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犯失火罪怎麼處罰
失火罪的處罰:一般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是由於行為人的過失而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 農村70歲老人失火燒山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要看後果是怎樣的才能知道判什麼刑。但法律並沒有規定70歲的老人可以不受刑事處罰。
③ 我們村一位70歲的老人不小心失火,燒毀了一片森林。請問一下從法律上這會怎麼處理
老人所犯罪行是失火罪。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由於是過失犯,法律規定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鑒於老人已經70多歲了,法院可能有兩條判處方式。
第一是利用我國刑法規定的緩刑制度。我國緩刑是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人暫緩執行刑罰,在緩刑考驗內如果沒有犯罪或違反規定,就相當於執行完畢了。法院可以判決三年或者以下的刑期,然後判處緩期執行三年或者四年,只要在這段時間沒有事情發生,就算執行完畢了。
第二是利用我國刑訴法規定的暫予監外執行制度。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人,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會危害社會的,都可以用這一條。
另外,如果真是判處入監服刑,監獄是不敢收的。監獄在服刑人員入監之前都要嚴格體檢,以防突發事件。現在監獄突發事件很多,如果老人在監獄出事,即使是自然原因生病或者死亡,監獄是說不清楚的。他們也會找各種原因拒收的。
綜上所述,老人被判刑後,基本上是在家度過刑期。
④ 70多歲老人不小心燒了山~該怎麼辦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內重大損失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老人的行為構成了失火罪.(前提是老人不是故意放火燒山的,否則按故意犯罪.)
失火罪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以過失釀成火災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處罰: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放心,其子女不會被牽扯進去的.如果法院判決老人賠償損失,也只能以老人自己的財產還賠償,而不能以其子女的財產替老人賠償,當然了,如果能替老人賠償損失的話,也是法院對老人在量刑上從輕處罰的一個酌定情節.
⑤ 68歲老人不小心用火造成森林火災負什麼法律責
如造成了較大損失,涉嫌失火罪,應予追究刑事責任。68歲還不適格於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年齡條件。
失火罪,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以過失釀成火災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失火罪的處罰: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的認定標准:失火罪的情節輕重,最高法院沒有制定統一的標准,《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和立案標准》中規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或者致人重傷、死亡的應當立案,過火有林地面積為10公頃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傷5人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導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毀的;
(四)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⑥ 70歲的老人犯放火罪會做牢嗎
70歲的老人犯放火罪,是否會做牢,區別對待。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會判刑坐牢;否則,可以監外執行。
《刑法》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⑦ 68歲老人不小心用火造成森林火災負什麼法律責任
68歲老人不小心用火造成森林火災的,一般可按《消防法》的規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損失較大的,則構成失火罪,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消防法》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後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⑧ 失火罪怎麼處罰
失火罪的判刑: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是由於行為人的過失而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⑨ 如果這位老人在田間因吸煙而引起火災,70多歲老人因救火被火燒傷,在法律角度該如何處理老人只有口糧...
《中華復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製法》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