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80歲老人尋釁滋事怎麼辦
對方尋釁滋事怎麼處理?尋釁滋事是指隨意毆打,辱罵,攔截,恐嚇他人,或強行索要侵佔他人財物,尋釁滋事構成犯罪的,判處5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尋釁滋事需要公安部門認定,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判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屬於情節嚴重應該綜合以下幾個方面因素進行分析:
1、行為的方式和手段。行為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採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2、行為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後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為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後果是指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
3、行為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表明了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著行為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⑵ 80歲老人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法律分析:故意毀壞他人財務可以要求賠償,如果價值大於5000元的話,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應當依法受到刑事處罰。但是七十五歲以上,可以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斗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之一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⑶ 80歲老人尋釁滋事怎麼辦
一、80歲老人尋釁滋事怎麼辦
1、80歲老人尋釁滋事,按照情節處理。具體是:
(1)80歲老人尋釁滋事的,對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不執行拘留的處罰;
(2)情節惡劣構成了尋釁滋事罪的,則對其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多次尋釁滋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准則。
2、客觀要件。尋釁滋事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無事生非,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本條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行為方式具體規定為: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隨意毆打他人,是指出於耍威風、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毆打相識或者素不相識的人。這里的情節惡劣的,是指隨意毆打他人手段殘忍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造成被毆打人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是指出於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追趕、攔擋、侮辱、謾罵他人,此多表現為追逐、攔截、辱罵婦女。情節惡劣主要是指經常性追逐、攔截、辱罵他人的;造成惡劣影響或者激起民憤的;造成其他後果的等等。如果行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裘或者侮辱婦女的,則構成強制猥裘、侮辱婦女罪;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有公私財物,是指以蠻不講理的流氓手段,強行索要市場、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財物,或者隨心所欲損壞、毀滅、佔用公私財物。這里的情節嚴重的,是指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的公私財物數量大的;造成惡劣影響的;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造成公私財物受到嚴重損失的等;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是指出於取樂等不健康動機,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製造事端,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是指公共場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壞,引起群眾驚慌、逃離等嚴重混亂局面的。
3、主體要件。尋釁滋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4、主觀要件。尋釁滋事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活動,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⑷ 70老人被80老人無故毆打怎麼辦呀
應根據70老人的傷情進行處罰:
1.經鑒定:被侵害人屬於輕微傷、不構成傷情或不要求鑒定的,雙方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公安機關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進行處罰,又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給予行政拘留的,不執行。
2.經鑒定:被害人屬於輕傷,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應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定罪量刑。
3.經鑒定:被害人屬於重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應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定罪量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情節較輕:
(1)親友、鄰里或者同事之間因糾紛引起,雙方均有過錯的;
(2)未成年人或在校學生之間發生毆打,且傷害後果較輕的;
(3)行為人的毆打行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且傷害後果較輕的;
(4)雙方均有主觀過錯,且傷害後果較輕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