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出家當道士、和尚有什麼要求和手續
一、根據《全國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出家為僧、為尼條件是:要求出家的人,須本人自願;六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佛教 ,愛國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礎;父母許可,家庭同意。
二、寺院對要求出家的人,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 符合出家條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師,授予三皈五戒,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並按規定的辦法和手續發給度牒。
三、宮觀可選收愛國守法,信仰道教,年滿十八周歲,有一定文化和修養,家庭同意,身體健康,持有身份證的自願出家或入道者。考察二年以上,對其中安心道教事業,品行良好者,經宮觀管理組織同意,按相關規定給以冠巾或傳度,確定常住。
(1)60歲武僧擴展閱讀
一、皈依三寶,須本人自願,愛國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礎,經佛教徒介紹,皈依師方可接受。接受皈依弟子,應鄭重如法進行。皈依須填表登記個人姓名、簡歷及介紹人等,交寺院保存。
二、具備傳戒資格的寺院傳授三壇大戒, 須事先由省佛教協會徵得省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同意後報中國佛教協會審批。全國每年傳授三壇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處左右;每處每次受戒人數一般掌握在三百人左右;戒期不少於四周。以利組織新戒學習戒相律儀。
Ⅱ 到少林寺出家需要什麼條件
出家條件:
1、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六根具足,無不良嗜好如抽煙,酗酒,賭博等。
2、年齡在17--60歲之間,而且父母同意。
3、無法律糾紛,無負債,無婚姻關系。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當然越高越好,但文化高不一定是好事,如果過於注重文字往往對修行不利,成為所知障。
5、欲出家者可以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體健正面到你認為有緣的寺院,有認識人和介紹人最好。
6、到寺院後要一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放下世間一切娛樂設施,進入考驗階段。
7、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堂功課、學習沙彌律儀、學佛教基礎知識。
(2)60歲武僧擴展閱讀:
出家乃是一件非常鄭重地事情,而且在佛教徒看來,也是一件非常值得贊嘆的事情。出家不能是要逃避什麼挫折或者世間男女情感之事,他應該做佛法的傳播人,佛陀的使者,他應該是人天的導師,佛法能夠在世界上流傳下來靠的就是一代代出家人僧寶的千辛萬苦的努力。
要有一顆「不忍眾生苦,不忍聖教衰,不為自己求安樂,只願眾生得離苦」的大菩提心。古人說:「出家乃大丈夫事也,非王侯將相所能為也!」要想出家,先要看看自己出家的發心,是否具有出離心,認識到了輪回六道的痛苦。
想要出離三界六道,更要看是否具有菩提心,即願意救度一切苦難眾生的心,如果具有了菩提心,那麼出家以後,有著這種菩提心的支持,一定能成就道業,相反地,只是一段時間的挫折或者情感問題,或者願意清靜幾天,那麼貿然出家。
Ⅲ 中國當代有位五六十歲的武術大師
金加州,江蘇省精武館管長
姓名:金加洲 出身武術世家,宋版古『易筋經』掌門人
國家一級氣功師,中國武術大師,易筋經武術研究院院長[1]、寧夏司法警官學院山東校區名譽校長,揚州市精武館館長
年齡:56歲
個人履歷:
1985年-1990年 嵩山少林寺 武僧總教練
1990年-2000年 中國天柱山武術氣功院 副院長
1992年-2010年 江都市精武館 館長
2009年至今 易筋經武術研究院 院長
成就榮譽
創造世界吉尼斯紀錄 易筋經氣功--「50秒頭斷40塊鋼板」
「小蝶杯第三屆香港國際武術及健身氣功大賽」 大賽特別金獎
寧夏司法警官學院 名譽校長[2]
浙江衛視 《中-韓達人對抗賽》 冠軍
[3]金加洲出身於武術世家,家傳:傳統拳、古《易筋經》養生氣功、古《易筋經》硬氣功、古《易筋經》搏擊術等,在從事武術教學研究三十年間,為國家培養了上千名武術人才,獲得國際、國內比賽獎牌300多枚,其中金牌100多枚,不少學生就此走上特警、武警、公安等職業道路,為保衛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貢獻了力量。金加洲早在九十年代便提出「武術進校園」的倡導,曾參與當地中小學體育教科書的編寫工作,推動了蘇中地區體育事業的發展!為進一步將中國武術發揚光大,他先後在嵩山少林寺、天柱山武術氣功院任職,並多次為國際友人表演中國功夫,為弘揚傳統武術、增進國際友誼作出貢獻!近年來,隨著人民養生保健意識的提升,各種形式的養生操、健身拳如雨後春筍層出不窮,給群眾提供了豐富的健身方法,對養生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越來越多的人對於傳統內功的概念和內容逐漸模糊和邊緣化,特別是很多中青年朋友,受歐美、日韓文化影響,認為中國功夫就是花架子,傳統武術前途渺茫,這種情況讓金加洲感到十分痛心,經過認真思考,他於2010年正式公開世代家傳的古《易筋經》功夫,這是一套系統的內家功,與社會上流行的單靠意念引導練氣的方法不同,金氏古《易筋經》是以中醫經絡理論為基礎,分層次和步驟通過實修的方法練出丹田內氣並使之循環於經絡;除此之外,金加洲還希望通過家傳古《易筋經》的公開告訴人們傳統功夫除了健身養生的功效外,實際還包含不為人知的豐富內容,如不用練習排打一樣能在短期內達到開磚劈石的硬氣功威力,和實戰防身自衛等功夫!同時,金加洲也希望通過自身的行動呼籲更多有傳承和真才實學的傳統武學家,拋開門戶觀念,將祖先傳下來的武術瑰寶毫無保留的公開於世,讓更多的中國人特別是年輕一代真實的了解和學習到正宗的中國功夫,激發民族自豪感,讓中國功夫走向世界!(據了解,為了金氏古《易筋經》正宗傳承,目前所有易筋經徒弟均由金加洲本人親自指點)
Ⅳ 金剛葫蘆俠的人物介紹
爺爺:張二謀;考古學家。年齡:60歲,絮絮叨叨,老頑童-----------高銘飾
胡大力:性別:男海歸屌絲,拳擊手助理
蠍子精:性別男 黑社會老大 身上有蠍子形紋身
黑蛇精:性別:女 性格陰險,毒辣 愛化妝,買名牌包,花痴 身上有蛇形紋身
白蛇精:性別:女 黑蛇精妹妹
大娃:力娃(紅娃) 職業:健身教練 30歲
二娃:千里眼(橙娃)職業:科學家,技術宅男 28歲
三娃:鋼娃(黃娃)職業:功夫高手,少林武僧 26歲
四娃:火娃(綠娃)職業:廚師 或 雜技團員 24歲
五娃:水娃(青娃)22歲 職業:消防員 或 送水工
六娃:隱身娃(藍娃)職業:偵探 20歲
七娃:蘿莉娃(紫娃)18歲 90後 職業:學生 性別:女 愛哭,愛臭美。
Ⅳ 和尚道士哪個壽命長
金剛經中佛說不要執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樓主你是執著哪一相呢
60歲全心全意為大家
160歲只顧自己吃好喝好
作用是不一樣的
佛,教我們學那個60歲的,並且還不能執著自己在做善事。
為什麼佛這樣教我們,因為一切法本無自性
Ⅵ 孩子怎樣進入少林寺當武僧
從年齡上看,戒律里規定,7歲以下不能出家,60歲以上不能出家,因為在那樣的年齡連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還要人家養著你。所以說,沒有獨立生活能力也不能出家,不能出家後讓別人來照顧你。還有其他一些條件,比如說,如果擔任比較重要的黨政職務,必須辭職之後才能出家;如果欠了債,必須把債還清以後才能出家;還有一些其它的條件,如陰陽人不能出家,犯了破壞他人梵行、賊住等重罪的不能出家,也就是曾以在家人身份假冒出家人參與過僧團內部重要會議的人不能出家。總之,有十三種情況會造成出家的障礙,這主要是為了保證佛教的健康發展。
第三章 收徒傳戒與僧團管理
第九條 要求出家的人,須本人自願,六 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佛教 ,愛國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礎,父母許可,家庭同 意。寺院對要求出家的人,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 符合出家條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師,授 予三皈五戒,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並按規定的辦法和手續發給度牒。
第十條 皈依三寶,須本人自願,愛國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礎,經佛教徒介紹,皈 依師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應鄭重如法進行。皈依人須填 表登記個人姓名、簡歷及介紹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條 寺院僧團健全,道風嚴肅,管理 正常,法務、生活設施完備,方有條件傳授三壇大 戒。能夠舉辦傳戒法會的寺院名單由省(自治區、 直轄市,下同)佛教協會嚴格按照條件,根據實際 需要,申報中國佛教協會審批、確定;未經批準的 寺院不得擅自舉辦。
具備傳戒資格的寺院傳授三壇大戒,須事先由 省佛教協會商得省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同意後報中 國佛教協會審批。
全國每年傳授三壇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處左右 ;每處每次受戒人數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於四周,以利組織新戒學習戒相律儀。
第十二條 受戒者必須年滿二十歲,符合本 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條件,持有身份證、度牒和當地 主管部門及所在寺院的證明信件,經傳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協會甄別鑒定,方可允許進堂受戒。年齡超 過六十周歲,除增戒、補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條 傳授三壇大戒,對象以本省受戒 人為主;外省受戒人必須由所在省佛教協會徵得傳 戒省佛教協會同意,開具證明,介紹前往受戒。
第十四條 傳授三壇大戒期間,必須分別講 授戒本。傳授比丘尼戒,有條件的實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廢止燙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條 戒牒由中國佛教協會統一印製編 號,通過省佛教協會頒發。違犯國法教規者,舍戒 還俗者,由所在佛教協會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協會注銷。
第十六條 授戒師、剃度師、皈依師必須是 愛國愛教、戒行清凈、通曉教理律儀、戒臘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資格由省佛教協會按照條件審核認定 ,並發給證書。未經認定資格者,不得傳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條 寺院應根據實際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額,報政府主管部門審定。在規定名額內,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須驗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區佛教協會(無佛協組織的可由原寺院) 證明;新出家的,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寺 院對要求常住的僧人,須考核一年合格後,報請政 府主管部門辦理戶口轉入等手續。
第十八條 常住僧人如還俗離寺,寺院應收 回戒牒、度牒,將戶口轉回原地。違犯重戒、不遵 寺規、教育不改者,經寺務會議討論決定,予以遷 單。對利用僧人身份招搖撞騙、為非作歹、敗壞佛 門、影響極壞者,經寺務會議決定,報上級佛教協 會批准,開除僧籍,收繳其戒牒、度牒,並將戶口 轉回原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常住僧人須定居兩年以上,方可 外出參學,並須經寺院同意開具證明,註明參學地 點和往來期限。濫開證明釀成嚴重後果者,須追究 責任。接待寺院應驗明有關證明,方准掛單,並按 公民遷徙流動的規定到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手續 。
凡掛單僧人須遵守寺規,隨眾修持、勞作。如 有違犯,勸說不聽的,應隨時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