女戶老人遺留的房子拆遷女兒能分房嗎
那要看老人遺留的房子,是老人名下的嗎?有沒有房產證或者土地所屬的證明?必須要有這些紙質的證明才可以,要不然的話,這個房子是非法蓋的,老人又不在,你女兒能分嗎?首先證明你的房子是合法的,其次,證明啊,另外,你還得證明你和你的另外一個姐妹是老人家的孩子,然後呢,就可以享受這個老人家已經流下來的房子的拆遷補償,或者是拆遷分配,那都是由你們兩個人的份的,正常不就一人一半嗎?協商決嘛,你要知道這老人家的房子必須是合法合規的,屬於老人家私人所擁有的才可以哦
⑼ 雙女戶女兒都出嫁,父母去世後房子女兒還能繼承嗎,我家是農村��
對於遺產繼承,有遺囑按遺囑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即:配偶,父母,子女。
⑽ 雙女戶老人去世後地歸誰
法律分析: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戶口已經遷出的,不再享有本村裡的宅基地2、子女戶口如果有遷出的,農村父母去世後,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由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內。在房屋存續期限之內,房屋所佔有范圍內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一直到房屋消滅時止3、原是農村居民,子女參加工作已為城鎮人口,在農村的父母去世後其宅基地使用權應當交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房屋還存在的,其房屋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宅基地允許房屋繼承人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