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死後身份證在銀行多久失效
摘要 正常來說,人去世之後身份證被注銷之後就失效了,一般就是一個月之後失效。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注銷身份證。
『貳』 人已經死亡了身份證什麼時候作廢
需要去當地派出所登記辦理死亡戶口注銷,這時身份證才作廢,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 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醫學證明》、《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須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提供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直系親屬申報戶口注銷;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據公民直系親屬的申報,提供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
社區民警應及時掌握情況,督促社區內常住人口為死亡親屬注銷戶口。死亡注銷手續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場辦理注銷手續,在辦理死亡戶口注銷的同時收繳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證,剪角作廢後進行登記保存,統一銷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憑《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鑒定書》,去當地戶籍登記機構辦理,收繳《居民身份證》作廢。
『叄』 人死後身份證多久注銷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肆』 家裡老人去世後, 身份證多久會作廢,身份證會被收掉嗎,其生前憑本人身份證辦理的定期存款可以提前支取嗎
如果沒有去派出所辦理戶籍注銷,則身份證不會被回收。
如果銀行不知道存款人死亡的話,那麼其他人拿著存單和死者(存款人)的身份證、辦理者的身份證可以到銀行掛失和取款;如果銀行知道存款人死亡,那麼必須由公證處公證該存款如何繼承後才可以取出。
存款屬於遺產,需要經過法定各個繼承人的同意,才能申請取款。
『伍』 人死亡後身份證,公安部多少規定注銷時間是多久
死亡後需要一個月以內注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5)退休老人死後身份證多久注銷擴展閱讀:
注銷戶口的條件:
1、參軍入伍:憑《居民戶口簿》、《公民應征入伍通知書》辦理。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含考入軍事院校學生),在入伍前憑入伍通知書或縣(市、區)人武部提供的《參軍人員花名冊》辦理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個別沒申報注銷的,派出所經調查核實確已參軍的,必須注銷其常住戶口。
按公治[2006]246號的精神,對已經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入伍辦理注銷戶口手續時,公安機關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證。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入伍高校畢業生)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在入學時已將戶口由原籍遷至就讀高校的預征對象,要將戶口遷回原籍,被部隊應征後應在原籍注銷戶口。
2、公民出國或前往香港、澳門、台灣定居的,憑出入境部門開具的《注銷戶口的通知書》辦理,已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應予以收繳。全戶遷出的,應收繳其戶口簿。臨時出國、出境和公派或自費出國留學的,只辦理出國出境手續,不注銷戶口。戶籍內勤民警在辦理登記手續時,應收集相關資料存檔。
『陸』 人去世後身份證可保留多久
不行的。需要去當地派出所登記辦理死亡戶口注銷,這時身份證才作廢,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醫學證明》、《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須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提供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直系親屬申報戶口注銷;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據公民直系親屬的申報,提供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柒』 人去世了後,有沒有規定多少時間內要注銷戶口和身份證
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公民死亡後,如未辦理死亡證明有如下一些影響:
1、如果沒有死亡證明,不能開始繼承遺產
2、如未開具死亡證明,會影響配偶再婚的關系。
3、如未開具死亡證明,可能會影響保險金相關辦理和銀行取款等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一)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持死亡證明、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二)死亡證明包括以下四種情形:
1.公民死於醫療單位,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無法取得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社區、村(居)委會或者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醫療單位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死亡公民已經火化,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5.公民死亡後,申報義務人未按規定申報戶口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應當書面告知申報義務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村(居)委會主動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經告知仍未辦理的,公安機關可以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直接注銷死亡公民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