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退伍軍人60歲以上每月補貼多少
法律分析:年滿60周歲的,即可申請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貼,具體標准為每月210元。
法律依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二、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加大資金投入,大力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切實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七、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准,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3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按上述補助標準的50%安排補助資金,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行全額補助。
⑵ 60歲以上農村退役老軍人生活補助是多少
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25元(以前是每月20元,2016 年10 月1日起25元)。
目前退役老兵年滿六十周歲以後都能享受到國家給予的生活補貼,這個補貼是根據服兵役的年限而發放的,一般每年1000元左右
這一補助標准公布於民政部網站和央視發布的《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中,領取補助有4個條件,分別為:
1、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 周歲);
2、從1954 年11月1日試行義務 一、 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
3、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
4、農村籍退役士兵。
(2)福建省農村60周歲退役士兵擴展閱讀
原文如下
《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1年8月1日起,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是指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二、補助標准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國家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適當提高標准。
三、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實行全額補助;對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9個省(直轄市)按50%補助。具體發放由民政部門負責。
四、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周密制定實施方案,切實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經費,確保政策及時落實到位。對享受老年生活補助後生活仍有特殊困難的,各地要加大救助力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⑶ 城鎮退伍兵60歲退休有什麼待遇
對符合條件認定的部分老年退役士兵,從2016年1月份起,按照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發放15元老年生活補助。
一、本次認定工作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主要有以下兩類:
(一) 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人員,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①?1954年11月1日後入伍;
②?2016年年滿60周歲及以上(即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以身份證為准);
③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定補補助。
(二) 城鎮退休和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員,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①?1954年11月1日後入伍;
②?年齡60周歲及以上;
③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定補補助;
④核算退休金時未將軍齡計算為工齡或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時軍齡沒有視為繳費年限。該項活動將從2015年8月3日起,於9月30日結束。
符合條件並在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員,可攜帶上述相關材料,以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為單位,個人提出申報。
二、人員身份的核查認定
核查認定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由本人戶籍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和縣(市、區)民政部門統一調查、審定和申報。
(一)政策宣傳。各級民政部門要廣泛採取媒體播報、張貼告示、入戶宣講等形式,保證將政策內容宣傳到位,做到家喻戶曉,防止因政策宣傳不到位出現漏查漏認的問題。
(二)個人申報。符合條件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
(三)初審把關。對相關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村(居)委會初審、鄉(鎮、街道)復核,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將有關登記審核表、人員花名冊和個人相關資料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對經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本人。
(四)會審認定。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材料,組織專門人員認真核實其身份,逐一審定其年齡、服義務兵役的年限等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進行張榜公示。對公示期間及以後有異議的,縣級民政部門要組織專人調查核實。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調查核實過程中有疑義的,應逐級請示,確保認定工作穩妥順利進行。
會審認定的依據應為個人檔案、退伍證、戶口簿、身份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對年齡的認定出現個人檔案與身份證不符的,應以身份證為准;對服役年限的認定出現個人檔案與退伍證不符的,應以個人檔案為准。對無法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申報人,由鄉(鎮、街道)民政助理員會同同級人武部、村(居)委會和已認定的同鄉(鎮、街道)、同期入伍、同部隊服役的人員進行會審,形成會審紀要後,連同相關資料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五)建立檔案。縣級民政部門對申報登記人員的資料,要建立健全檔案和數據資料,並認真做好適時更新、動態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
《民政部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
一、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是指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二、補助標准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國家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適當提高標准。
三、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實行全額補助;對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9個省(直轄市)按50%補助。具體發放由民政部門負責。
四、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周密制定實施方案,切實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經費,確保政策及時落實到位。對享受老年生活補助後生活仍有特殊困難的,各地要加大救助力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⑷ 農村六十歲退伍老兵補貼新政策
農村退伍老兵60歲補貼政策:
1、農村退伍軍人可以享受免徵營業稅
針對退伍軍人轉業從事企業經營,從領取稅務登記證那天開始,可以享受3年內免徵營業稅的福利政策。也包括隨軍家屬都可享受此政策。
2、農村退伍軍人生活補助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退伍軍人按照服役年數,給予每月相應的生活補助。針對2011年之後退伍的軍人,補貼以10元為基數,服役年數每增加一年,補貼每月累加10元。比如說服役3年時間的退伍軍人,在年滿60歲之後,可以每月領取30元的晚年生活補助。
3、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貼
第一、基礎養老金,按照當年統一標准進行發放;第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第三、繳費年限養老金。繳費年限包含從軍軍齡。
4、繳納養老保險年限享受軍齡優待
舉個例子來說,假如只需要繳納15年可以領取養老金,這時從軍5年,那麼只需要繳納(15-5=10),只需繳納10年即可。《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一條中級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滿55周歲的;
(二)服現役滿30年的;
(三)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1級至6級殘疾等級的;
(四)經軍隊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醫療等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級以上士官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6級殘疾等級,本人自願放棄退休安置選擇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二節的規定辦理。
⑸ 60歲退伍老兵補貼新規定
1、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
(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准,每服一年義務兵役
每人每月提高4元,提至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54元。
2、提高新中國成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的生活補助標准,調整後的補貼標准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提至每人每月8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提至每人每月795元。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仍按每
人每月50元標准發給生活補助,已對老黨品實行定額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補貼標准發給補貼。
3、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軍人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800元。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9個省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320元;
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80元;
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640元。
4、以下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一覽: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9省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
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50元;
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600元。
⑹ 農村退伍老兵60歲補貼新政策
農村退伍老兵60歲補貼新政策如下:目前針對農村退伍軍人的補貼主要分兩類。
第一類: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助。凡年滿60周歲的退伍軍人,每個月都可以領取養老補助。國家開設針對退伍軍人的養老賬戶,退伍軍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年數,將從軍年數計算在養老保險繳納的年份,在領取時,依據當地年度養老金發放的相關標准。
第二類:農村退伍軍人老年補貼。根據財政部的相關政策,將採取往年的標准發放補貼,按照規定,凡之後退伍的農村軍人,按照實際服役年數,以10元為基礎,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礎上累加10元的方式,服役3年的,在年滿60周歲以後,每個月都可以領取到30元的農村退伍軍人晚年糊口補貼。據了解目前,確實對退伍軍人開始進行登記,退伍軍人帶sfz、戶口本和退伍證的復印件到社區進行登記就可以。
就是2020年8月1日頒布的補助標准為:每服役一年義務兵兵役補助45元。舉個例子:李六1975年11月入伍,1979年10月退役,服役時間為5年。按照2020年國家補助標准,其應該領取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計算為:45*5=225元/月。如果當地按年發放,那麼王五應該領取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為:225*12=2700元。
⑺ 農村籍60歲以上退役士兵每月多少錢
農村60歲以上退役軍人每月每人補助800元(有的還有所有退役軍人每月補助800-1200元的),那是已經在網上謠傳幾年的假消息,退役軍人事務部曾經專門進行過辟謠的新聞發布會。
依據退役軍人事務部頒布2019年8月起的政策,農村戶籍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退役士兵(並非所有退役軍人)每人每月,每一軍齡發放40元生活補助。今年8月又進行了增長,具體數額還沒有公布;這些才是官方正道消息。
退伍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部隊發放的一次性退役金大約1.5w,另一部分是地方民政局發放的補助,根據地方經濟情況發放補助,在其他地方當兵的是一年4500,進藏兵就得一年9000,兩年就是1.8w,不過大多數地方都高於這個標准。以北京市西城區為例,進藏兵優惠政策很多,其中補助更是較普通兵翻了一番,兩年補助達到11.2萬元。
法律依據:
《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我居將對我居居民中六十周歲以上農村籍退伍軍人進行登記,篩選對滿足條件的對象,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均可獲生活補助,
《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老年生活補助。為確保政策順利貫徹落實,經商財政部,提出如下落實措施。
⑻ 農村滿60歲退伍老兵最新政策
退伍老兵補貼新政策是非農和農業戶口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標准按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發放。
補貼演算法:25×服役年限=退伍老兵可領取的補貼。
年滿60歲的農村籍退伍軍人,若還沒領取退休工資、又不在國家養老統籌里,也沒有享受到當地民政部門補助的,這一類的退伍老兵每人每月能夠領到210元補貼。
退伍傷殘的且常年在惡劣環境下生活的老軍人,生活補貼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曾經參加過重大軍事行動或各種戰役的退伍老軍人,生活補貼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
關於新農合醫保農村退伍兵免費,從2018年新農合繳費提高,但其中的農村重點優撫對象免費,包括殘疾軍人、復員軍人、退伍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等。
比如說,需要繳納10年養老保險,從軍年數是5年,那麼只需要繳納5年的養老保險,到了60歲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並且2018年後國家還為退伍軍人,專門設立個人養老賬戶。
每年都有大量的新兵入伍,也就意味著有大量的老兵進行退伍,要知道只有少數的退伍老兵才能安排工作,大多數的退伍老兵是沒有工作的,但是其為國家奉獻了一身,為了保障其退伍之後的生活需求,根據其入伍的年紀以及立功情況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⑼ 2020年福建農村60歲以上退伍軍人訴助多少
一個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戰友:2020年8月前福建省農村戶口、滿60周歲回以上(含60周歲)老退伍軍答人(殘疾軍人、帶病回鄉軍人、在鄉參戰涉核軍人除外)生活補助是:每一軍齡、每人每月補助(並非訴助)40元;至於2020年8月後要等待今年7月底退役軍人事務部再頒布的調整信息。依據是2019年7月24日國家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頒布的《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19〕42號)第七條規定。
《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七
⑽ 請問,福建省民政部門對農村六十歲以上退伍軍人有增加老年生活養老金嗎
福建省民政部門對農村六十歲以上退伍軍人有增加老年生活補助的,每服一年義務版兵役每人每月權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30元。
依據2017年10月《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民發〔2017〕154號)第七條規定: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准,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