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老黨員如何享有生活補助
根據省組織部、復財政廳、制民政廳相關要求,我市決定對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的生活補貼標准每人每月提高35元。
此次提高標准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每人每月生活補貼由465元提高到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1月31日入黨的,每人每月生活補貼由395元提高到430元;1949年2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每人每月生活補貼由365元提高到400元,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貼的老黨員仍按原標准執行。
B. 國家對農村80歲以上老人有沒有什麼補助
陝西地區年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
根據《陝西省高齡老人補貼發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二、范圍
凡具有陝西省戶籍,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依據本人申請,均可享受高齡補貼。
三、標准
年滿70-7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50元;年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年滿90-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2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300元。各地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繼續執行當地已經出台的老年人優待政策。
(2)農村80歲黨員享受補助嗎擴展閱讀
高齡補貼的發放,原則上按人逐月發放。按照個人申請,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調查核實,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審核,縣(市、區)老齡部門審批,設區市老齡部門備案的程序進行,實行三級把關、張榜公示、群眾監督,做到公開、公正、透明發放。
1、各縣(市、區)老齡、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協調金融機構,為發放對象辦理銀行卡(農合卡),通過金融機構實施社會化發放。個別地方不具備社會化發放條件的,可委託鄉、鎮政府代為發放;
2、高齡老人戶籍跨縣(市、區)遷移的,應在30日內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老齡部門辦理高齡補貼發放變更手續,戶籍遷出的當月由遷出地發放,自遷出的次月起由遷入地發放。高齡老人長期在外地居住的,應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備案,並建立有效的聯系渠道和聯系方式;
3、各級各類金融機構應認真落實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7號文件有關規定,積極履行為老服務的責任與義務,設立老年人優待服務標示牌,切實發揮網點「綠色通道」和大堂經理的作用,提供便捷服務,協助民政、財政、老齡部門做好高齡補貼社會化發放工作。
C. 80歲以上的黨員有老年補貼嗎
有啊,老黨員都有這個待遇。
D. 農村80歲以上老年人有國家補助嗎
有些地區不同,補貼標准也不一樣。
農村每月60到80元的補助,各地政策不同。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本市常住農業戶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本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3、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本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4)農村80歲黨員享受補助嗎擴展閱讀:
高齡津貼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堅持「保障對象屬地管理、保障經費分級負擔」的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堅持盡力而為與量力而行的原則。
高齡津貼發放標准,原則上按照各地低保標准、補助水平和發放對象的年齡實行分類分檔發放,並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標准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具體的發放標准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
高齡津貼,是針對高齡老人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其目的是為了解決高齡老人基本生活問題,對保障高齡老人的生活質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高齡津貼按照「低標准、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總體要求,創新高齡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養老保障服務體系,建立保障高齡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長效機制。
推進補缺型老年福利向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發展,使廣大高齡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斷提高高齡老人的生活質量。
E. 80歲老共產黨員有沒有生活補助
現在許多地方80歲以上老人有享受高齡津貼,但與是否共產黨員沒有關系。
F. 農村老黨員補助是多少
國家關於農村老黨員補助有專門的文件規定,明確了相關的標准與具體執行方法。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民政部、財政部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民發[2006]98號,以下簡稱《通知》)中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對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發放生活補貼。
1. 補貼對象和標准
根據《通知》規定,補貼對象為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以下簡稱老黨員)。
補貼的標准根據老黨員入黨的不同時期分別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1800元(150元/月)。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960元(80元/月)。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標准發給補貼。
《通知》下發前已對老黨員實行生活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標准發給補貼。給老黨員發放的生活補貼,在確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時不計入家庭收入。
2.補貼資金的分配與下撥
向老黨員發放生活補貼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7省(直轄市),中央承擔所需資金的25%;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承擔所需資金的50%。
中央承擔的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中央管理的黨費共同承擔,其中黨費佔15%;地方承擔的補貼資金,其解決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實際確定。中央承擔的補貼資金,分別下拔到省級組織部門和財政部門。
省級組織部門與財政部門商民政部門制定本地區補貼資金分配方案,並將分配方案及下發的有關文件抄報中央組織部、民政部、財政部。
G. 80歲的老黨員過世了有什麼補貼沒有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民政部、財政部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民發[2006]98號,以下簡稱《通知》)中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對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發放生活補貼。為做好這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補貼對象和標准根據《通知》規定,補貼對象為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以下簡稱老黨員)。補貼的標准根據老黨員入黨的不同時期分別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1800元(150元/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每人每年補貼960元(80元/月)。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標准發給補貼。《通知》下發前已對老黨員實行生活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標准發給補貼。給老黨員發放的生活補貼,在確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時不計入家庭收入。二、補貼資金的分配與下撥向老黨員發放生活補貼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7省(直轄市),中央承擔所需資金的25%;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承擔所需資金的50%。中央承擔的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中央管理的黨費共同承擔,其中黨費佔15%;地方承擔的補貼資金,其解決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實際確定。中央承擔的補貼資金,分別下拔到省級組織部門和財政部門。省級組織部門與財政部門商民政部門制定本地區補貼資金分配方案,並將分配方案及下發的有關文件抄報中央組織部、民政部、財政部。
H. 80歲以上黨員政府有補貼嗎
黨員沒有補貼,但80歲以上老人有補貼!
I. 請問,農村退休老幹部(是黨員)有那些補貼呢今年已經八十了。
我只知道我們當地的標准,具體的應該詢問當地組織部門。
調整建回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答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補助標准調整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39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33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250元。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標准發給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