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江西高齡津貼補貼政策,江西80歲以上老人高齡津貼說明
各設區市老齡辦、民政局:
為認真落實新修訂的《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第二十四條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老齡辦等部門關於加強我省老年人優待工作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14〕65號)第二條規定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我省80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津貼(以下簡稱高齡津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定標准。設區市老齡工作部門、民政部門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物價變動情況和老年人規模提出方案,為設區市人民政府分級分類確定高齡津貼發放標准提供依據。
二、籌措資金。各設區市、縣(市、區)老齡工作部門和民政部門應當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財政部門的支持,將所需資金及工作經費列入年度本級財政預算。
三、建立台賬。縣(市、區)老齡工作部門或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建立高齡津貼發放檔案管理制度,按人建檔,定期做好數據分析與統計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數據錄入「數字民政」信息系統。各設區市老齡工作部門、民政部門每年年中、年末分別將本地高齡津貼的發放人數、金額等情況對應上報省老齡、民政部門。
四、落實發放。為確保高齡津貼這項惠民工程落到實處,高齡津貼應當實行社會化發放,做到及時、透明、便捷,確保高齡津貼按時足額發放到高齡老年人手中。為此,在高齡津貼的申報、審核、發放、管理、監督等方面,設區市老齡工作部門、民政部門要根據實際,統一制定可操作的具體辦法。
五、幾點要求
建立高齡津貼制度、做好發放工作,社會關注度高,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級老齡工作部門、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要推動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加強信息溝通,確保高齡津貼政策的不斷完善和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爭取各相關部門支持,加大工作力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切實把好事辦好、實事做實。
二是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各級老齡、民政等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建立事前、事中、事後相結合、日常監督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監管體系,自覺接受監督,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資金等行為,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及時嚴肅處理,對有關責任人員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三是充分發揮引導作用。要以建立健全高齡津貼制度為契機,進一步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要引導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企業,開展適應老年人需求的居家養老、社區日間照料、社區衛生、機構養老以及網路信息等各種為老服務,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獲得感和幸福指數。
;⑵ 江西省贛州市高齡補貼2022發放標準是多少
江西省贛州市高齡補貼2022發放標準是120。根據查詢有關公開信息顯示,對於年滿80至89歲的老人,每年可以領取1200元的高齡補貼對於年滿90至99歲的老人,每年可以領取2400元的高齡補貼。對於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老人,每年可以領取12000元的高齡補貼。
⑶ 江西省高齡補貼2021發放標准
經濟困難的高齡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標准為每人每月50元。2、低保對象中沒有享受殘疾人護理補貼的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標准為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3、特困人員中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護理補貼標准為每人每月分別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20%。
老年人福利主要包括高齡補貼、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等。
都有那些補貼?
(一)高齡補貼發放標准。目前,我市凡年滿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都可以向所在村(居)委會申請享受高齡補貼。補貼標准為:80至84周歲每人每月50元、85至89周歲每人每月100元、90至94周歲每人每月200元、95至99周歲每人每月300元、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000元。
(二)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政府出資為年滿60周歲及以上城鄉特困人員中的老年人、重點優撫對象老人和除前述兩種對象之外的年滿7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辦理了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保險。以上對象在生產、生活的各種場所,包括但不限於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參加公共場所活動、入住養老服務機構、外出旅遊時發生的各種意外傷害事故,均在意外保險責任范圍。
總結:帶好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向戶籍所在地街道或社區(籌委會)提出申請,本人填寫《高齡老人生活津貼申請審批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五條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對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