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到60歲員工可以直接辭退嗎
法律分析:
可以,到退休年齡公司辭退不需要賠償;因為到達退休年齡時,雙方勞動合同終止,不符合支付賠償金的規定;所以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賠償或經濟補償。
1、根據我國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休人員已不是法律名義上的勞動者,退休年齡之後存在的關系屬於勞務關系,不再屬於勞動合同關系。達到離退休年齡以上的人,都是不能成為勞動關系中勞動主體的。勞動者從他們到達離退休年齡的那一天,法律上就切斷了其做為勞動主體的權利。退休職工實際上法律上已經失去了作為勞動者的主體資格,退休之後的勞務關系不受相關法律調整,因此他們享受不了工傷待遇,不受最低工資限制、不受工作時間限制、不能享受相關福利待遇,比如假期加班補償,解除合同補償金等。一旦出現糾紛將無法進行勞動仲裁,只能向法院申訴。
相關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衍生問題:
60歲勞動者被辭退應獲得多少補償
經濟補償沒有年齡限制。雖然勞動者年齡已過60歲,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仍然繼續履行合同,若用人單位以後解除勞動合同(辭退)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仍然應該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B. 滿60歲的員工,公司能解除嗎
員工已經達到退休年齡。單位和員工的勞動關系終止,是正常解除勞動關系,並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不能辭退的員工有哪些類型
1.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性員工
2.患病或因公負傷喪失勞動力的員工3.工作滿15年且距退休不滿5年的員工
二、什麼是辭退
1.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的一種強制措施。
2.根據原因的不同,可分為違紀辭退和正常辭退。違紀辭退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內部規章,但未達到被開除、除名程度的職工,依法強行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行政處理措施。
3.正常辭退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依據改革過程中國家和地方有關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安置富餘人員的政策規定解除與職工勞動關系的一種措施。
三、總結
1.六十歲的員工是否辭退還需根據具體的情況來認定,
2.還需要看工作的年限。據新勞動法規定,對於60歲以上員工不能辭退。
3.雖然說已經過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沒有正規理由,也不能隨便辭退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C. 公司辭退60歲以上員工需要補償
辭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的員工,不需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辭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員工,而該員工不能辦理退休手續及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仍然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D. 60歲以後被公司辭退怎麼賠償
職工超過60歲公司辭退時時沒有補償金,超過60歲已經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是自動終止的。 用人單位辭退超過60歲職工的時候不需要付補償金,國家規定的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齡就是60周歲,在已經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情況下,勞動合同是自動終止的,用人單位只需要在終止勞動關系時付清工資即可。60歲的員工已經達到退休年齡。被單位辭退是無補償的。再次簽訂的合同是屬於返聘協議。單位和員工的勞動關系終止,是正常解除勞動關系,並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的。企業對被辭退的違紀職工,要認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簡單從事,防止矛盾激化。辭退後,本人要求遷移戶口的,按戶口遷移規定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違法辭退職工的補償金怎麼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