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人單獨一個戶口,並且下世了,如何土地確權
根據法律規定農村的土地。是以家庭經營耕種的土地。只有使用耕種權沒有繼承權。老人單獨一個戶口。並且下世了戶口本上沒有其他成員。在這種情況下。土地就被村委會收回了老人的子女及孫女。就不能享受土地確權的權利。如果在農村。是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內。子女和孫女。可以繼續經營土地。可以確權。
❷ 老人戶口在農村,分有田,但是沒有在農村蓋房,土地能確權嗎
沒有責任田,怎麼進行土地確權呢?所以,不可能有土地確權證的。如果是按責任田分紅,你沒有田地是不能分紅的。
❸ 土地確權 60歲以上就不能確權
可以,不受年齡影響
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范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❹ 今日新鮮事這個五五保戶的土地能租幾年保戶人已經七十歲了他還能把土地租出去
可以的,雖然是五保戶。但是土地確權依然在他的名下,可任何人都操能剝奪他的所有權。如果你想繼續承租,可以的!
❺ 農村70歲以上非農業老人能辦宅基地嗎
不能!
宅基地大多上前輩上輩人所遺留,
現在農村土地已經確權!
就算無住房村民需要申請宅基地,
除了特殊村民能申請在確權地適當建設外,一般情況下都不可能審批通過。
非農,誰家確權管理的土地會讓你去蓋房!!
❻ 老人土地確權到誰名下就歸他嗎
法律分析:不是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是遺產,不能繼承。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其他成員可以繼續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條 土地承包是以農戶家庭為單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農戶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個成員。
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戶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況。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個人死亡,其他成員還在,不發生繼承問題,仍由其他成員承包。
❼ 土地確權七十歲老人是戶主家庭成員有沒有對外發包權
家庭成員如果想對外發包土地,那必須徵得戶主的同意。
❽ 70歲土地還能確權嗎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
不論農民年齡多少,只要分配有地
都需要土地確權,帶上戶口本
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到戶口所在地
村委會申辦土地確權,祝好運!
❾ 與老人戶口分開的,老人去世後他的土地我們可以確權嗎
可以確權。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手續。家庭成員內部對推舉代表人意見不一致、存在糾紛的,待協商一致後再進行確權登記。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農戶是農村中以血緣和婚姻關系為基礎組成的農村最基層的社會單位。它既是獨立的生產單位,又是獨立的生活單位。作為生產單位的農戶,一般是依靠家庭成員的勞動進行農業生產與經營活動的。對農村土地實行家庭承包的,農戶成為農村集體經濟中一個獨立的經營層次,是農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單位。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符合我國農村的實際。首先,從農村土地承包的實際情況來看,承包是以戶為單位進行。土地承包合同由戶的代表與發包方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是按戶製作並頒發;其次,以戶為單位可以解決農村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從集體所得土地份額無法與農村集體簽訂承包合同並無法履行合同的問題,能較好地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土地權益;最後一點,農村的傳統信用系統建立在家庭信用的基礎上,一般認為農戶才是農民交易活動的主體,這一點在農民共同體里很重要。另一方面,發包方或交易相對應的另一方總是希望以家庭戶為單位,以戶的財產承擔責任,以確保義務的履行。從這個角度講,以戶為承包單位符合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有利於農村經濟活動的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條 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三)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四)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❿ 老人名下的土地可以確權給已銷了農村戶口的子女嗎
不行,土地確權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已銷了農村戶口的,無權承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進行確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