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80歲高齡老人因兒子幹活拿不到工錢而阻擋工地施工被抓走,請問公安機關做得對嗎
立馬上信訪局上訪,不給工錢還抓人土匪啊。
⑵ 上訪被拘留怎麼辦
法律分析:非法上訪、堵門等上訪或無理取鬧式的上訪都是屬於違法行為,應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以擾亂單位秩序或擾亂公共秩序進行處罰。無理取鬧式的上訪情節嚴重的,是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所以,如果是上述上訪行為,那麼處罰是合法的,並沒有冤枉。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⑶ 上訪被拘留合法嗎
法律分析:越級上訪不會拘留,只有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務的情況下才可能被拘留。信訪人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並且不能越級上訪。在上訪過程中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的。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屬於違法行為,才能進行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五條 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准。拘傳應當發拘傳票。
⑷ 正常上訪被拘留合法嗎
法律分析:上訪是指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正常上訪是不會被拘留的,如正常上訪被拘留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採用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
⑸ 公安可以抓80歲老太丶婆嗎
您好,這要看她犯了什麼國法。公安機關可酌情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70周歲以上的老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應當拘留,但不執行拘留處罰,並非不予處罰。你可要求公安機關追究老人的違法責任,或進行經濟損失賠償的調解,公安機關不予處罰的,你可向他們的督查部門、法制部門投訴。民事賠償部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⑹ 湖南特大新聞
公理何在?東安縣政府這樣詮釋 2011.12.3閱讀(0)
話說家醜不外揚,但這件事卻讓無數的人心甘情願的去選擇背叛,我相信看完之後,換作您,也會去做這件背叛之事。
我們不是什麼雅士文人,只是一個東安縣塘復鄉的一介公民。為的是訴說一群勞苦大眾的心聲,討的是政府不為民生,不擇手段,甚至血戰農村的公理!
東安縣塘復鄉,紫水河的上游,污染少,水質好,還有一個大水庫,高岩水庫。下游近2萬畝的稻田靠它灌溉。曾經乾旱時多少人也為了灌溉水爭吵,打架鬧事。2007年縣政府想要在縣城裡辦自來水廠,要從高岩水庫引水到縣城,辦自來水廠雖說是好事,但也不能不顧老百姓的生計.利益!當時縣政府沒有徵求老百姓的意見,所以村民們一致反對,後來政府的人說了些什麼專家級的評估,但還是遭到當地村民的一致反對。
雖然村民們沒讀過多少書,不認識多少字,也不懂得多少理,村民們知道自己留不了什麼給後代,但一定要為後代著想,所以一定要為後人們爭取到更大的利益!然而村民的反對並沒有抹掉政府的引水計劃,反而更加變本加厲,他們強行埋引水水管,還揚言:就算把老百姓打死幾個也要把水管埋下去!為此村民們跟政府人員發生沖突,鄧月英等大嬸曾被政府人員拳打腳踢致住院,唐可旺等大叔曾被抓,當時只要有人上訪都會被截抓,群眾上千人圍在政府門口,要求放人,僵持到最後被抓的人放出後,引起社會的關注!你們說這樣的政府會得到村民的信賴,支持與擁戴嗎?
此後,事態稍微穩定,政府方面並沒有什麼大的動靜,但並不代表完結!
直至2011年11月29日早上,事情終究發生!一百多名聲稱是人民警察的人聲勢浩盪,猶如鬼子進村般來到了東安縣塘復鄉花橋村,幾十分鍾後,花橋村也聚集了上千村民,然而這上千人大多數是身軀佝僂,兩鬢蒼白的老人。爭執一段時間後,這些所謂的人民警察開始肆無忌憚地對這些村民棒槌相向,拳打腳踢,一下子刺痛人心的呻吟取代了平日里的歡笑,血腥味覆蓋了農村特有的泥土香,殘忍在這一刻彰顯地淋漓盡致!
一位80歲左右的大爺被鐵棒打在頭上,一身是血地倒在地上,身後一個60多歲的大叔出來要求警察送往醫院,非但沒有把倒地的大爺送去醫院,乾脆將他一並打倒甚至還抓進了派出所,沒有任何醫治。人都是父母所生,人心都是肉長的,難道你們這些出此狠手.所謂的警察就沒有一點愧疚之心嗎?哪怕只有一點,一絲...........
一位50多歲大叔被打倒在地,恰巧一個20多歲的女孩路過,掏出手機拍照,被這些所謂的警察抓住就往車上拉,結果這位女孩衣服被扯的稀巴爛,就這樣可憐的抓進了看守所。寒冷的天,本應該在家烤火的村民們卻在此遭受如此毒手,天理何在?最後以2名死亡,50多名50歲以上的人受傷,10多名被抓進看守所而告終!村子裡的人自守家門,沒人敢出來議論,所有路口也有人把守。這種現狀跟鬼子大掃盪時的情況還差多少?
冬天對於我們並不陌生,然而這個冬天卻似乎另外!有人曾打電話給媒體,市,省,沒有人為這些事做出任何處理,格外讓人心寒,當我們聽到這些讓人毛骨悚然的消息之後,心裡焦急萬分,試想那些被打死打傷的大叔大嬸們的子女是什麼樣的心情?我們不知道什麼大道理,但我們始終相信任何一個人都渴望自己的家是美好的,和諧的,健康的,團圓的,幸福的!試問那些參與者謀劃者,難道你們不是嗎?不想嗎?
法治,責任,道德,良心,公理......無不刺痛著知情人士的心!天下的真正為人民服務的人民警察們,站出來為你們的職責尊嚴使命說句公道話吧!天下的政府,告訴我們這些勞苦百姓相信,依賴你們的理由吧!
或許我們這些小市民們能做的將是於是無補,但我們誠懇的希望能引起社會關注,天下所有有良知的人回應!為那些受傷蒙難的大叔大嬸們討個說法吧!如果您覺得我們的這些描述打動了您強烈的社會道德感,請您為我們傳播一下我們東安縣塘復人的心聲吧!在此我們誠懇向您致謝!謝謝!
湖南省永州市東安縣特大暴力事件 2011.12.3閱讀
2011年11月29日早上8點,在湖南靠近廣西的一個叫東安小縣城,一隊一百多人全副武裝的人民警察(只能稱他們為人民警察,因為他們的肩章上面寫著 人民警察)在其縣領導的帶領下雄糾糾氣昂昂的踏上了十幾輛汽車,駛向一個叫塘復花橋的地方,半個多小時過去了,一眾到達目的。
不過幾十分鍾,塘復地方的上千民眾也聚集在那裡,經過一番爭論,這些人民警察開始揮舞著大鐵棒向民眾的頭上打去,一時哭天喊地,一片血跡,經過幾分鍾的時間,人民警察大獲全勝,
八十歲的老人,五十歲的壯年,四十歲的婦女一眾敵人全部倒地,血流成河。 一位79歲高齡的老人,被鐵棍敲倒在地,一身是血,我想問問這些人民警察,一個滿頭白發,彎腰駝背近八十歲的老人,你們怎麼下得了那個手。難道你家裡沒有長輩?這位老人我們暫且叫他 八傷爺吧。
這位老人的身後,有著他得親弟弟,六十多歲,看到自己的哥哥被打,去跟我們的人民警察理論,理論的只是叫我們的人民警察快把 八傷爺送去醫院,結果被幾個我們的人民警察打倒在地,更慘的事還被我們的人民警察抓去了派出所。連醫院都未進。至今還在看守所,未得到任何救治。我們就切叫他 理論爺吧。
一位五十歲的壯年,被打倒在地,不能動彈,據悉在今日依然犧牲。 我們且叫他 犧牲叔吧。
一位少女,是一位俗稱白衣天使的 醫護人員,她只是路過,順便用電話拍了一張照片,結果就是被我們的人民警察拖住往囚車上拉,這位英勇的女孩最後是被托的全身衣服褲子都撕爛掉地,全身赤裸的被拉上了囚車,至今仍被關押在東安縣看守所。我們就叫她 英雄姐吧。
太多太多的人,我不便一一去說,至今為止,沒有詳細的統計,但已知,犧牲兩人,受傷人數在50人以上,而且全是50歲以上的人,被抓至看守所的在100人以上。 所在地 所有人各自在家,無人敢出門,無人敢說話。出往路口,全部設卡。
現在我該跟大家說說事情的起因了。東安縣,塘復這個地方,在90年代以前是一個鄉,叫塘復鄉。 後來撤鄉並鎮,就變成了村不村 鄉不鄉的 什麼都不像的地方了。這個叫塘復的地方 生活著上萬人口,擁有良田近兩萬畝。土地肥沃,人口密集。在計劃經濟時期,是全縣最大的糧食出產地。每年都是上繳國家糧食最多的一個地方。
而塘復這個地方有條河,大家都不知道叫什麼名字,我們且叫塘復河吧。 河在塘復這個地方屬於上游,水質相對來說污染少,而且上游有一個水庫,叫高岩水庫。它灌溉著萬畝良田。 但是在2007年,縣政府著手要辦一個自來水廠。稱之為飲水工程。 當時,縣政府未跟任何塘復人民商量就自行動工,結果塘復人民集體聚集反對,之後,縣政府開始發表一堆數據,什麼專家的研究報告。 結果未得到塘復人民任何一個人的答應!(除各村支書外)為什麼?
因為我們可愛的農民,基本都聽不懂那些什麼 專家的話語,只知道在這片土地上生活了一代又一代, 只知道在記憶里,每年到了水稻需要灌溉時都會爭水,有時村民都會為了一點水爭吵,甚至打架。而在06年,全塘復地區,百分之八十的水稻都因為乾旱而顆粒無收。
我們的領導們,你又如何叫我們去相信你們的言語呢? 就像我們那裡的道路一樣,你們喊了二三十年的口號說修路,叫大家交錢,結果錢交了,路還是路。 而是真正的水泥馬路、
現在我們所有在外打工的年輕人,每個人都再心急如焚,可是毫無作為。 也無能為力。所有媒體的所有電話都被我們打光了,無人應答。省,市,都打去了, 有關部門也沒有任何人來說明這些被打死的 打傷得 抓看守所的人處理結果。
我們這些最基礎的人,能做什麼? 無力的蒼白。
這樣的事情,在我以往的思維里,只能是夢幻。 而如今卻血淋淋得在我的面前,而我卻毫無能力去改變一絲絲。哪怕是一絲絲。
在我最痛苦的時候,我想到了前不久的 佛山 小女孩 事件, 所以現在我們塘復得人民最後一條路,就是希望各位網友來關注下此事件,能夠讓社會來關注這件事情。
朗朗乾坤,青天白日,在這個 河蟹的社會里,居然發生著這樣的事情。 所以我用上了這個標題,因為我實在想像不出, 抗日戰爭後,還有什麼時候,在我們的國度出現了這樣的事情。連八十歲的老人都能被亂棍打倒。五六十歲的人都能被亂棍打死。 所以 我想到了 可能是皇協軍來了, 為什麼不說是皇軍、因為他們也都是中國的人。
可能有網友想要我給照片或者是視頻了,但是我想說,沒有。 一張都沒有。 因為上面我說過了,有位英雄姐就是事實的寫照。 沒有任何人有照片。 事件完後,連事件地上的遍地現象,都被我們的人民警察沖洗的乾乾凈凈。
我可愛的網友們, 在這里我求求你們,給這個貼子一點支持吧。因為這事我們幾萬個可憐的塘復人的最後一點希望。
⑺ 老人伸冤54年想清白離開人間,具體是什麼情況
具體情況就是一個老教師被法院宣判為強奸判刑,但是他在出獄以後開始寫信向法院申冤,並且還找到了受害人,而受害人也推翻了之前的證詞,不過法院一直沒有進行相關的處理,這件事情拖了50多年,老人現在年紀大了,只有一個願望,就是希望能夠還他一個清白。
一、老人伸冤這個事情是發生在1966年,老人那時候還年輕,是一個20多歲的青年教師,和同學們的關系很好。但是突然有一天他被當地的公安機關抓走,沒過多久就被法院判為強奸學生處以有期徒刑10年。
老人現在年紀也大了,已經沒有辦法到處上訪,唯一的意願就是希望自己能夠獲得清白。希望這件事情能有一個良好的發展,能夠獲得更多的媒體關注,讓這件事情有一個結論。
⑻ 60多歲的老人上坊最多被拘留多少天
如果違法上訪,即使60多歲,該行政拘留的,就應當予以拘留;單一違法行為,可以拘留15天,數個違法行為一並處罰的,最長可以拘留20天。如果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