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注銷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法律分析: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被公司開除了是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❷ 營業執照注銷了能領失業金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❸ 公司倒閉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公司倒閉之後,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領失業金:1、失業者在勞動期間辦理了失業保險,並且繳費滿一年;2、失業不是因為本人自己的意願;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而且有求職要求。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❹ 營業執照注銷了可以領失業保險嗎
法律分析:失業保險金領取標准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90%。具體標准為: 1、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5%發放;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5%發放;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按最低工資標準的90%發放;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一律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❺ 營業執照注銷了能辦4050嗎
就一般情況而言是可以的,但已享受稅費減免政策滿3年的是不可以的。每人只能申請一次,比如你參加了4050以後,又有單位給你交了社會保險,則現有的4050補貼自動停止不再發放,以後即使再度失去單位給你繳納社會保險也不可以再申請了。「4050」工程是市政府促進困難群體就業的一項重要措施,旨在為特殊歷史時期形成的女性40歲以上、男性50歲以上的下崗協保失業等就業困難群體度身定製就業崗位,以市場化、社會化的運作機制,促進其就業。
注銷營業執照一個月能申請4050。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規定。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領取營業執照後,並不能馬上開業,還必須辦理以下事項:1、刻章等事項,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注冊完成;2、辦理銀行基本戶,公司注冊完成後,需要辦理銀行基本戶開戶。基本戶是公司資金往來的主要賬戶,經營活動的日常資金收付以及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都可以通過這個賬戶來辦理。每個公司只能開一個基本戶;3、記賬報稅,完成公司注冊後,需先辦理稅務報到,報到時需提供一名會計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公司成立後一個月起,需要會計每月記賬並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企業准備好資料到專管所報到後,稅務局將核定企業繳納稅金的種類、稅率、申報稅金的時間,及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企業日後將根據稅務部門核定的稅金進行申報與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❻ 請問五十歲以後還能拿失業金嗎
不能,拿失業金是有歲數限制的,50歲以後就不能拿這筆失業金了,因為這個歲數的人,有的已經退休了,50歲的人也不能再工作了,男職工可以領取失業金 女職工因為50歲是退休年齡,之後沒辦法領取失業金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絕大部分地區採取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向失業人員發放現金的方式。在一些地區,也採用了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方式。按照《條例》規定,應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憑證,失業人員到指定銀行兌現。這樣做,可以減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現金使用量,提高資金的安全性,是發展方向。目前一些還不具備銀行代為發放條件的地方應積極創造條件,盡快實現銀行發放。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論採取哪種發放方式,都要保證失業人員能夠按期、足額地領到失業保險金。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從以往情況看,並不是只要參加了失業保險,也開始有繳費,之後失業就一定能夠領取到失業金。因為相關法律中,對勞動者領取失業金,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是有嚴格的條件規定。若不滿足規定的條件,那麼就無法領取到失業金。另外,根據繳費時間的長短,也會對領取失業金的期限造成影響。
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是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業保險與就業服務工作相銜接的重要方式。按月發放,可以保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及時了解失業人員的情況,並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及時與就業服務機構聯系,為其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服務,促進其盡快實現再就業。
❼ 交保險公司注銷了能領失業金嗎
視情況而定,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即可領取,不符合則不能領取失業金。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❽ 公司注銷,員工可以領失業險嗎
符合條件的話可以拿失業金。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❾ 公司解散員工可以領失業金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
公司倒閉或者注銷對你的社保來說是沒有任何影響的,而且你所在的工作單位給你購買了社保,說明你就有這個失業保險,那麼可以通過失業保險來領取失業金的待遇,根據你繳納失業保險年限的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的一個失業金的領取,最長不會超過24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❿ 公司倒閉後能領取失業金嗎
公司倒閉屬於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再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金: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