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0歲以上交通事故賠償標准
對交通事故中六十歲以上的老人進行賠償的標准包括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 電瓶車撞人賠償標准60歲以上
按照一般車禍的賠償標准,電瓶車撞人一般需要支付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標准:
(1)傷殘賠償金:《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增加歲數);
(3)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准:《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則規定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也體現賠償與損害的一致。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受害人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准,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20年—增加歲數);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准: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增加歲數);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3. 60歲以上老人發生交通事故賠償
一、60歲以上老人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賠償
1、60歲以上老人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如下:
(1)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3)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並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二、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
4、對調解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5、法院經過審理作出判決。
4. 交通事故受傷60歲以上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5. 60歲以上車禍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60歲以上的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受害人遭受到人身損害的時候,因為治病就醫中的產生的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為誤工減少的收入費用,包括醫療費以及誤工費等,賠償的義務,應當予以相應的賠償費用。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人群,誤工的費用要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來進行計算。受害人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受害人的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來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6. 60歲車禍賠償有哪些
60歲車禍賠償具體如下: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
7、營養費;
8、鑒定費;
9、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0、殘疾輔助器具費;
11、被扶養人生活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7. 車禍60周歲殘疾賠償金怎麼計算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准計算。殘疾賠償金的賠償分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標准。二者差別較大,由於很多人法律意識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維護。法院實際審判時,對於戶籍方面,審查比較嚴格,需要相關的證據進行印證,才能被認可按照城市戶籍進行賠償。
8. 60歲車禍賠償明細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向受害者給予賠償,包括1.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2.如果造成殘疾的,還應賠償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3.如果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