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要注冊公司法人年歲年齡70多歲可以嗎
根據相關規定,只要年滿16周歲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就可以擔任營業執照法內定代表人。容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是指能正確地表達自己的意志、辨認自己的行為的自然人。
也就是說,70歲的老人只要具備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是可以充當法定代表人來注冊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充當法定代表人後,需要與全體股東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對應責任,同時若出現各種登記事項變更時,有時還需要法定代表人到場進行辦理,需要消耗一定的體力與腦力。
⑵ 我要注冊公司法人年齡超過70歲可以嗎
年齡超過70歲是可以注冊公司法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於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董事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以及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
(2)70歲老人還能注冊公司嗎擴展閱讀:
四十七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公司應當自分公司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⑶ 老年人可以辦營業執照嗎
法律分析:60歲以上的人是可以辦理營業執照的,只要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即可辦理營業執照,在辦理時需提供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⑷ 70歲可以注冊公司當法人嗎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可。法定代表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三、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四、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五、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於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二)董事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三)公司章程;(四)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七)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八)公司住所證明;(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⑸ 70歲可以辦營業執照嗎
70歲可以辦營業執照。辦營業執照對年齡沒有限制,70歲的人只要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即可辦理營業執照,在辦理時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