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50歲被公司辭退合法嗎
法律分析:首先你需要明確:
1、你的法定退休年齡應該是多少(與性別、身份均有關)。
2、是已經過了十年還是即將滿十年。
3、是辭退還是不續簽勞動合同。
單位不用你了,合法、不合法談不上,只要補償金符合法規即可;另外單位也有這個權力。
1、如果在距離退休年齡的一定時間內、比如你55歲退休,單位在53歲解僱你,那就應該把餘下時間的工資補償給你。但具體是多長時間之內,可以咨詢當地勞動部門。
2、如果已滿十年,哪怕只過了一天,單位如果要解僱你,需要雙方協商的,至少要補償你12個月的薪資。
3、辭退需要證據確鑿且你本人認可;不續簽也需要雙方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B. 剛滿50歲,公司以年齡大為由要辭退我,我該怎麼做
1.公司能否辭退50歲員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單位應承擔的責任)?
2.公司強制辭退的維權(監督大隊、仲裁委員會、法院)?
3.如何提高維權成功率(申請免費律師幫助,收集各種證據)?
4.以後怎麼辦?
任何爭議都可以通過法院解決,但要注意時效性和仲裁優先的原則。時效性:法院起訴也是時間敏感的,一般根據具體內容分為兩三年(法院會立案,但如果被告過了時間敏感期,原告就無法勝訴)。仲裁前:對某些事項的起訴,必須經過仲裁委員會仲裁後才能起訴。
第三、如何提高維權成功率
1.問律師
員工普遍處於弱勢地位,很多員工不熟悉法律,對通過仲裁維權一無所知。這時,他們可以向律師申請幫助。
《法律援助條例》第10條
下列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事項,公民沒有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放撫恤金和救濟金;(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和撫養費;(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6)倡導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第五條是勞動報酬,但各地對勞動爭議案件都有法律援助。
鄉鎮司法所、區縣政務大廳、司法局、部分律師事務所都是申請免費法律援助的地方。
2.收集證據
任何工作記錄都可以作為證據;各種社保,工資等等都是證據。工作證據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點:工作文件處理記錄、錄用證明、離職證明、工資表、工資銀行流水、社保記錄、考勤記錄、獎懲記錄、培訓記錄、工卡、工作服、聊天記錄等。證據越多越好!
第四,以後怎麼辦?
50歲仍然是你可以繼續工作的年齡。雖然再找工作很難,但是你要努力找工作。失業保險金也可以領取,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好處是可以交基本社保。部分省市可以領取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如果找不到工作,社保年限不足,需要繼續為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這個補貼是非常必要的。
更多的時候,我們需要經歷職場危機,35年的職場危機,中年危機等等。當我們50歲的時候,我們不應該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為了防止被淘汰,即使被淘汰,也要有記錄——應該一直擁有的存在。
C. 34年工齡,50歲被裁員,合法嗎有何依據
合不合法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要結合你的實際情況來判斷。不是簡單的,通過這不到20個字能確定的。你要做的是迅速的判斷一下,是不是正常的裁員? 如果是裁員,國家有特別的規定,如果不是,那就是正常的勞動辭退。50歲公司如果辭退你的話,保底需要賠償你定三年的工資,如果是違法辭退,需要賠償你六年的工資。一定要懂法,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保護好自己。
不過關於裁員,我可以詳細說一下,你可以結合實際看看公司的裁員是否是合法的!
首先、公司裁員一定不是一夜裁員,在中國不允許出現,一夜裁員的情況我們經常在電視劇中看到的,一夜之間,公司通知整個銷售部門不用來上班了。這種裁員在中國是不可能的,這是法律所明確禁止。在中國向裁員有明確的報備制度,這是得向政府部門報備的。
所以對於你的裁員,你可以判斷一下公司有沒有走合法的裁員報備流程?如果沒有,那就是 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裁員時,公司需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才可以裁減人員。
對於裁員流程的兩個重要注意點:
1.我國勞動法律,對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採取的是嚴格的法定主義,即用人單位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才可以不經勞動者同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並非只要用人單位提前通知、賠替代金、經濟補償金等就可以解除。
2.在國內進行經濟性裁員,需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才可以裁減人員。
其次、要搞清楚到底是一個人的裁員,還是群體性裁員?如果是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且涉及人數達到20人或者單位總人數的10%的,適用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這個法律知識有點深奧,我來用白話講一下。涉及人數達到20人,或者是單位總人數的10%,才可以啟用所謂的集體裁員。就需要到勞動部門去報備,通知工會聽取職工意見,才能進行所謂的裁員。
如果達不到這個條件,又無法使勞動者正常工作的,就需要適用於第41條。提前一個月通知,支付一個月的補償金。
下面我們來看一看,具體的法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經濟性裁員(經濟性裁員)的前提條件十分苛刻,只有在滿足相關裁員人數、裁員程序、裁員特定適用情形的前提下才能適用。對於裁員人員沒有到達規定人數的,則應當適用第四十條第(三)項(情勢變更解除)的規定。
最後、一定要搞清楚,是不是裁員?如果僅僅是辭退50歲的員工,那這個賠償是非常多的,甚至是正常企業負擔不起的坦白說,只要不是遇到裁員,50歲如果把你辭退,這對勞動者來說是非常賺的一件事情。尤其是你這種工作了30多年的人。
如果是辭退的話,要看單位是不是違法辭退。
(1)如果不是違法辭退,是正常的辭退,補償你35個月的工資。
單位正常辭退員工,需要補償你n+1的經濟補償金。在單位工作n年,補償n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需要補償你,35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說,近三年的工資。
(2)如果是違法辭退,是正常的辭退,補償你68個月的工資。
單位違法辭退員工,需補償2n的經濟補償金。在單位工作n年,補償n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需要補償你68個月的工資,這就近乎六年的工資。
(3)千萬不要自己辭職,自己辭職一毛錢賠償都拿不到,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這里唯一要提醒的是,50歲以上的辭退,一定要走法律流程。千萬不要被公司所忽悠,如果被公司忽悠,自己辭退,那是一毛錢補償都拿不到的。而且還不能領失業保險。這個影響是非常大的。
在我的生活中,我還沒有遇到過50歲以上被辭退的員工,可能跟我自己是國企有關系,那勞動法就是這么規定的,這個補償金一般公司是完全接受不了,他應該寧願養你到退休也不會給你辭退了。
34年工齡,如果在同一單位,國企的概率比較大。
如果女性,50歲就屬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這個就屬於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來終止了,不叫裁員,也不需要補償。
如果是男職工,則無故辭退,就屬於違法,員工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如果是裁員,要看具體情況,可能違法也可能合法。
按以前的國家有關規定,工作滿20年以上,年滿50歲的不得辭退,作內退處理。當然這是指在國有企業工作的。
即合法也不合法,因為在勞動合同解除過程中原因有很多種,即有合法解除的也有需要支付2倍賠償的違法解除,所以說單從34年工齡、50歲被裁員,條件不足無滿具體判斷是否合法。
50歲被裁員確實是人生的一道坎,工作不好家裡的負擔還不少,心裡雖然過不去但即然已成事實,不妨看看有沒有其他解決辦法。
這個時候就需要了解清楚用人單位是以合種理由裁員的。
接下來曉梒針對幾種情況為大家解析一下。
01 不得解除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 ,是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
所以說如果符合這條的話,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算是違法解除了。
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以及賠償金。
02 法定解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合同終止,要是因為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是合法合理的,而且還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經濟賠償。
經濟補償金
標准為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及月工資工資來計算。
其中: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另外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代通知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有關規定: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34年工齡,50歲被裁員?這說明你的單位不是國企就是大型的民企,如果你不想在單位當官,那裁員就裁員唄,裁員了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啊,原單位退休,再找一份第二職業,有何不好?只要不是讓你離職,能夠保留單位編制,能夠拿到退休工資,裁員就裁員吧!
【凡塵漫記】觀點:是否合法,具體情況需要逐一分析。請看我的解析:
在我國的 社會 關系中,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簡單了說用工單位與勞動者是互相依存的二個主體,用工單位需要勞動者來生產創造產品,勞動者需要依靠工廠進行生產,獲得報酬。復雜了說,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的和諧關系也是和諧 社會 重要表現。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工單位可以解除或是辭退勞動者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一,用工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過錯)
三,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無過錯)
四,勞動合同期滿及自然終止。
用工單位在使用勞動者時應該依法使用,在解除勞動合時,同樣應該依法解除勞動關系。用工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支付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是國家制定勞動合同法,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出發點。
但是由於這種責任無形中增加了用工單位的經濟支出,所以,還是有許多用工單位,為了逃避承擔這樣的義務,違反勞動合同法,不支付或少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所以對於違反規定,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行為,國家制定了更加嚴厲的規定,懲罰這種違法行為。
題主的提出問題是:「 工齡34年,年齡50歲,被裁員,是否合法? 」。
除此外沒有其他信息,所以我製作下面的表格,以便題主可以直觀的按照自身具體情況對照,判斷被裁員符合哪種情形,從而了解用工單位是否合法解除勞動合同,題主是否應該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
生活中的點滴,工作中的煩惱,歡迎關注☞ @凡塵漫記
不要鬧僵,盡量爭取55退休這個需要單位支持。補償金失業金領下來,找個力所能及的事兒交好剩下幾年的社保。如果是女同志則更好比直接退休多得一份補償和失業金。
工作了三十四年,到五十歲把你辭退了,你只能去領失業救濟金生活,慢慢再找一份工作,也不用再交社保,等到到了退休年令領養老金生活。
一切正常呀!只要符合法律條文
沒有道理可講,自從有了小人,群魔亂舞,紛紛倒閉,沒有公與道,沒有善與惡,只有摸著屁股過河,順其自然吧。
D. 女職工在公司上班8年,現滿50歲公司要辭退合法嗎
法律分析:女員工50公司辭退不合法,因為根據我們國家規定,女性員工如果年滿50周歲的話,那麼可以按照退休來進行處理,辭退只能包括以下幾個方式。
1、預告性辭退。預告性辭退是指企業在辭退職工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職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辭退職工的行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2、過失性辭退。過失性辭退是指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為。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E. 為什麼電信公司要辭退50歲以上的老員難道就不怕單位會損失更多嗎
這句話很多人都聽過,而且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人都信奉這一點,因為任何家庭裡面,雖然在年輕人看來老人平時有些礙事兒,但是一個家庭裡面,只有老人是真正歷經過風雨的人,一旦家庭遇到什麼變故,老人就是一個家庭裡面的定海神針。
甚至可以說,老人在,家就在,安全感就在。
高齡員工為啥會被辭退?不是工作做的不好,其實就是養不起了
那麼這一點放在職場中的話,還可以適用不呢?
我覺得放在很多體制內單位的話,還是比較適用的,比如很多體制內單位,新領導上台以後第一件事是幹嘛呢?幾乎都要跑去拜訪來領導,為啥?請教經驗是一方面,希望今後遇到疑難問題的時候請老領導出面「鎮場子」也是一方面,畢竟單位裡面的老領導,就好比家裡的老人,也是寶,該發揮余熱的時候還是得出出台亮亮相,這叫做傳承。
可是,這一點放在體制外單位,尤其是一些私企和競爭激勵的互聯網企業身上的話,合適不合適呢?理論是是合適的,可現實卻很打臉。
高齡員工為啥會被辭退?不是工作做的不好,其實就是養不起了
比如最近,網上爆出一些互聯網公司勸退「80」後高齡員工的事情,引起了很多人的熱議,為啥呢?
且不說「80」後年紀最大的也才40歲,跟「高齡」或者「大齡」兩個字一點都不沾邊。再者,很多互聯網企業快速發展其實也就是這十來年的功夫,而且這十來年企業發展期間,「80」後基本上就是這些互聯網企業的中堅和骨幹力量。
現如今,企業做強做大了,曾經揮汗如雨、晝夜奮戰、為理想而奔波的「80」後作為「高齡員工」居然要被勸退甚至是辭退,這不得不讓人心生感慨,甚至有一種莫名的「卸磨殺驢」的悲壯感。
高齡員工為啥會被辭退?不是工作做的不好,其實就是養不起了
但其實,客觀而言,很多互聯網企業和資本有著密切的關連,資本在,則互聯網企業生;資本撤,則互聯網企業舉步維艱。可是資本的屬性是什麼呢?資本它是逐利的。
逐利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一切以利益和利潤為出發點,那麼在這個時候,什麼尊老愛幼,什麼同情弱者,什麼道義扶持,估計都得統統靠邊站了,畢竟利潤只是數字,而數字是冰冷的,甚至是殘酷的,唯獨是沒有溫情和溫度的,有哪一家互聯網企業在成本面前,還會考慮你家裡上有老下有小呢?如果有,那麼這家互聯網企業一定會成為一家偉大的企業,可是真的有這樣的企業存在嗎?
所以說,作為很多互聯網企業或者一些快速擴張的新興企業來說,它們所關心的,更多的只是財務報表,並不是你的個人發展前途。因此,當成本居高不下,當利潤大幅縮水,當人工成本難以為繼的時候,勸退管理費用更高的「高齡員工」,代之以招聘用工成本更低的新員工,幾乎會是任何企業都會使用的方法,沒有之一。
F. 50多歲的人,還准備換工作崗位合適嗎
不合適,50多歲想再找一份工作已經很難了,可以說幾乎是不可能的,還是應該安心在自己的崗位上工作。
G. 搞生產中層管理50歲後是否就要被公司趕走
是的,有這樣的現象。
勞動法對於企業辭退50歲以上的員工沒有特別的保護政策。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中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可以辭退的。
H. 企業對年滿55周歲職工換崗降薪的做法可以嗎
企業對年滿55周歲,職工換崗降薪的做法,我覺得是不可以的,因為這樣的話是會傷老員工的心,因為雖然她55周歲了,並不代表他沒有工作的能力了,所以如果你說換個崗位,然後降薪的話,那肯定是不合理的
I. 女員工50歲退休年齡勞動合同也到期老闆不辭退而是給她換崗位這樣怎麼辦好
如果情況是在你退休年齡前合同到期了的話,建議你還是接受換崗,這樣可以以單位身份辦理退休。如果情況是合同期限在退休年齡或之後的話,你可以拒絕換崗。但需要擔心的是企業就是願意賠償2倍的賠償金也要解除你,不給你辦退休的話,就需要你權衡一下利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