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八十老人自衛打傷了別人,傷者要求老人兒子賠償可以嗎
老人即使80歲了,再沒有其他特殊的情況下,他都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那麼即使他傷了別人,傷者也應當要求老人來賠償,而不能要求老人的其他親屬來賠償,因為老人即使年歲已高,仍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這是在不屬於自衛打傷人的情況下構成以上的結論。如果是因為對方的原因,使自己受到了生命的威脅,因為正當防衛而傷害了別人,那麼這在刑法上是構成正當防衛的,不應當對傷者進行賠償。即使沒有構成輕傷以上,不屬於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因為對方存在著過錯,也不應當由老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對方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㈡ 80歲老人打人誰賠償
法律分析:80歲老人打人致人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追究刑事責任,但在量刑時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㈢ 八十歲老人打傷人會坐牢不!
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打人造成人身損害的,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一般是不進行刑事處罰的,如果要進行處罰也應該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㈣ 八旬老人打人不犯法嗎
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打人能否判刑要看具體情況,如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會判刑,但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立案後,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因打人者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對於被害人而言,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但如果通過法院訴訟處理的,法院可支持的損失主要是物質損失,賠償金額較小,包括: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如果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但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來處理賠償的,則具體的賠償金額也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確定。故意傷害致使被害人受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寬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十七條之一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