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津貼發放標准,原則上按照各地低保標准、補助水平和發放對象的年齡實行分類分檔發放,並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標准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具體的發放標准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年滿80周歲且本人月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企業月平均養老金的老年人,補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80元;無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滿90周歲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類對象標準的20%。除領取60歲以上老人養老金外,80歲老人還可每月補貼80—100元不等的補貼。九十歲至九十九歲每月200元;一百歲以上每月三百元。發放方法:一般半年發放一次,每年的6月12月發放。高齡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到社區居委會登記,由民政局將此款撥至街道辦事處,由辦事處按事先登記憑居民身份證及當事人本人或直系親屬領取。
一、退休的條件: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⑵ 80歲養老金的發放補貼標准
除領取60歲以上老人養老金外,80歲老人還可每月補貼80—100元不等的補貼。九十歲至九十九歲每月200元;一百歲以上每月三百元。發放方法:一般半年發放一次,每年的6月12月發放。⑶ 八十歲高齡補貼標准
高齡津貼發放標准,原則上按照各地低保標准、補助水平和發放對象的年齡實行分類分檔發放,並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標准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具體的發放標准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目前我國的高齡津貼制度很不平衡,除上海、北京、天津外,在省、自治區一級只有寧夏進行了統一規范,規定按月給8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其他很多地方都是零敲碎打,比如有的地方規定是給90歲以上老人發高齡津貼,有的標準是80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⑷ 農村80歲以上老人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六十歲以上的所有農村老人每月可以享受國家財政的80元左右的日常生活補貼,超過80歲。 每年增加100元生活補貼,超過90歲每月補貼標准在160元左右。
法律依據:《關於發放高齡老人津貼的通知》
一、充分認識建立高齡津貼制度的重要意義
目前已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期,高齡化、空巢化趨勢愈加明顯,老齡問題日益顯現。建立高齡老人津貼制度,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客觀要求,是我縣緩解養老矛盾的現實之需。這一制度的建立,對於解決高齡老人基本生活問題,提高高齡老人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二、高齡津貼發放對象和標准
凡具有我縣戶籍且年齡在80周歲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均享受高齡津貼待遇。發放標准為: 80周歲(含80周歲)-89周歲每人每月50元; 90周歲 (含90周歲)-99周歲每人每月100元。發放時間從2011年4月1日起。百歲老人高齡津貼即長壽保健補助費每人每月300元,仍按原規定發放。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難對象時,高齡津貼不計入家庭收入。
⑸ 年滿80周歲老人有哪些補貼
高齡人補貼,對於解決高齡老人基本生活問題,提高高齡老人的生活質量,起到重要作用。高齡人津貼按照「低標准、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總體要求,創新高齡老人養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養老保障服務體系,建立保障高齡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長效機制,推進補缺型老年福利向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發展,使廣大高齡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斷提高高齡老人的生活質量。本市戶籍在當地實際居住15年經上、年滿70周歲以上、本人無政府或單位發放的生活養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的兒子、兒媳、未出嫁的女兒、入贅女婿)均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並按時足額繳費的,可申請享受政府發放的高齡養老補貼。
現市區高齡補貼標准為每月60元。1996年決定進一步擴大高齡老人享受優撫待遇的范圍,從1996年起除了百歲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貼外,大連首次將90到99周歲的老年人也劃入長壽補貼范圍,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補貼。各地百歲老人補貼不同,最低為100元,部分發達城市110元~200元之間。
養老保險補貼
1.補貼方式
勞動保障就業服務機構負責認定享受養老保險補貼的單位或個人,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就業機構提供的對象名單進行記錄和標識。對於單位享受的養老保險補貼部分,社保經辦機構按補貼額相應減少單位應繳額,並按核減後的數額徵收養老保險費;以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補貼對象,個人只繳本人應繳部分,同步計算和記錄養老保險補貼數額。
2.資金劃撥
按上述方式調整養老保險補貼方式後,養老保險補貼按季度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直接劃撥到各經辦機構收入戶,經辦機構相應沖銷就業資金欠養老保險補貼數額,當季清零,不準拖欠。
3.系統開發
省勞動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新企業養老保險信息系統中進行養老保險補貼功能開發,主要是加註享受養老保險補貼的單位或個人標識、期限和標准,增加統計匯總功能等。已安裝使用新系統的市州,可按調整後的養老保險補貼方式組織實施;未安裝使用新系統的市州,要抓緊新系統統一使用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⑹ 民政局給80歲老人的補助是多少
法律分析:八十歲老人有如下幾種補貼:享有政策性的優惠,有生活補助和優惠政策,有發放醫療保險,可以報銷看病所需的醫葯費和部分個人所需的費用,部分地區還有醫療補貼和生活補貼,百歲以上老人還享有月補助金。
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有關部門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農村滿80的老人,可與村委會聯系,村委會的負責人再與鄉鎮民政部門聯系,辦理相關手續,上報民政局老齡委,即可享受高齡補貼的,每月3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⑺ 80歲以上老人國家每月補貼多少錢
80歲以上老人高齡補貼是多少
不同地區的規定不一樣,以深圳為例80—89周歲老人,每人每月發放200元;90—99周歲老人,每人每月發放300元;100周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發放500元。
《關於發放高齡老人津貼的通知》
一、發放對象
1、戶口本(查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2、居民身份證(查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低保證、農村五保證、城市「三無」人員證復印件並加政府公章;
4、填寫《重慶市市高齡老年人津貼申請表》(一式三份,可在社區工作站現在領取,也可網上下載);
5、銀行開戶存摺復印件;
6、近期一張1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