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滿60歲是當月可以扣除個稅嗎
父母滿60歲是當月即可開始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以下是對此問題的詳細解答:

一、扣除條件
- 年齡要求:被贍養人(即父母)需要年滿60周歲。這里的「年滿60周歲」是指按照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上註明的出生年月日計算的實足年齡。
- 關系要求:納稅人需要是贍養人,即與被贍養人之間存在法定的贍養關系。這通常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等。
二、扣除時間
- 當月扣除:一旦父母滿足年滿60周歲的條件,納稅人就可以在當月開始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這意味著,如果父母在某一月份剛好年滿60周歲,那麼納稅人就可以在該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中扣除相應的贍養老人費用。
三、扣除標准
- 定額扣除: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的贍養老人費用是定額扣除的,具體標准為每月2000元。如果納稅人是獨生子女,則全額享受這2000元的扣除;如果納稅人是非獨生子女,則需要與兄弟姐妹分攤這2000元的扣除額度,但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四、注意事項
- 申報方式:納稅人需要在個人所得稅APP或稅務局網站上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如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等。
- 信息更新:如果父母的情況發生變化(如去世、年齡變化等),納稅人需要及時更新個人信息,以確保扣除的准確性和合法性。
綜上所述,父母滿60歲是當月即可開始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
2. 個稅父母都滿60算一個還是兩個
個稅父母都滿60歲,可以算作兩個被贍養老人進行申報。

根據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如果贍養年滿60歲以上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被贍養人,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減免。在這個情境下,如果個稅申報人的父母雙方都年滿60歲,那麼可以分別作為兩個被贍養老人來進行申報。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納稅人需要在個稅申報時,按照相關規定填寫被贍養老人的信息,並附上相應的證明材料。稅務部門會根據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納稅人就可以享受到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了。
所以,如果個稅申報人的父母都滿60歲,那麼在個稅申報時,可以算作兩個被贍養老人進行申報,並有可能獲得更多的稅收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