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60周歲老人旅遊門票有什麼優惠政策
60周歲老人旅遊門票有優惠政策,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者老年證。
優惠政策如下:
1、優惠政策:兒童身高1.2(含)-1.5米(不含)、60(不含)至70周歲(含)之間老人(憑老年證或身份證)現役軍人憑軍官證、5-10級殘疾人憑殘疾證購景區優惠票(上述優惠政策,需到景區自行購買)。
2、免票政策:兒童身高1.2米(不含)以下免費;70周歲以(不含)上老年人、1-4級殘疾人憑有效證件免票。
(1)旅行法80歲以上規定擴展閱讀
2013年4月25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遊法是改革開放初期就啟動的一個立法項目,曾列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立法計劃,但由於當時我國旅遊業還處於起步階段,有關方面對立法涉及的一些重要問題認識不盡一致,這部法律草案未能提請審議。
第六十六條 旅遊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遊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三)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
(四)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遊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條 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協商;
(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㈡ 國家規定景區免票人群
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享受便利和優惠。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圖書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展覽館、美術館、文化館以及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一、國家對兒童免門票的規定
1、對6周歲(含6周歲)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兒童實行免票;
2、對6周歲(不含6周歲)~18周歲(含18周歲)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學生實行半票。
二、國家對老年人免票的規定
1、70歲以上的全免,65歲以上的半票,60歲以上的重大節日期間免費。
3、也有地方規定60至64歲的老年人參觀景區也為半票。
三、.享受免票參觀條件
(1)家長攜帶的未成年人。身高超過 1.4米的兒童須出示證件。
(2)70歲以上的老人持身份證。
(3)殘疾人,憑殘疾證。
(4)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人、軍隊院校學員、退伍老紅軍戰士,憑軍官證、土兵證、學員證等相關證件。 (5)在校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配合教學實習團體參觀者,憑學校介紹信和宣教部的批准單,學生須持本人學生證。
(5)XX省內的離體幹部和有突出貢獻的專家教授,憑有關證件。
(6)文博系統的幹部職工、中國博物館學會會員來我院交流學習,憑工作證、會員證。
(7)從事旅遊服務工作的導游、陪同人員,憑省級以上旅遊局頒發的導游證和計劃單等(僅限本人)。
(8)重要客人要求免票,人數在 10人以下的,須經院辦公室批准,辦理手續; 超過10人的,須經院領導批准。
(9)因工作需要經院領導批準的人員。
(11)職工個人親屬及朋友參觀免票人數,每人每年限定在30人次以內。
法律依據:
《旅遊法》
第十一條
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享受便利和優惠。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五十八條
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公園、旅遊景點等場所,應當對老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條
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圖書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展覽館、美術館、文化館以及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㈢ 中國法律規定多少歲可以自己去旅行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旅遊是每個人自身的權利,現行法律並未對該權利給予限制,也就是說,從一般情況來講,只要是本人意願旅遊的,法律一般不會給予過多的干涉,之所以要求未成年人旅遊一般需有大人(一般為父母)陪同的,是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等權利的保護考慮(由於普通的未成年人往往心智尚未足夠成熟),主要起到監護作用。 當筆者看到這問題時,發現了其中隱藏的一個法律問題:目前除了自主游外,還有旅行社帶團游的旅遊方式。在帶團游這種旅遊方式下,遊客與旅行社之間存在有合同關系,歸法律所調整;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相關條文規定,不滿十周歲的,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周歲以上(包括十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包括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但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八周歲以上(包括十八周歲)的,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上述自然人均屬心智正常情況下,不包括精神出現問題的人)。又我國《合同法》相關條文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訂立合同(非純獲利),合同無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訂立的合同(非與其心智、年齡相符的),合同效力待定;完成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所訂立的合同,合同有效。 綜上,就本問題而言,十周歲以下(不包括十周歲)的人與旅行社訂立的旅行服務合同是無效的,即此時十周歲以下的人,自行和旅行社訂立旅行服務合同(通過旅遊團旅遊的),不被法律所認可,此時通過此種旅遊方式旅遊的,就會受到限制;即不滿十八歲的人(排除視為完成民事行為能力人部分),一般跟團旅遊的,需在父母的陪同下進行。
㈣ 旅遊法有規定79歲老人跟團旅遊要家人陪同嗎
1.一般情況下,旅遊公司規定70歲老人,必須要家人陪同。
2.主要防止旅遊中途,若發生疾病等。需要家人照顧。
3.一些旅遊公司,出國可能不允許70歲老人去旅遊。
㈤ 根據我國旅遊法規,旅行社組團時70歲以上老人必須有年輕人伴同嗎
沒有強制規定。
國家旅遊局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遊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要求,75歲以上老人報團出遊,應請成年直系家屬簽訂免責聲明,且宜由成年家屬陪同,超過百人的老年團,要隨團配備醫生。
㈥ 旅遊法新規老年
法律分析:70歲以上老人外出旅遊會在旅行社簽訂免責協議,超過75周歲的會要求客人有自己的直系親屬陪同,並且在出行之前做一個醫院的體檢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三十一條 旅行社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用於旅遊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遊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救助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 旅行社為招徠、組織旅遊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准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遊者。
第三十三條 旅行社及其從業人員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安排參觀或者參與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
第三十四條 旅行社組織旅遊活動應當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
㈦ 國家有統一規定旅遊景區門票減免政策嗎
旅遊景點門票價格減免優惠政策匯總
1、《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十一條 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享受便利和優惠。
2、《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227號):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游覽參觀點,對老年人、現役軍人、未成年人及學生等應適當優惠,對殘疾人、兒童等實行免票。
3、《國家發改委等部委關於整頓和規范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905號):一、規范門票價格管理。(5)游覽參觀點要明確對兒童、學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宗教人士等的門票價格減免范圍和標准。
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落實青少年門票價格優惠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283號): 一、各地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游覽參觀點,對青少年門票價格政策標准:對6周歲(含6周歲)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兒童實行免票;對6周歲(不含6周歲)~18周歲(含18周歲)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學生實行半票。列入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游覽參觀點,對大中小學學生集體參觀實行免票。鼓勵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游覽參觀點參照上述規定對青少年等給予票價優惠。
各地游覽參觀點對青少年的門票價格優惠幅度未達到上述標準的,按上述標准執行;優惠幅度已達到上述標準的,仍按地方規定標准執行。
二、青少年購票入園時需出示居民身份證或學生證等有效證件。香港、澳門、台灣等入境游青少年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學生證件等有效身份證明,均可辦理購票入園手續,享受門票優惠價格。
(7)旅行法80歲以上規定擴展閱讀
在中國旅遊景區協會倡議下,全國2050家5A級、4A級景區簽訂「不上漲門票價格」承諾,約佔全部5A、4A級高等級景區的八成。
這些承諾景區中,山東、江蘇、浙江、四川、河北、黑龍江等地的景區最多。山東省有191家景區承諾不漲價,包括曲阜三孔、泰山、嶗山、蓬萊、劉公島等5A級9家。江蘇省有169家,包括夫子廟、蘇州園林、周庄古鎮、蘇州同里、揚州瘦西湖等5A級景區14家。浙江省132家。四川省有116家景區承諾不漲價,包括都江堰、峨眉山、九寨溝等6家5A級景區。河北、黑龍江承諾不漲價的景區都超過了100家,各自包括5家5A級景區。
據介紹,目前全國旅遊景區正在各地旅遊部門的推動下積極響應旅遊景區協會倡議,仍在繼續報送「門票不漲價」承諾。中國旅遊景區協會將繼續公布承諾景區名單,希望廣大遊客予以監督支持。
㈧ 旅遊法新規老年
老年旅遊的服務對象是指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旅遊產品消費者,並對老年旅遊產品要求、旅遊者招徠、合同簽訂等各方面作出了細化規定,提出了「全國標准」。一米四以下兒童都是免門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