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60歲以上保安在崗突發疾病死亡,屬於工傷嗎
不能認定工傷,但一般可以以人身損害為由要求單位支付賠償。
B. 76歲老人在門衛室夜間值班時死亡算工亡嗎
不能算工傷!僱用70歲以上的老人只能算勞務關系,不能算勞動關系。不能申報工傷,不能交社保!
C. 73歲的老人,在工廠當門衛,回家的路上摔跤導致骨折。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1、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再從事勞動活的,不存在勞動關系,只是勞動僱傭關系,申請工傷認定前提條件,必須是具有勞動關系的職工或勞動者。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家的路上摔跤(倒),不具有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不能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D. 學校聘用的門衛,已67歲突發心臟病死亡,是工傷嗎
不是工傷,因為已經超過6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只能認定為門衛與學校之間是僱傭關系而非勞動關系。但若學校還為其繳納著社保的話可以認定為勞動關系。
賠償的話走不了工傷保險,而在僱傭關系中沒法並未規定這種非因工受傷而是自身突發疾病死亡的可以獲得賠償,所以最多就是學校從道義上給予一部分慰問金,如果有跟學校簽訂協議表示意外死亡的可以獲得賠償的除外,不過可能性不大。
E. 老人70歲在單位當門衛,,突發腦出血,現已在醫院搶救,工作時間是24小時的,不回家,簽過工作協議
老人70歲在單位做門衛如果說他簽過協議那麼屬於工傷可以得到工傷的一切待遇如果老人是合同工那麼單位也要有一定的補償也就是說老人是臨時雇的那麼這樣情況下單位應也應該給一定的補償
F. 老人70歲在單位當門衛,,突發腦出血,現已在醫院搶救,工作時間是24小時的,不回家,簽過工作協議,
臨時用工不能享受工傷賠償,單位沒有責任;
超過60歲,單位聘用就屬於臨時工性質;
是在工作崗位突發腦溢血,出於人道主義,單位應該給予一定賠償。』
G. 七十歲門衛在床上休息時因病死亡算工亡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4-19
H. 門衛被業主打了,門衛年齡大,業主年輕,門衛受傷了,一直拖著不處理,怎麼辦
年齡大的門衛被年輕的業主打了,而門衛受傷了,一直拖著不處理,那麼就先讓物業公司找業主協商,看業主要不要私了,選擇私了的話,那就賠償,同時物業也要賠償,畢竟是工傷,如果物業和業主不理的話,那就報警,被打的過程應該也是有監控拍到的,保存證據,報警處理
I. 我公司門衛老頭70歲了,他自己早上6點多開著電瓶三輪車上街買煙,結果自己摔傷了,責任應該誰負
當然是他負,又不在工作場所,又不在工作時間,做的也不是工作的事情,難不成他去搞J,被抓還要你們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