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爸爸八十多歲了想找老伴問我同意不我亥什麼辦
你爸爸八十多了,想找老伴,問你同意不,你該怎麼辦,這么大歲數了還找老伴,你可以說不行啊,這個歲數了也沒有女人願意找你爸爸了,要是年輕一點找個老伴可以,這八十多了,說身體不舒服就可能不太好,
『貳』 八十老人的再婚問題,我希望大家幫忙出出主意,如何勸阻
聽老漢一句,如果老人堅決要再婚,那就由著老人吧,順者為孝嘛!聽了你的介紹,你們姐弟或兄妹三人對老人都很孝順,老漢非常贊賞,但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在老人的有生之年又有了老伴兒的細心照料和體貼不一定是壞事,也省的你們惦記著老人,
你們現在正是家庭的中間,有自己的事業和工作,也有一家子人家,管老人家不一定有時間,不管,你們心裡又下不去,所以老人還是有個伴兒好,可以近距離的服侍老人。
你們要摒棄傳統觀念,不要聽外邊的流言蜚語,不要覺得自己面子上不好看,我覺得,如果你們同意父親選擇的話,這不但體現了你們的孝順,而且,你們也為父親做了一件功德無量的事。
老漢的意思,現在老年人再婚也可以考慮不登記,以同居的方式,名義是夫妻,但不登記,這樣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社會學家有這樣的提法,你們不妨和父親商量一下,這樣行不行。弊端就是這個老伴兒只是名義而沒有名分。
『叄』 女兒不支持80歲父親再婚對嗎
那當然不對,婚姻是每個人的自由,任何人無權干涉,女兒反對父親再婚就是不孝。
『肆』 婚姻法對於老年人再婚有哪些規定
1、法律明確規定了老人的婚姻自主權。
《婚姻法》第三十條特別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
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2、《婚姻法》明確規定再婚老人的贍養問題。
《婚姻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一條也規定:「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子女以停止盡贍養義務相威脅,干涉父母再婚,或者因父母再婚而不再履行贍養義務,都是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夫妻共同財產及遺產繼承的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歸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由此,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老人在婚前的財產所有權不會因再婚而受到影響,而再婚後的上述財產所得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此,在有書面約定的情況下,法律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夫妻可自由約定其財產的歸屬。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夫妻互為對方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再婚配偶與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遺產的繼承權。但是,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在不侵害他人權利的情況下,老人可以依自己的意願立遺囑對全部遺產進行分配。
4、老年同居、「走婚」不受法律保護。
《婚姻法》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才能確立夫妻關系。如同青年男女的未婚同居一樣,老年同居、「走婚」並不受法律的保護,當「走婚」遇到了問題,解決起來並不容易。比如,「走婚」老人突然生病或遇到意外,「走婚」時財物發生了損失、被盜等,子女都可能將責任歸咎於另一方或其家人,引發矛盾和糾紛。同居、「走婚」的形式,雖然排除了因老年人再婚引發的房產、財產等分割問題的糾紛,但事實上並不合法,不受法律的保護。另外,老年同居、走婚也為詐騙者創造了可乘之機。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是防止被騙的有效途徑之一。
『伍』 因八旬老人再婚,四子女不願贍養,子女:都是後媽的原因,你怎麼看
已經年過80歲的老人李洪泉老人膝下有四個子女,本來身體健康,子孫滿堂,應該是安享晚年的年紀,但老人卻將自己的四個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每個兒女每年給付1000元的贍養費和1000元租房費。可是除了小女兒,其他三人逾期均未支付。經過查控,三個兒女中,兩個賬上都有錢,一個70萬,一個7萬,即便有錢也不給父親,這背後是怎麼回事呢?
小編的觀點是,四個子女贍養一個老父親都不願意,贍養費還要父親通過上法庭的方式去討要,面對年邁的父親幾個子女似乎都有理由證明自己這么做是事出有因,就是因為自己的父親再婚了。兒子表示父親沒有給他好的機會,他也不願贍養父親,但是他卻忘記了父親對他的養育之恩。其實老人最大願望是看到一家人和睦相處,兒女們孝順懂事。對於我們來說,應該給父母一個和睦的晚年,珍惜現在和父母在一起的時光,不能因為金錢而忘記了親情,畢竟金錢換不來來去父母的青春和那份幾十年的愛。
『陸』 八十多歲的老人還有再婚的必要嗎
人到80歲是沒有再婚的必要了,自己還需兒女養著,那有再婚的能力,不過要是體質很好又有退休工資,再婚還是有必要的,這樣相互照顧,共同分擔家務,他們相互作伴不再孤獨,子女也就放心了,是件好事。
『柒』 老年人父母再婚遺產怎樣分配
老年人再婚死後遺產分配,首先該要對父母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然後再分別確定父親和母親的法定繼承人,是父親或者母親的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約定的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捌』 八十多歲再婚老人提出離婚凈身出戶可以嗎
可以,這是你的權利.但是,子女會同意嗎?因為,子女是父母的監護人.應當徵求子女的意見.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玖』 老年人再婚後房產怎麼分配
再婚財產分配,在原理上跟離婚財產分配大體上是一樣的。關於房產分割的問題專,再婚的處理和第屬一次婚姻是一樣的。婚姻法司法解釋明確了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6.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拾』 八十歲還想找個老伴,兒女們能接受嗎
老人再婚是老人的自由,和兒女無關。老人再婚,尤其是80歲的老人再婚,兒女考慮的很多,很多兒女不能接受,主要是擔心老人被騙。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兒女強烈反對老人再婚,主要是考慮到老人的年紀太大,會涉及到一些財產糾紛,所以擔心老人被騙,就不同意老人再婚。老人的態度會影響著兒女們的看法,如果老人的態度堅決,老人如果特別喜歡這個女人,強烈的向兒女們表達了自己想娶這個女人的想法,因為老人的態度堅決,所以兒女們多半也會同意。相信兒女們也會以老人的幸福為出發點,如果對方是一個很穩重的女人,很有誠信的女人,兒女們也會答應老人再婚的請求。老人遇到再婚的問題,應該心平氣和的和兒女談,讓兒女了解自己的想法,這件事就會很容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