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人不識字怎樣立遺囑
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遺囑的形式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等形式。不識字的老人因無法自行書寫遺囑,故無法設立自書遺囑,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設立代書遺囑、見證遺囑或公證遺囑。(一)公證遺囑。申請辦理遺囑公證時,立遺囑人必須帶遺囑文本、戶口簿、工作證、產權證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處的,可要求公證員前往立遺囑人所在地辦理。(二)代書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它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三)錄音遺囑。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四)口頭遺囑。遺囑人只能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並且必須有二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所立口頭遺囑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遺囑的形式】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貳』 不會寫字可以立遺囑嗎
不會寫字可以立遺囑嗎?過去的老年人不會寫字的人多了,不會寫字也可以立遺囑,找個靠得住的人寫一下就行了,在家裡找不到你的合適的人,倒公證處那邊,倒那就寫了,也就公證了,公證一下你的遺囑才生孝呢,我說的對吧,好了不說了就這樣吧,希望平台能夠採納,
『叄』 不會寫字的要怎麼立遺囑呢
老人不會寫字,立遺囑時可行辦法是:
一、採取公證遺囑的形式。
雖然公證遺囑中也規定必須有老人的簽字,但我國的《遺囑公證細則》第十八條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
1、遺囑人不會簽名或者簽名有困難的,可以蓋章方式代替在申請表、筆錄和遺囑上的簽名;遺囑人既不能簽字又無印章的,應當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簽名或者蓋章。
2、有前款規定情形的,公證人員應當在筆錄中註明。以按手印代替簽名或者蓋章的,公證人員應當提取遺囑人全部的指紋存檔。
即,老人不會簽名的,可以用按手印替代寫字,但公證員應提取遺囑人的全部指紋存檔。
二、採取錄音遺囑的形式。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製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制假遺囑弊端的發生,《繼承法》第17條第4項明確規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可以採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製作完畢後,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並由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錄音遺囑不需要遺囑人簽名,但這個有一定的爭議,有觀點認為錄音遺囑在封存時也必須有遺囑人的簽字。不過《繼承法》中關於錄音遺囑,在封存時沒有要求遺囑人簽字的規定。
三、在老人處於危急時也可採取口頭遺囑的形式。
我國《繼承法》第十八條第五款對口頭遺囑的規定如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在符合立口頭遺囑的前提下,所立的口頭遺囑不需要老人簽字。
綜上所述:不會寫字的老人立遺囑時可選擇「公證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有前提條件限制)等形式立遺囑,最好是「公證遺囑」。
『肆』 我奶奶是文盲,不會寫字,也可以立遺囑嗎
一、對於文盲老人怎麼立遺囑?
不識字的老人因無法自行書寫遺囑,故無法設立自書遺囑,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設立代書遺囑、見證遺囑或公證遺囑。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關規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伍』 家裡老人想訂立遺囑,但是老人不能寫字,請問大家有什麼辦法嗎
老人不會寫字,立遺囑時可選擇「公證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有前提條件限制)等形式立遺囑,最好是「公證遺囑」。
《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陸』 老人立遺囑時不會簽名 只按手印行嗎
老人立遺囑時不會簽名,只按手印是有效,國家規定書寫遺囑必須要進行簽字,如果僅僅有簽字,但是沒有手印,也是屬於合法有效的,反之也是有效的,只要能夠證明當事人對此進行確認即可。比如說有一些老年人可能不識字,所以用手印代替簽字。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
『柒』 家裡老年人不會寫字,可以訂立遺囑嗎
如果老年人不會寫字,那麼最保險的方法是去公證處做一個公證遺囑,因為公證遺囑是效力級別最高的遺囑。當然,如果老年人不會寫字,還可以選擇代書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口頭遺囑,但這三種遺囑效力級別低於公證遺囑,但也可以在之後對其進行公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列印遺囑】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捌』 老人不識字怎麼訂立遺囑啊
可以去公證處公證人員會幫忙代筆的,
還可以立口頭遺屬,
不過應該是要有兩個不相關的人做證才有效,
或者找律師代筆,
具體可以問一下律師。
『玖』 老人不會寫字怎麼立遺囑
法律分析:如果老年人不會寫字,可以去公證處做一個公證遺囑,因為公證遺囑是效力級別最高的遺囑。當然,如果老年人不會寫字,還可以選擇代書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口頭遺囑,但這三種遺囑效力級別低於公證遺囑,但也可以在之後對其進行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拾』 家裡老人想立遺囑,老人不會寫字怎麼辦
您好,若老人不會寫字,可以選擇其他法定遺囑形式立遺囑。1、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2、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3、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