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70歲以上開車最新規定
一、70歲以上開車最新規定是什麼
1、70歲以上開車最新規定如下:
(1)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員,應當每年前往體檢中心進行一次身體檢查;
(2)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駕駛人員應當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七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持有第三款規定以外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發生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人必須遵守什麼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
2、不準出借塗改或偽造的駕駛證;
3、不要把車給沒有駕照的人開;
4、不準駕駛不符合駕駛證的車輛;
5、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6、喝酒後不準開車;
7、不允許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械故障的車輛。
❷ 年齡滿70歲,駕照有何規定
法律分析: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當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辦理換證業務,換領准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駕駛證。需要提醒的是,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四十條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申請人預約考試科目二,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報考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准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十日後預約考試;
(二)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准駕車型的,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明滿二十日後預約考試。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於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❸ 70歲以上還能考駕照嗎
可以。七十歲的老人是可以申請考駕駛證的,現在考駕駛證的年齡限制變成了18周歲以上,向上無限制,小型汽車的話70歲老人是可以考的,其他車型的話就是不行。
一、七十歲可以考的駕照:
1、70歲雖然年齡大了點,但是還是有可以考取的駕照的。2022年最新規定,7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考取C1,C2,D,E,F駕照。其中,C1和C2主要是駕駛小型汽車的駕照,而D,E,F駕照是駕駛部分電動車、摩托車、電動三輪車的駕照。考取這些駕照可以方便老年人的出行。
2、老年人考駕照遇到最大的問題就是身體素質不夠,反應能力可能有些慢,但是公安部門還是很人性化的制定一些70歲以上考駕照的流程,先要通過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三力」測試,只要三種測試合格了,就可以考取駕照了,這樣的管理是很人性化的,為老年人帶來了很多便利。
3、70歲以上的老年人需要每年都參加一次體檢,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的30天內,需要將自己的體檢報告及時提交給車管所,如果沒有提交自己的體檢報告,車管所是會將駕駛證注銷的,就不可以繼續開車上路了。
二、七十歲考駕照的流程:
1、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老年考生,在申領駕駛證前必須接受有關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三力」測試;測試成績合格後,方有資格再申請駕駛人考試。
2、申請「『三力」測試的老年考生既可以選擇在車管所,也可以選擇在社會化駕駛人考場進行報名;期間測試完全免費。「三力」測試正式開考前,每名考生都有一次「模擬測試」的機會,以便廣大老年朋友能夠熟悉電腦答題程序及操作。
3、通過「三力測試」的老年考生憑電子成績單即可前往駕校報名,進行下一步的駕駛人培訓以及報名科目一、二、三等駕駛人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即可成功申領駕駛證。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四條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年齡在70周歲以上能夠通過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准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十六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准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❹ 70歲以上免於刑事處罰
70歲老人犯罪不會免於刑事處罰,具體原因如下:
1、70歲以上的老人犯罪的,仍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該判刑坐牢的依然要坐牢,只是對於已年滿75周歲的老人來說,符合條件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2、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由此可見,70歲以上的老人,要是存在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向監獄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出來回家服刑。
刑事案件法院審理期限
刑事案件法院審理期限需要依據具體案件來進行分析,具體如下:
1、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具體情形有: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2、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3、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刑事犯罪年齡
1、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另外,18周歲以下統稱為:減輕刑事責任年齡。在這個年齡段犯罪的都應當視情節從輕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❺ 七十歲以上的老人是否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群
原則上,七十歲以上的老人不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如果老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的,則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老人完全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則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現行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自然人可被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區分的依據有兩項。首先,是年齡上的區分。根據現有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成年人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可見,從年齡上判斷,七十歲以上的老人不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次,是辨認能力上的區分。自然人如果完全不能辨認其行為及後果的,依法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只是不能完全辨認其行為和後果,則並未完全喪失行為能力,而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如果七十歲以上的老人不能夠完全的辨認其行為,則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這種情況下,有關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人民法院對老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事實加以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