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南平江一中的校史沿革
平江第一中學肇自清代同治六年(1867)之天岳書院,迄今已有139周年歷史.其間風雲變幻,世事滄桑而弦歌不輟.1928年7月,彭德懷同志於此間發動著名的平江起義,湖南和平解放協議亦在此商定,革命傳統代代相承.辦學一個多世紀以來,人才輩出,業績彪炳,可謂桃李遍及天下,為祖國之繁榮民族之昌盛作出了貢獻.今撰校史,以昭前賢、示後人 , 期優良傳統發揚光大。 從天岳書院到平江第一中學
清代同治六年(1867),平江知縣麻維緒集邑紳在縣城東南三里的黃土(即今址)捐資新建天岳書院。計有講堂三間,院長住宅三間,頭門、二門各三間,東西齋各十四間。講堂東面建有屈子祠、宋九君子祠各三間。院外有兩層圍牆,規模宏大,耗資萬余緡。邑人張岳齡(子衡)捐置基地並買田租138擔,以資膏火。
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平江遵照「改各縣書院為小學堂」的指令。由余勛臣、張莉堂、凌唐卿等發動邑紳捐資,在天岳書院興辦了平江縣官立高度小學堂。後又改名平江縣初高兩等小學堂,校長廖幻君,是為平江現代學校之首創。 民國元年(1912),學堂改稱學校,由留日歸國的同盟會員李曉初出任校長。民國四年(1915),平江縣初高兩等小學校改名為平江縣第一高等小學校,後遷往縣城文廟。
民國八年(1919),平江縣已有五百多所國民學校,十多所高小,而師資奇缺。針對這一情況,以周士鵠(麗彬)為首在天岳書院創辦了平江縣立師范學校,學制五年,招收15歲以下的高小畢業生。周任校長。後繼任校長的有向能化、李桔雲、黃干屏、余治恆等。民國十四年(1925),縣教育會議決定改辦中學。民國十六年(1927)七月,師范停辦。畢業學生有一至五班共180名,其中除本科外,有甲種講習科20餘名,乙種講習科50餘名。
民國十八年(1929),平江縣立鄉村師范在天岳書院創辦,招收16歲以上高小畢業生,學制三年。首任校長朱博善,繼任校長周士鵠、吳光仁。民國二十年(1931),全校有教職員10名。後該校又遷至文廟,於民國二十二年(1933)停辦。肄業學生轉入湖南嶽郡聯立師范學校。
平江開辦中學始於清末。據光緒三十三年(1907)《湖南省普通中學堂統計表》載:「平江中學堂學生82名,教職員7名。為初中兩個班,系五年制,校址設天岳書院。」
民國十四年(1925)春,平江縣立師范學校改辦縣立中學,招生三個班,有學生120名,連同原有的師范三個班,共六個班,共有學生240名,教師18名,學制三年,校址設天岳書院。校長黃佳凡。民國十五年(1926)與縣中同時開辦的明倫中學(原設文廟)並入縣中。民國十六年(1927)縣立中學第一班學生畢業,學校停辦。
革命年代1928年7月22日,彭德懷、騰代遠率湘軍獨立第五師第一團部分官兵在天岳書院操坪宣布起義,成立中國工農紅軍第五軍。
民國三十年(1941)春,平江縣立中學重新開辦。初假附城金窩張家大屋為臨時校址。設初中、簡師各一班,學生110名,校長方典康。
民國三十一年(1942),黃佛接任校長,充實設備,增籌校產,修復平江縣立中學舊址天岳書院。七月,經教育部核准備案,十一月遷回天岳書院。
1945年3月,王震、王首道率湖南人民抗日救國軍南下,曾駐軍於天岳書院內。
民國三十三年(1944)五月,日軍四度犯湘,縣城淪陷,學校遷至木貞鄉大馬丘(現木金鄉思龍村)。在抗日戰爭的炮火聲中,在極其艱苦的條件之下,仍然弦誦未輟,堅持辦學。
民國三十四年(1945),當時任平江縣長的張慕槎在夫人駱志清女士的提議下,將省政府獎予張的三萬六千元全部捐贈給學校辦高中。2月,縣立中學招收高中生一個班,計新生49名,為平江高中之始。時任校長黃佛曾腳蹬草鞋步行半個多月,到省教育廳所在地貴陽縣為該班備案。因為戰亂,校址設木金鄉背裡屋(現木金鄉公安村),與大馬丘的初中部相隔約五里。
民國三十四年(1945)八月,日軍投降.九月,平中學生返回天岳書院開學。
民國三十五年(1946)上期,縣立中學奉令停招高中新生,並停辦高中第二班。是年下學期,該校有高中1個班,學生25名(其中女生3名);初中7個班,學生450名(男生402名、女生48名),教工41名。
平江縣立中學自辦學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歷時9年,共有1100多名學生從這里畢業,其中初中20個班、高中1個班、簡師3個班。為平江培養了許多各方面的人才。 1949年7月,平江解放。8月,縣人民政府接管了縣立中學,當時計初中6個班,學生275名,教職員24名,校長朱博善。
1949年7月27日,程潛、陳明仁派陳星齡等為代表,到天岳書院與湖南省委金明等五人組成的中共代表團接頭,商談湖南和平解放談判事宜。
1950年4月7日,經長沙專署批准,啟明師范並入縣立初級中學
1951年8月,縣立初級中學在長壽街設立分部,招收1個班,學生50名。
1952年11月,平江縣立初級中學改名為平江縣第一初級中學,校長先後為鍾坤 、凌尚武。
1958年9月,平江縣第一初級中學設高中部,招收4個班,學生180名,成為完全中學,易名平江縣第一中學,由副校長李淑益主持工作
1958年12月21日,彭德懷元帥來一中視察,接見師生代表並合影,親筆提寫了「平江第一中學」校牌。
1960年前後,現任中央軍委副主席張震,人民解放軍上將鍾期光,全國政協副主席王首道,中將劉志堅、方強,中共中央委員江西省委第一任書記江渭清,湖南省軍區副師令員吳自力等來校視察、作報告和題詞。 1962年,平江一中以優良的教學質量跨入省先進行列,文化大革命前的歷屆高考成績均居湘潭地區前三名。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時期,學校蒙受嚴重損失,被迫「停課鬧革命」。1986年9月工宣隊進駐,成立校革委會,領導學校鬥批改。1973年,《湖南日報》曾整版刊登關於平江一中所謂「資產階級專家治校」的典型,學校的優良傳統橫遭批判,教師被揪斗,受迫害。在「欲罷不忍、欲干不能」的年代,廣大師生受害匪淺,學校檔案及各種資料喪失殆盡。在此期間,先後主持工作的有陳漂兮、葉甘棠、毛楚維、鄒康密、李燕安。
1976年粉碎「四人幫」後,學校撥亂反正,下放離校的校長李淑益及教師陸續返校,教學工作重新走上正軌,教學質量蒸蒸日上。1978年平江一中定為縣重點中學,同年被評為岳陽市重點中學。
改革開放1979 年共青團中央舉辦新長征火炬接力賽,平江一中與南昌、瑞金、遵義同為點火之地。
198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陳雲題寫了平江起義紀念館。原天岳書院(平江起義舊址)正式辟為革命紀念地,並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於1985年7月22日復原陳列,7月22日為紀念平江起義五十周年在平江起義舊址隆重舉行了彭德懷同志銅像揭幕典禮。
1984年,平江一中高考錄取率達75% ,躋身省高考先進行列。
1986年,平江一中與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結成姊妹學校。並與湖北通城一中、江西修水一中建立了協作關系。
1995年10月,岳陽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在平江一中舉行。在省、市支持下,學校耗資180餘萬元,修建了設備較為完善的400米田徑場。 繼李淑益之後,此段時間相繼擔任校長的有劉仔堅、曾祥泰、彭知微、李日瑛,現任校長李德慶。
從天岳書院到平江一中,學校跨過了一個多世紀的風雨征程。 平江一中,校園面積317餘畝,依山傍水,古典建築與現代建築交相輝映,總建築面積6.8萬平方米。大致分為四個建築群:
第一建築群為校門前彭德懷銅像廣場,國家主席楊尚昆題寫的「彭德懷同志銅像」光輝奪目,與造型別致的校門上彭德懷同志題寫的校名交相輝映;
第二建築群為天岳書院舊址,中共中央副主席陳雲同志題寫的「平江起義紀念館」熠熠生輝;
第三建築群是新建的現代化教學樓區。高、初中教學樓可供48個班同時開課,有設備完善的理、化、生實驗樓,有現代化的圖書館、語言室、微機室、多媒體教室、多媒體報告廳和校園網路,高標準的綜合樓;
第四建築群是生活區和高標準的田徑場,有可供千餘名學生就餐的食堂,有可容納千餘名寄宿生居住的男女生宿舍,有六棟百多套寬敞的老師住房。
學校現有高中班48個,學生2700餘人,教職工208人,其中中學特級教師3人、高級教師60人,國家、省級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8人。學校佔地317畝,總建築面積6.8萬平方米,屬省級「文明衛生單位」、「園林式單位」。
近幾年來,學校投資3500多萬元,新建了教學樓、綜合樓、圖書館、體藝中心、學生公寓等系列校舍,裝備了多媒體、校園網、中心控制室、廣播聽力系統等現代教學設施。 圖書館藏書7.5萬冊,運動場佔地40畝,開辟了400米標准田徑場、球場及游泳池。實驗、勞技、藝術、體育等教學裝備均達省I類標准。同時,學校還擁有150萬元的「天岳教育基金」,獎優扶貧,為貧困學生解除後顧之憂。學生參加奧林匹克學科競賽16人獲國家級獎,88人獲省級獎。參加各項各類科技、藝術、體育等競賽獲國家、省市級獎的220多人次。連續三年高考一、二本上線人數在全市名列第三,其中文科名列第一,音、體、美專業特色顯著,近三年學生參加各級種類競賽活動,48人次在省市獲獎,學校曾三次被評為「岳陽市普通高中(省示範性高中組)教學質量先進學校」。2005年被武漢大學授予「優質生源基地」匾牌,2006年被湖南大學授予「優秀生源基地學校」稱號,2007年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授予「國防生生源基地」。
展望未來學校堅持「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科研興校、質量強校」的辦學方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斷深化教學改革,走「以人為本,全面發展」的特色之路,教育教學工作踏上新的台階。學校相繼晉升湖南省重點中學、湖南省示範性普通高級中學、省「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岳陽市「文明單位」、市級「模範職工之家」。同時,被評為縣「十佳勤廉單位」;教研工作成效顯著,外語組榮獲省「三八紅旗手」、「巾幗英雄集體」稱號。體育組主持的「實施綜合運動處方」課題獲國家級教育科研成果二等獎。教師撰寫的教育教學經驗、論文46篇在國家、省、市獲獎,其中國家級獎11篇;教學質量穩步提高,高考本科一、二批上線錄取313人,錄取人數在全市重點中學名列第三(其中文科名列第一)。學生參加奧林匹克學科競賽6人獲省級獎,45人獲市級獎,在全市名列前茅。體育代表隊參加全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許雄同學獲1500米、5000米兩項金牌,並破1500米記錄, 陳峰獲400米接力賽第4名,許雄同學以優異的專業特長被清華大學預錄。劉滔同學在全省藝術節「三獨」(獨唱、獨奏、獨舞)比賽中獲一等獎。胡召前同學參加全省青少年創新與發展大賽榮獲三等獎,在全市高中教育工作會議上,我校作題為《提升學校品位,提高辦學水平》的典型經驗介紹,同時被評為岳陽市高中教育教學質量(重點中學組)「先進單位」。
平江一中這所百年名校,正煥發出無限的青春活力,伴隨偉大祖國前進的步伐,再譜新篇,再創輝煌!
㈡ 平江春節民俗風情的調查報告
歲時節日
春節 農歷正月初一為春節,人們極為重視,清規戒律亦多。
出天行 舊時雄雞初唱,將大門打開,秉香燭、鳴鞭炮,拜天地,謂之「出天行」。現時新年鍾聲一響,許多家戶在門首放鞭炮迎新歲。
供祭 舊時早飯後,備香燭神紙,向祖宗牌位拜年。然後出行敬菩薩。
飲食 初一早餐吃面條、豬頭豬尾,取有頭有尾,壽長之意。
拜年 舊時初一隻向神靈和本家和輩本家人輩拜年,初二開始外出給親朋拜年,有「初一崽,初二郎(婿)、初三初四拜地方」之說。晚上不拜年。舊時拜年對長輩要叩頭、平輩拱手或鞠躬。今一般口頭說拜年,不打拱,不作揖。機關團體大都在春節(初一日)舉行團拜會。
娛樂 從正月初一開始至十五為春節娛樂期間,內容有耍獅、舞龍、演地花鼓(耍花燈)、展覽花燈等,並走家串戶投拜年帖,主家經以紅包,並放鞭炮接送。解放以後,增加了文藝會演、體育表演、電視播放等內容。
邀春飯 從初二開始至十五,設酒宴招待親戚朋友。
立春 俗稱「新春大似年」,在立春之日用紅紙書寫「迎春接福、春至福生」張貼在門額,備三牲,焚香燭、放鞭炮接春。今迎春之習猶存。
元宵節 農歷正月十五,稱上元節、燈節。俗謂:「三十夜(除夕)的火,月半夜(元宵)的燈」。元宵之夜,家家屍屍燈火通明。城鎮舉先元宵燈會,龍燈、魚燈、花燈一齊出動,熱鬧非常。元宵夜吃元宵它。用生糯米粉滾成,砂糖、芝麻為餡。
三月三 常有「三月三,薺菜煮雞蛋」之說。城鄉都於此日挖薺菜煮雞蛋吃,俗傳吃了可以明目。
清明節 公歷4月5日前後為清明。清明節前後,人們前往親人墓地掃墓,在墳頭插紙錢一弔,今學校師生和機關幹部到烈士陵園掃墓,緬懷革命先烈。
端午節 農歷五月初五日,稱端節、蒲節,東北鄉稱菖節,是民間的第二大傳統節日。岑川、浯口一帶以這天為小端陽,以五月十五為大端陽,但仍以小端陽為重。端午節賽龍舟、吃包子、粽子、鹽鴨蛋、雄黃酒;門首掛菖蒲、艾葉,小兒身上掛香荷包。
鄱官節 農歷六月初六日稱鄱官節。農家嘗新米,叫吃新。並用新米磨粉做成餅送人,謂之送新。近城農戶用紅紙包裹新稻穗一把,新米少許挨店送去,以求賞錢。今吃新之俗猶存。
中元節 農歷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民間又稱鬼節。從七月初一開始掛祖宗榜,封包錢,裝香燈。至十五日晚焚化包錢,謂之「燒包」。
中秋節 農歷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又稱「團圓節」,是民間第三大傳統節日。是日家人聚餐,夜晚全家人圍坐院中,飲酒、吃月餅,賞月。孩童們節前在院中或野外用碎瓦壘起圓形塔一座,塔門貼對聯「年年祭寶塔,歲歲鬧中秋」,塔身裝飾松柏、紙花,晚上敲鑼打鼓鬧塔,夜深用柴草塞入塔中燒塔,燒得越紅越好,然後打塔。
重陽節 農歷九月初九日為重陽節。此日民間多登遠眺,今定為老年節。因「九九」與「久久」諧音,寓人健康長壽之意。
小年 農歷臘月二十四日為小年,謂小孩子過年,略備菜餚小慶。該日開始打掃衛生,做年糕、炒果子、殺年豬,辦年貨,送年禮;舊習從當晚起各家各戶開始裝壯燈(鍋內點七星燈,上蓋筲箕或篩)至除夕夜,謂照九天東廚司命太乙府君上天。
大年 農歷臘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為除日(晚上為除夕),俗稱過年,是最隆重的傳統節日。
團年飯 多為午餐,亦有早餐、晚餐,全家人團聚會餐。其菜餚最為豐盛。吃團年飯時,如遇來客,必須挽留共同進餐,預兆來年添丁。團年飯有不可缺少之食物:如吃青菜謂之來年清吉平安;吃北瓜,寓百事稱意;吃魚,寓年年有餘。
守歲 除夕一家人圍坐在火爐旁說說笑笑,通宵不眠,謂之「守歲」。
壓歲錢 除夕大人給小孩賞錢,稱「壓歲錢」。有的地方給老人也贈「壓歲錢」。
辭年 除夕夜就近走親訪友為「辭年」,也稱「辭歲」。還有小孩們打著燈籠去「辭年」,主人賞以糖果、鞭炮、蠟燭或零錢。 迷信習俗
舊時流行「算八字」、「看相」、「占卦」、「求神抽簽」,問「前程」、「婚姻」、「壽元」、「財道」、「吉凶」等事。久旱不雨,求神降雨;疾病流行,則延僧道念經、上鎖、打醮、點太平燭、藏年命、送盤、出神、收亡魂;死了人做道場「超度亡魂」等迷信活動盛行。解放後,迷信活動一度斂跡,近年又有把抬頭。禁忌
解放前民間禁忌甚多:正月初一忌說「死」、「埋」、「病」、「冒」、「背時」,不準借錢物,不準哭泣吵嘴,不討債還錢,不吃葯,不幹針錢活。正月份,親戚之間的往來,忌初五、初七、初八、十四、二十三等日。流傳有「七不去,八不歸」,「初五、十四、二十三,娘家有也莫去擔」的說法。有事外出,剛出門時,忌碰女人。借別人的葯罐用後忌送懷。借別人的坐籃、搖窩用後也忌送還,要讓別人自己來拿。孕婦不能跨牛陶、羊陶,不得在孕婦家的門檻砍什物。紅轎抬新娘必須走原路回;途中遇喪事宜避路走;途中兩位新娘相遇,要相互換禮物。紅轎抬新娘必須走原路回;途中遇喪事宜避路走;途中兩位新娘相遇,要相互換禮物。抬靈柩歸山,忌走別人的屋後經過,親人死亡在外,其遺體運回祖籍時,忌入堂屋。灶上忌烤衣服,平常忌潑油,洗衣服時忌男女衣服混洗。大年將近,忌別人借火、拿走柴火,忌說不吉之話。
解放以後,禁忌大大減少。但仍保留一些陳舊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