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第一次申報個稅專項扣除,贍養老人信息和分攤方式弄錯了,不知道怎麼作廢之前的
進到裡面以後,有一個頁面能夠修改之前所上傳的信息可以進行修改。修改之後一定要再次確認上傳的這些信息是否正確,如果正確了再點確認,否則的話還是會信息錯誤的。
『貳』 個稅贍養老人分攤怎麼修改
摘要 這個是可以修改的。
『叄』 個人所得稅贍養老人分攤方式作廢是每一年都要作廢嗎
您好,應該不是吧。
建議每個納稅年度前都去確認一次。
詳細規定如下: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贍養老人分攤方式有三種,分別為平均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以及贍養人約定分攤。
如果採取了贍養人約定分攤、指定分攤方式,需要簽訂書面協議才行。
分攤方式不統一的時候,按照指定分攤執行。
『肆』 贍養老人的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伍』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有哪幾種
關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非獨生子女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方式包括平均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或者贍養人約定分攤。具體理解如下:
1. 無論兄弟姐妹多少人,其兄弟姐妹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總額為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
2. 兄弟姐妹中一人分攤最高限額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3. 採取指定分攤或約定分攤方式的,應簽訂書面分攤協議。
4. 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准。
5. 納稅人贍養2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無論有幾個老人每年只能扣除24000元(每月2000元);
6. 具體分攤方式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陸』 怎麼修改申請的贍養老人分配方式
如果你還沒有提交,可以退出去重新填寫,如果你已經提交了就不能修改了。
『柒』 贍養老人的贍養費用應如何分攤
贍養老人的費用可由贍養人平均分攤、約定分攤、或者由被贍養人合理地指定分攤。採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准。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