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六十周歲城鎮居民戶口可不可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一、年滿六十周歲已經不能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二、辦理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及以上,60周歲以下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其他養老保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三、申報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4、如是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一、二級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是獨生子女家庭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資格確認表。
(1)60歲城鎮戶口怎麼買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每月領取的養老金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總額÷139)
基礎養老金的現行標准為115元/月。個人賬戶累計額包括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的本金和利息,每月發放個人賬戶累計總額的139分之一。這兩部分結合起來就是每月領到的養老金。
舉例來說,如果超齡人員按照一檔100元/年的標准一次性補繳15年,需要繳納1500元。每個月可以領取的養老金為115元基礎養老金,加上個人賬戶累計總額(1500元)的139分之一(1500÷139=10.79元),合計約126元。
如果按照最高檔2000元/年的標准一次性補繳15年,需要繳納30000元,每月可以領取的養老金約3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