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毆打60歲以上的老人的治安處罰
一、毆打60歲以上的老人的治安處罰
1、毆打60歲以上的老人的治安處罰,具體如下:
(1)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會被公安機關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輕的,會被公安機關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情節嚴重的,會被公安機關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老人的傷情已經構成輕傷的,施暴者顯然是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受到刑事處罰。
二、毆打60歲老人怎麼賠償
毆打60歲老人賠償范圍,具體如下:
1、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貳』 60歲老人被撞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車禍中涉及到的賠償有很多,既包括了對人身傷害的賠償,也包括了對財產損失的賠償。同時,在對人身傷殘進行賠償的時候,又有對人身死亡的賠償。車禍賠付的項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醫療費。2.誤工費。3.住院伙食補助費。4.護理費。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6.殘疾用具費。7.喪葬費。8.死亡補償費。9.被撫養人生活費。10.交通費。11.住宿費。12.其他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叄』 毆打60歲老人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毆打60歲的老人的,受害人可以請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具體賠償金額可以根據醫療救治所支出的費用和醫療機構出具的診療意見確定。如果導致受害人殘疾的,還可以請求支付反擊賠償金,六十周歲的應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20年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肆』 毆打60歲老人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毆打60歲老人的賠償沒有固定標准,一般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伍』 毆打60歲以上老人至輕傷二級
法律分析:毆打致人輕傷二級,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