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內蒙古養老統籌56歲可以補交嗎
內蒙古養老統籌56歲是可以補交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相關內容
根據國家規定是不可以的一次性補繳的,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現在農村居民社保交費為每年300到3000元十幾個檔次。如果你所在地社保部門允許補繳養老保險以及自己經濟條件較好,選擇最高檔次繳費更合算,56歲了幾年後就能享受每月領取更高養老金的福利待遇。
B. 內蒙古社保2022年能不能一次性補繳
可以一次性補繳的。
一、內蒙古社保補繳新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1、人員范圍
具備4項條件的企業人員可「入保」
曾在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的人員(含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曾在企業工作的「五七工」、「家屬工」),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本人申請,可在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納入我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1)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鎮戶籍;
(2)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3)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或超過規定的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下同);
(4)1996年1月1日前,與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2、補繳及待遇計發
一次性補齊可按月領養老金。
符合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照統一規定的補繳標准,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自補繳全部費用到賬後的次月起,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全省統一的養老保險費補繳及養老金計發標准分為三個檔次,由補繳納入人員自行選擇:按一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601元:按二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492元:按三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383元。在確定補繳額度時,對年滿61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年齡每增加1年,補繳額度相應減免1500元,最大減免額度為1.5萬元(具體補繳標准和月養老金水平見右表)。
今後國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以上補繳納入人員由省按特殊群體對待,另行研究制定調整養老金辦法。
3、費用籌集
原則上由個人負擔
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鼓勵具備條件的單位給予適當補助。原單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備補助條件的,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
補繳納入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納入各市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4、養老金領取
基本養老金先從個人賬戶中支付
對出生時間的認定,全省實行本人原始檔案與居民身份證相結合的辦法。原始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證為准。
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以認定是否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為重點,原則上以本人原始檔案記載為准:本人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經縣(市、區)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查並履行公示程序後方可認定。
補繳納入人員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每人1.5萬元的標准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其餘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補繳納入人員建立個人繳費賬戶。其基本養老金首先從個人繳費賬戶中支付,支付完畢後由統籌基金繼續按原標准支付。
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人員,個人繳費賬戶仍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其遺屬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原已享受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意願,或繼續享受,或按本實施意見補繳後享受基本養老金,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和基本養老金不得同時享受。
補繳納入人員一次性補繳後,不認定連續工齡和參加工作時間,不視同繳費年限。
二、社保補繳規定
社保指一種社會保險或保障機制,具有強制性,是對我國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繳納過程中,一些人會因為某種原因中斷繳費,但又為了獲取完整的社保時間段,需要補交社保,這樣的一種情況被稱為社保補交。
社保補交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每個城市的社保補繳流程是不一樣的,沒有全國統一的標准,建議大家可以向社保參保地的社保局咨詢,詳細了解個人社保補繳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個人社保補繳的手續是什麼等等
外地戶籍人員在京補繳社保,在提供工資單、勞動合同的同時,首次還要增加一份完稅證明。對於跨年補繳,在提供個稅完稅證明的同時,一律要走行政審批手續。
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工資憑證、勞動合同等證明資料容易造假,難辨真偽。而新規定要求,必須提供個稅完稅證明,該證明需要到地稅局列印,加蓋稅務部門公章,一般很難造假。
而個人社保補繳,將根據補繳時間的時限由不同的部門負責。補繳當年,社保中心即可辦理;跨年補,即由各區縣人力社保局養老保險科接手,進入行政審批程序,社保稽核、勞動監察、基金監督部門都將介入。而對於個稅完稅證明的要求,則更多地率先應用於跨年補繳當中。
但對於當年還是跨年補繳的界定,各區縣不盡相同。不少區縣是以社保繳費年度來劃定,即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3月。如海淀區,如現在補繳2012年4月至今年3月的,就界定為補當年;如果要補2012年4月之前的,就視為跨年。又如朝陽區,是按自然年度來算,如補繳今年1-3月的,視為當年,由社保中心辦理;如補繳2012年12月之前的,一律轉入行政審批,須出具個稅完稅證明。
凡曾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系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於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一文規定申請。
目前內蒙古市出台的相關文件當中也是明確了社保補交的條件,對於內蒙古的城鎮居民養老金如果一次性全部都補交到位的話,到了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仍然可以每個月領取到部分的養老金,當然在內蒙古的企業補交和個人補交實施細則也是不一樣的。
C. 內蒙古社保補繳新規定
首先第一點,社保的補繳並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補繳的,這一次社保補繳的規定就是限制了可以一次性補繳的人群; 第一類人群就是距離社保15年,年限相差的年數較少,也就是大概在三年到四年左右的人可以進行一次性補繳, 第二類就是早期因為企業的原因導致下崗的人員,這一類是可以進行一次性補繳的,但是這樣的人如果選擇了一次性補繳,那麼所用的費用就要自己承擔,需要企業承擔的費用要自己進行整體承擔。 第二點就是整體的重點規定,2019年1月1日起,一次性補繳的政策就要被取消了,也就是說明年起向要補覺都補交不了,而現在能夠補繳的只剩下幾天的時間,所以想要補繳的,要趕緊抓緊,趁2019年1月1日之前趕緊補繳。
D. 內蒙古農村社保60歲補交規定
農村社保的繳納額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具體到60歲能拿中國錢與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余額有關。農村社保包括二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補助。當前是每月65元(各地不一樣)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139如果按照20年時間計算如下:繳100元的每月領取:65+100×20/139=181.28元繳500元的每月領取:65+500×20/139=136.94元每月差大約44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 內蒙古社保補交新規定
內蒙古社保補交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每個城市的社保補繳流程是不一樣的,沒有全國統一的標准,建議大家可以向社保參保地的社保局咨詢,詳細了解個人社保補繳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個人社保補繳的手續是什麼等等
外地戶籍人員在京補繳社保,在提供工資單、勞動合同的同時,首次還要增加一份完稅證明。對於跨年補繳,在提供個稅完稅證明的同時,一律要走行政審批手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F. 內蒙古2021年社保補繳新政策
法律分析:1、按年補齊
可以按年補繳後再辦理退休手續,此後你就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了。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補繳時間的長短,會有一定數額的滯納金由自己承擔。
2、延遲退休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分為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和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水平越高,支付期限越長,養老金就越多。而延遲退休,顧名思義,是利用本應該退休的年限,然後繼續工作,從而補上社保缺口。
3、轉為城鄉居民社保
我國目前的社保分為兩類:城鎮職工社保和城鄉居民社保。職工社保費由本單位職工繳納的,由單位承擔部分,個人承擔小部分。當然繳納的錢越多,退休金和醫療福利就越好。
4、放棄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G. 內蒙古六十歲以上農牧民養老保險問題
內蒙古初步確定的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凡是在試點專地區參保的農牧屬民,年滿60周歲後按月領取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對年滿70歲和80歲的老人每人每月還將分別增加10元、20元。
按照國家的統一規定,內蒙古確定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月發放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1/139。但是,內蒙古規定財力寬裕的盟市、旗縣還可以補貼的形式,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的標准。
根據內蒙古擬訂的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滿60周歲的農牧民,不需繳費,可以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為鼓勵農牧民參保、長期繳費,內蒙古依照多繳多得的原則,規定距領取養老金年齡不足15年的農牧民,可以按年繳參保費,也允許補繳參保費,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如果距領取養老金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參保費,而且累計年限不得少於15年。
目前內蒙古尚未開通全區的養老保險查詢系統!不過您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來查詢:
在區直屬系統的參保人員可攜帶身份證及社保卡號上區社保局辦公大廳養老保險窗口查詢;
撥打內蒙古社保咨詢熱線:12333 查詢。
H. 內蒙古養老保險已轉移如何補交以前年度
勞動者補繳養老保抄險的方襲式是:
一、自由擇業人員需攜帶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二、解除勞動關系人員需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本人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以及復印件。
三、失業人員需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本人失業證以及復印件。
四、個體工商戶需營業執照、身份證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