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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80歲還要秀女

發布時間:2022-07-21 06:47:25

⑴ 咸豐皇帝為什麼釋放秀女

烈女子誓死不進宮,皇上也沒辦法。

清朝的選秀女制度

中國歷代封建皇帝都有自己的後妃來源,清代皇帝與其他歷朝歷代不同,它創立了具有自己特點的「選秀女」制度。

根據《大清會典》記載:「選秀女,順治年間定」。這個制度歷經康熙、乾隆、嘉慶等朝的多次修訂,逐漸成為定式,直到光緒末年。

按照規定,秀女應該從八旗女子中選出,故此也稱「八旗秀女」。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選一次,由戶部主持,可備皇後妃嬪之選,或者賜婚近支宗室。挑選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實皇帝的後宮,就是為皇室子孫指婚,或為親王、郡王和他們的兒子指婚,重要性自不待言。秀女們要走進紫禁城高高的宮牆,必須經過一道道的考察。

首先,要嚴格審查旗屬與年齡,不在旗的想參加選秀,勢比登天還難;在旗的想逃避選秀,也是自討苦吃。順治朝規定:凡滿、蒙、漢軍八旗官員、另戶軍士、閑散壯丁家中年滿14歲至16歲的女子,都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備選秀女,17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乾隆五年進一步規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因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閱選,下屆仍要參加閱選。

沒有經過閱選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多歲也不準私自聘嫁。如有違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長官——該旗都統要進行查參,予以懲治。

乾隆二十年,再次補充規定:應閱視的秀女,在未受閱選之前私自與宗室王公結親者,其母家照隱瞞秀女例議處。至於參選秀女的年齡,根據清宮檔案,到清末光緒年間,最小的是11歲,大的可達20歲。

每到准備挑選秀女的時候,先由戶部奏報皇帝,奉旨允准後,立即行文八旗都統衙門,由八旗的各級基層長官逐層將適齡女子花名冊呈報上來,到八旗都統衙門匯總,最後由戶部上報皇帝,皇帝決定選閱日期。因為有病、殘疾、相貌醜陋而確實不能入選者,也必須經過逐層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統咨行戶部,戶部奏明皇帝,獲得允准後才能免去應選的義務,聽其自行婚嫁。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用騾車提前送到京城。抵達京城後,在入宮應選的前一天,坐在騾車上,由本旗的參領、領催等安排次序,稱為「排車」,根據滿、蒙、漢排列先後的次序。日落時分發車,入夜時進入地安門,到神武門外等待宮門開啟後下車,在宮中太監的引導下,按順序進入順貞門。

秀女們乘坐的騾車則從神武門夾道東行而南,出東華門,由崇文門大街北行,經北街市,然後再經地安門來到神武門外,這時已是第二天中午了。初選完畢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依次登上她們來時所乘坐的騾車,各歸其家。

應選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走下騾車後,先由戶部司官維持秩序,再由太監引入宮中。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都曾是閱選秀女的場所。一般每天只閱看兩個旗,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後選閱,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叫做留牌。而沒有選中的,就撂牌子。經復選再度被選中的秀女,還有兩種命運:一是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一是留於皇宮之中,隨侍皇帝左右,成為後妃的候選人。

坤寧宮外哭聲一片

咸豐皇帝的生活比較荒淫,即位的第二年,他就下令選秀女進宮,以後他又多次從滿蒙兩族的官宦人家挑選秀女,並破壞清朝祖制,挑選漢族秀女,居於圓明園中。然而,有一次選秀女卻遇到了麻煩,最後他不得不釋放了所有被選來的秀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這一批秀女是被強征入宮的,秀女們在坤寧宮外等候挑選。秀女們想到離別家人,都止不住哭了起來,頓時,坤寧宮外一片哭聲。

總管太監威嚇她們,說皇上馬上就來了,如果被皇上聽到哭聲,會被鞭打的。這時候,有一位秀女站了出來,面無懼色,大聲痛斥道:「我們離開父母,進宮來等待挑選,實在是沒有辦法。被選上了,也是被幽閉終生,和罪犯們沒什麼兩樣。誰沒有感情,父母千辛萬苦把我們養大,我們無法報答,這活活的生離比死別還要悲慘。現在天下大亂,皇上不去求賢才,選良將,保江山,卻只知道沉迷酒色,強征良家女子,使她們一輩子不見天日,這難道是英明君主的作為嗎?」太監們聽了都嚇傻了。這時咸豐皇帝來了,太監們趕緊把這個大膽的秀女捆綁起來,推到咸豐面前,讓她跪下認罪。這位秀女拒絕下跪,朗聲說道:「我今天特地來請求一死,何必下跪!」咸豐皇帝見狀說道:「你剛才的話,朕只聽到了一半,你再講一遍!」秀女又把剛才的話說了一遍。咸豐問道:「你真的不怕死?」秀女說:「我死了,千秋萬代都會記住我的名字,而你皇上卻要如何自處呢?」說完就猛地探身往旁邊的石柱上撞去,被太監們拉住了。

咸豐皇帝見她真的不怕死,殺了她又擔心壞了自己的名聲,只好放她出宮。這時的咸豐皇帝也沒了選秀女的心情,索性將其餘的秀女也都釋放了。

⑵ 古代給皇上挑選秀女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古代的皇帝都是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後宮可謂是美女如雲,後妃的體制開始於周朝,歷代延習下來。古代帝王選妃都是看中外貌的美,選妃主要是從功臣家選,民間女子能入選的方式是由地方官員進獻,宋代開始有大規模的選妃。明代選妃就比較隆重了,選妃之前,要詔天下,然後從各地選取美女舉起京城,進京的美女,很多在初選中就被淘汰出局。到了清朝皇帝挑選妃子叫做選秀。

經過兩次篩選,再由資深女官或者年老宮女負責三審。 這時會讓她們進入一間秘室,脫得一絲不掛,女官和宮女進行更加細致的檢查,合格者在宮中熟悉宮中規矩,學習禮儀。這時候還要對她們進行更加細致的考察,觀察言行舉止是否符合皇家禮儀。最後由皇太後、皇上親自選秀。女子們幾個人排成一排,接受皇太後和皇帝的詢問。皇帝選出中意的女子作為自己的後宮。




⑶ 請問古代皇帝每次選秀規定的人數是多少

古代選秀一般是宮廷選秀。
清朝宮廷的選秀.
清朝的選秀,是有著非常嚴格的制度的。
清朝後妃制度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時代比較簡單,順治帝時有所改進,康熙帝時後妃制度日漸完善。設皇後1名,居中宮,皇貴妃1名,皇妃2名,妃2名,貴人、常在、答應,沒有定數,分居東西12宮。東宮有景仁宮、承乾宮、鍾粹宮、延禧宮、永和宮、景陽宮,西宮有永壽宮、翊坤宮、啟祥宮、長春宮、咸福宮、儲秀宮。
清朝宮廷選美,即所謂秀女,首先必須是血統純潔的官員的女子,以保持滿洲貴族的尊嚴和特權。在保證血緣和社會地位高尚的情況下,才講女子的美貌與素質。在八旗子女內部「選秀女」形成定製以後,每三年都有一批年輕的旗籍女子被選到宮中,不僅皇帝的後妃要從這些女子中挑選,有的秀女還有可能要配給皇帝的近支宗親。選擇作為後妃的秀女有嚴格的條件。清制規定秀女一般從滿、蒙八旗中遴選,凡年齡在13至16歲,身體健康無殘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須參加閱選。
嘉慶六年(公元1801年)以前,甚至公主下嫁所生之女也得經過選秀女這一關之後,才能論及婚嫁。秀女年滿十三歲稱「及歲」,超過十六歲稱「逾歲」。「逾歲」者一般不再參加挑選。如因故未能閱選者,則必須參加下屆閱選,否則雖至二十餘歲亦不能出嫁,違者將受懲處。凡應選的旗女,在未閱選前私自與他人結婚者,也將由該旗都統參查治罪。即便是因為殘疾不具備選秀女的條件,也要經過各旗層層上報,最後由本旗都統呈報給戶部,再上奏皇帝認可後,才能免選。

第一次挑選
凡屆挑選秀女之期,由戶部行文各旗都統,將應閱女子年歲等,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及族長,逐一具結呈報都統,然後匯報戶部,戶部上奏皇帝,皇帝批准何日選看秀女後,戶部馬上再行文各旗都統,各旗造具秀女清冊。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及本人父母或親伯叔父母兄弟之妻,親自帶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門,依次排列,由戶部交內監引閱。這算是第一次挑選。

第二次挑選
凡經太監挑選被記名的,須再行選閱。這是第二次挑選,凡不記名者,聽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員女子,因有事故,不及與選者,下次補送選閱。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統、參領、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分別議處。

二次挑選後
被選秀女的年齡,必須是13歲至17歲的未婚女子。經太監兩歇挑選後,最後報皇帝選定,或被納為妃嬪,或指婚給親王或王子為妻。選中被記名的秀女,在記名期內(一般為五年)不許私相聘嫁,違者上至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下至旗長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處分。選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復選,而記名期已過,那麼,這樣的女子只得終身不嫁了。
選秀女由戶部主辦。三年一次的選秀女時間一到,由戶部行文八旗各都統衙門、直隸各省駐防八旗及外任旗員,將適齡備選女子呈報備案。每屆入選日期,均由戶部奏准,然後通知各旗,具備清冊,准備入選引看之日,秀女們都在神武門下車,按順序排列,由太監引入順貞門,讓帝後們選看。

史料記載
史料中曾記有嘉慶、道光年間選秀女的經過情況:挑選八旗秀女時,每日選兩旗,以人數多寡勻配,不序旗分也。挑選之前一日,該旗參領、領催等先排車,如挑正黃、鑲黃兩旗,則正黃之滿、蒙、漢分三處,每一處按年歲冊分先後排定,然後車始行。首先是正黃之滿洲,繼而蒙古、漢。接著是鑲黃之滿、蒙、漢軍,貫魚銜尾而進。車樹雙燈,各有標識。日夕發軔,夜分入後門至神武門外,候門啟,依次下車而入。其車即由神武門夾道出東華門,由崇文門大街直至北街市,還繞入後門而至神武門,計時已在次日巳午之間。選畢者,復依次登車而出,各歸其家。雖千百輛車,而井然有序,俗謂之排車……應選女子入神武門至順貞門外恭候,有戶部司官在彼管理。至時太監按班引入,每班五人,立而不跪,當意者留名牌,謂之留牌子,定期復看,復看而不留者,謂之格牌子。其牌子書某官某人之女,某旗滿洲人(蒙古、漢軍,則書蒙古、漢軍)。入選秀女,凡獲得皇帝封號者,至死不得出宮另嫁。

⑷ 大清朝時期帝王選秀女,拼的只是家世,與美貌無關嗎

何為秀女?古代以八旗和包衣三旗統稱秀女。但不同的秀女在皇宮中的地位也各有不同。包衣秀女地位更高。所以挑選秀女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指婚,就是鞏固自己的皇帝地位,這樣的重要性可謂尤為重要。

在應選秀女的同時,由太監引入公眾,在其他地方開始閱選秀女。一般幾人為一組,開後選閱。被選中的秀女則會留下一個牌子,也就是俗稱中標。由於選中後,可能會賜予皇室,或者伺候皇上。身為世家之女,則往往會有更好的待遇,已經自己家族的影響。

由此看來,門第又有著對秀女重要的作用。正如大家所聽聞的,光緒皇帝的皇後相貌及其醜陋,但是因為她是慈禧太後的最愛的小侄子,因此,她也名正言順的成為了皇後。

所以在我國大清朝時候,帝王選擇秀女時候往往都是世家為首選

⑸ 清康熙帝六十歲時還在納妾嗎

在的
不叫納妾,他是皇帝,叫選秀納妃。
康熙60歲的時候是康熙52年,他當皇帝52年了。
康熙最後一個孩子是胤褑,是康熙57年出生的, 他的母親是貴人陳氏。
從胤褑的出生時間來看,康熙到52年至56年間還在選秀納妃

⑹ 清朝選秀女的時候,遇到哪些尷尬事兒,哪個君王最尷尬

清朝的選秀制度始於順治一朝,三年一度,和《甄嬛傳》里不同,只有八旗女子才可以參加選秀,原本的規定是十三到十六歲之間的女子都要參加,後來被乾隆把十六歲的上限去掉了,只要是沒參加過選秀的未婚女子都要來參加。選秀舉辦了這么多次,自然有很讓人尷尬的時候,不過最尷尬的還是乾隆。乾隆之外,咸豐帝也有很尷尬的時候。

03.超級尷尬的咸豐

咸豐尷尬的事情只有一件,但是尷尬程度不比乾隆少。有一次選秀,秀女們都到齊了,皇帝卻遲遲不現身。秀女天不亮就准備選秀,沒吃沒喝還吹著西北風,都很不高興。其中一個秀女實在忍不下去,大聲指責咸豐說,國土都淪陷了,你還有心思充實後宮,你怎麼好意思呢?

咸豐聽見這一句,簡直是瀑布汗,但是他還拿那個秀女沒辦法,因為人家說的是實話啊。他只能強顏歡笑,重賞了她,還給她找了門好姻緣。

⑺ 清朝皇帝大選,對參選女子有什麼要求呢

清朝的選秀,是有著非常嚴格的制度的。
清朝後妃制度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時代比較簡單,順治帝時有所改進,康熙帝時後妃制度日漸完善。設皇後1名,居中宮,皇貴妃1名,皇妃2名,妃2名,貴人、常在、答應,沒有定數,分居東西12宮。東宮有景仁宮、承乾宮、鍾粹宮、延禧宮、永和宮、景陽宮,西宮有永壽宮、翊坤宮、啟祥宮、長春宮、咸福宮、儲秀宮。
清朝宮廷選美,即所謂秀女,首先必須是血統純潔的官員的女子,以保持滿洲貴族的尊嚴和特權。清代的後宮,上至皇後,下到宮女,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
清太祖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的過程中,創立了八旗制度,清入主中原後,旗人又有八旗和內務府包衣三旗的區別。八旗包括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共二十四旗,這是清政權賴以統治的主要支柱;內務府包衣三旗則是清皇室的奴隸,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所以,盡管清初將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稱為秀女,但挑選的方法和她們在宮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選一次,由戶部主持,可備皇後妃嬪之選,或者賜婚近支(即三代以內、血緣關系比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選一次,由內務府主持,其中雖然也有一些人最終被逐漸升為妃嬪,但承擔後宮雜役的,都是內務府包衣之女。
每到准備挑選秀女的時候,先由戶部奏報皇帝,奉旨允准後,立即行文八旗都統衙門,由八旗的各級基層長官逐層將適齡女子花名冊呈報上來,到八旗都統衙門匯總,最後由戶部上報皇帝,皇帝決定選閱日期。因為有病、殘疾、相貌醜陋而確實不能入選者,也必須經過逐層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統咨行戶部,戶部奏明皇帝,獲得允准後才能免去應選的義務,聽其自行婚嫁。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用騾車提前送到京城。由於眾多秀女的家庭背景不一,官宦人家尚有車輛,而兵丁之家只能雇車乘坐。因此,乾隆時規定:「引看女子,無論大小官員、兵丁女子,每人賞銀一兩,以為雇車之需。……此項銀兩,……著動用戶部庫銀。」秀女們抵達京城後,在入宮應選的前一天,坐在騾車上,由本旗的參領、領催等安排次序,稱為「排車」,根據滿、蒙、漢排列先後的次序。最前面是宮中後妃的親戚,其次是以前被選中留了牌子、這次復選的女子,最後是本次新選送的秀女,分別依年齡為序排列,魚貫銜尾而行,車樹雙燈,上有「某旗某佐領某某人之女」的標識。日落時分發車,入夜時進入地安門,到神武門外等待宮門開啟後下車,在宮中太監的引導下,按順序進入順貞門。秀女們乘坐的騾車則從神武門夾道東行而南,出東華門,由崇文門大街北行,經北街市,然後再經地安門來到神武門外,這時,已是第二天中午了。初選完畢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依次登上她們來時所乘坐的騾車,各歸其家。這種井然有序的排車法,是嘉慶年間的一位名叫丹巴多爾濟的額駙發明的。
當應選的秀女們在神武門外走下騾車後,先由戶部司官維持秩序,再由太監引入宮中。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都曾是閱選秀女的場所。一般每天只閱看兩個旗,根據各旗參選秀女人數的多少進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後選閱,但有時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叫做留牌子;沒有選中的,就撂牌子。然後,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復選,復選而未留者,也稱為撂牌子。經復選再度被選中的秀女,還有兩種命運:一是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一是留於皇宮之中,隨侍皇帝左右,成為後妃的候選人。如果成為後妃的候選人,手續會更為復雜,初次「引閱」之後,屢屢「復看」,有「記名」的,這是被選中留牌子的;有「上記名」的,這是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的。最後,還要經過「留宮住宿」進行考察,在留宮住宿的秀女中選定數人,其餘的都撂牌子。在保證血緣和社會地位高尚的情況下,才講女子的美貌與素質。在八旗子女內部「選秀女」形成定製以後,每三年都有一批年輕的旗籍女子被選到宮中,不僅皇帝的後妃要從這些女子中挑選,有的秀女還有可能要配給皇帝的近支宗親。選擇作為後妃的秀女有嚴格的條件。清制規定秀女一般從滿、蒙八旗中遴選,凡年齡在13至16歲,身體健康無殘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須參加閱選。
嘉慶六年(公元1801年)以前,甚至公主下嫁所生之女也得經過選秀女這一關之後,才能論及婚嫁。秀女年滿十三歲稱「及歲」,超過十六歲稱「逾歲」。「逾歲」者一般不再參加挑選。如因故未能閱選者,則必須參加下屆閱選,否則雖至二十餘歲亦不能出嫁,違者將受懲處。凡應選的旗女,在未閱選前私自與他人結婚者,也將由該旗都統參查治罪。即便是因為殘疾不具備選秀女的條件,也要經過各旗層層上報,最後由本旗都統呈報給戶部,再上奏皇帝認可後,才能免選。
第一次挑選
凡屆挑選秀女之期,由戶部行文各旗都統,將應閱女子年歲等,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及族長,逐一具結呈報都統,然後匯報戶部,戶部上奏皇帝,皇帝批准何日選看秀女後,戶部馬上再行文各旗都統,各旗造具秀女清冊。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及本人父母或親伯叔父母兄弟之妻,親自帶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門,依次排列,由戶部交內監引閱。這算是第一次挑選。
第二次挑選
凡經太監挑選被記名的,須再行選閱。這是第二次挑選,凡不記名者,聽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員女子,因有事故,不及與選者,下次補送選閱。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統、參領、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分別議處。
二次挑選後
被選秀女的年齡,必須是13歲至17歲的未婚女子。經太監兩歇挑選後,最後報皇帝選定,或被納為妃嬪,或指婚給親王或王子為妻。選中被記名的秀女,在記名期內(一般為五年)不許私相聘嫁,違者上至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下至旗長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處分。選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復選,而記名期已過,那麼,這樣的女子只得終身不嫁了。
選秀女由戶部主辦。三年一次的選秀女時間一到,由戶部行文八旗各都統衙門、直隸各省駐防八旗及外任旗員,將適齡備選女子呈報備案。每屆入選日期,均由戶部奏准,然後通知各旗,具備清冊,准備入選引看之日,秀女們都在神武門下車,按順序排列,由太監引入順貞門,讓帝後們選看。
史料記載
史料中曾記有嘉慶、道光年間選秀女的經過情況:挑選八旗秀女時,每日選兩旗,以人數多寡勻配,不序旗分也。挑選之前一日,該旗參領、領催等先排車,如挑正黃、鑲黃兩旗,則正黃之滿、蒙、漢分三處,每一處按年歲冊分先後排定,然後車始行。首先是正黃之滿洲,繼而蒙古、漢。接著是鑲黃之滿、蒙、漢軍,貫魚銜尾而進。車樹雙燈,各有標識。日夕發軔,夜分入後門至神武門外,候門啟,依次下車而入。其車即由神武門夾道出東華門,由崇文門大街直至北街市,還繞入後門而至神武門,計時已在次日巳午之間。選畢者,復依次登車而出,各歸其家。雖千百輛車,而井然有序,俗謂之排車……應選女子入神武門至順貞門外恭候,有戶部司官在彼管理。至時太監按班引入,每班五人,立而不跪,當意者留名牌,謂之留牌子,定期復看,復看而不留者,謂之格牌子。其牌子書某官某人之女,某旗滿洲人(蒙古、漢軍,則書蒙古、漢軍)。入選秀女,凡獲得皇帝封號者,至死不得出宮另嫁。

⑻ 求古代皇帝選秀女的詳細過程,我寫小說用。急

凡八旗官員家中年滿14歲至16歲的女子,
都必須參加三年一次的秀女挑選。

清朝的後宮,上至皇後,下到宮女,
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
從順治到光緒九朝,選秀女總共80多次。

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選一次。挑選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實皇帝的後宮,就是為皇室子孫拴婚,或為親王、郡王和他們的兒子指婚,重要性自不待言。秀女們要走進紫禁城高高的宮牆,必須經過一道道的考察。

首先要嚴格審查旗屬與年齡,不在旗的想參加選秀,勢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選秀,也是自討苦吃。順治朝規定:凡八旗官員家中年滿14歲至16歲的女子,都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秀女挑選,17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乾隆五年(1740)進一步規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因種種原因沒有參加閱選,下屆仍要參加閱選。沒有經過閱選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20歲也不準私自聘嫁。乾隆皇帝命令「戶部通行傳諭八旗,所有未經選看之秀女,斷不可私先結親。」根據清宮檔案,到清末光緒年間,參選秀女的年齡,最小的是11歲,大的可達20歲。

每到要挑選秀女的時候,先由戶部奏報皇帝,奉旨允准後,立即行文八旗都統衙門,由八旗的各級基層長官逐層將適齡女子花名冊呈報上來,到八旗都統衙門匯總,最後由戶部上報皇帝,皇帝決定選閱日期。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用騾車提前送到京城。秀女們抵達京城後,在入宮應選的前一天,坐在騾車上,由本旗的參領、領催等安排次序,稱為「排車」,根據滿、蒙、漢排列先後次序。最前面是宮中後妃的親戚,其次是以前被選中留了牌子、這次復選的女子,最後是本次新選送的秀女,分別依年齡大小排列,魚貫銜尾而行。日落時分發車,入夜時進入地安門,到神武門外等待宮門開啟後下車,在宮中太監的引導下,按順序進入順貞門。

宮中的御花園、體元殿、靜怡軒等處,都曾是閱選秀女的場所。一般每天只閱看兩個旗,根據各旗參選秀女人數的多少進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後選閱,但有時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這叫做留牌子;沒有選中的,就撂牌子。然後,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復選,復選而未留者,也稱為撂牌子。經復選再度被選中的秀女,還有兩種命運:一是賜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一是留於皇宮之中,隨侍皇帝左右,成為後妃的候選人。如果成為後妃的候選人,手續會更為復雜,初次「引閱」之後,屢屢「復看」,有「記名」的,這是被選中留牌子的;有「上記名」的,這是皇帝親自選中留牌子的。最後,還要經過「留宮住宿」進行考察,在留宮住宿的秀女中選定數人,其餘的都撂牌子。

皇帝一死,風華正茂的後妃們就要搬出原來居住的東西十二宮,住進專為皇帝遺孀安排的「寡婦院」。

當「秀女」二字映入人們的眼簾時,人們的直覺是秀女應有沉魚落雁之貌,然而,秀女中有靚麗容貌的實在不多。從一張張清末應選秀女的照片上,似乎很難將這些面孔與任何一個表述美貌的詞彙聯系起來。清皇室公開的兩條選秀的標准,一是品行,二是門第。清代冊封皇後、妃、嬪的冊文中,常常見到的是「寬仁」、「孝慈」、「溫恭」、「淑慎」,以及「誕育名門」、「祥鍾華閥」等等字眼。其中,門第又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光緒皇帝的皇後隆裕,相貌奇醜,但她是慈禧皇太後的侄女,因此,她最終也當上了皇後。

在清代,皇帝一死,還是風華正茂的後妃們就要搬出原來居住的東西十二宮,住進專為皇帝遺孀安排的院落——慈寧宮、壽康宮和壽安宮,就是人們常說的紫禁城裡的寡婦院。從此,這里的座座佛堂和裊裊輕煙,就是她們未來日子的主要內容了

⑼ 清朝皇帝為嘛要搞選秀

清代皇帝的後妃主要來源於秀女。秀女每三年在八旗內部挑選一次,其目的在於或備內廷主位,或為皇子、皇孫拴婚,或為親郡王及親郡王之於指婚。 挑選秀女的范圍,各朝都有一些不同的規定,但基本皆是滿、蒙、漢八旗官員,另戶軍土和閑散壯丁的十三至十七歲的女兒。挑選秀女由戶部主辦。每到挑選秀女之期,秀女們都得乘坐騾車至神武門外下車,然後按次序由太監們從旁門引入,到順貞門前集齊,再按事先排好的名單順序,進順貞門備帝後們選看。帝後們每日只選兩個旗的女子.原則上是先滿族,次蒙古族,最後才選漢族的女子。審看時,備選女子要按聖旨六人一排,只有容貌秀麗,舉止端莊的女子方能入選.入選的秀女還要定期復看,直到復看合格後才能留在宮中。 被選中入宮的秀女到一定年齡(一般是25至30歲),如果未被皇帝看中,可以放出宮去,如若被皇帝看中,那麼一直到死,都不能離開紫禁城半步,只有在深宮高牆內慢慢地度過自己的青春。被皇帝臨幸的秀女均要授以封號,秀女們初得的封號一般是答應、常在、貴人或嬪,以後可逐級晉封。秀女有機會入選皇後,在清代十個皇帝中只存在於順治、康熙、同治、光緒四朝.因為世祖,聖祖,穆宗,德宗是幼年繼位尚末成婚,其它六朝皇帝除末代皇帝溥儀在清亡進位時不滿六歲,不能成婚立後外,都是在婚後繼承皇位的,故只能冊立原邸中的嫡福晉(夫人)為皇後。 秀女被選中做皇後,需行大婚禮。屆時耍舉行許多規模隆重的典禮活動。首先,要由翰林院翰林撰寫冊文、寶文,禮部製造金冊、金寶,然後備辦彩禮等,擇吉日派使臣持節到皇後家行具有定婚意義的納彩禮。迎娶皇後入宮之前,皇帝要再備辦迎親禮物,役使臣持節到皇後家行納征禮。行冊立禮的前一天,皇帝要遣官告祭天地和太廟奉迎之日,皇帝要具禮服先至皇太後官行禮,再在裝點一新的太和殿舉行大朝)然後皇帝還宮,正、副使持節去皇後府邸行冊立之禮,並奉迎皇後入官。在長長的儀仗隊的前導後扈下,鳳輿載著皇後進午門,經太和門、中左門、後左門,乾清門,至乾清宮(順治、康熙時至太和殿階下)停下,皇後步行過交泰殿,入坤寧官東暖閣大婚洞房,等候吉時與皇帝進合巹宴,行台巹禮。翌日,帝、後分別去慈寧宮拜見皇太後,皇帝在太和殿舉行慶賀禮,文武百官、外國使臣進表祝賀,皇帝頒詔,布告天下。爾後,皇帝在太和殿,皇太後在慈寧官設大宴,分別宴請皇後父,母等人並賜禮物。至此,大婚禮才算完結。清世祖福臨是清朝各帝中唯一一個行兩次大婚禮的皇帝。順治八年(1651年)八月,世祖冊立博爾濟吉特氏為皇後。後因世祖認為這位皇後「乃睿王(指攝政王多爾滾)於朕幼沖時,因親定婚,未經選擇。自冊立之始,即與聯意不協」(《清世祖實錄》),並「處心弗端且嫉刻甚,見貌少妍者即憎惡欲置之死」,「僻嗜奢侈凡諸服御莫不以珠玉綺綉綴端,無益暴殄,少不知情」(《御制孝獻皇後行狀》),故於順治十年(年)八月將她廢黜,降為靜妃,第二年六月,世祖冊立了第二位皇後,即孝惠章皇後。

⑽ 古代皇帝如何選秀女

秀女的選擇不是一次完成,每次都有不同的內容:

1、凡屆挑選秀女之期,由戶部行文各旗都統,將應閱女子年歲等,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及族長,逐一具結呈報都統,然後匯報戶部,戶部上奏皇帝,皇帝批准何日選看秀女後,戶部馬上再行文各旗都統,各旗造具秀女清冊。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及本人父母或親伯叔父母兄弟之妻,親自帶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門,依次排列,由戶部交內監引閱。這算是第一次挑選。

2、經太監挑選被記名的,須再行選閱。這是第二次挑選,凡不記名者,聽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員女子,因有事故,不及與選者,下次補送選閱。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統、參領、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分別議處。

3、經歷了上面兩輪,剩下被選秀女的年齡,必須是13歲至17歲的未婚女子。經太監兩歇挑選後,最後報皇帝選定,或被納為妃嬪,或指婚給親王或王子為妻。選中被記名的秀女,在記名期內(一般為五年)不許私相聘嫁,違者上至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下至旗長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處分。選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復選,而記名期已過,那麼,這樣的女子只得終身不嫁了。

【注】

選秀女由戶部主辦。三年一次的選秀女時間一到,由戶部行文八旗各都統衙門、直隸各省駐防八旗及外任旗員,將適齡備選女子呈報備案。每屆入選日期,均由戶部奏准,然後通知各旗,具備清冊,准備入選引看之日,秀女們都在神武門下車,按順序排列,由太監引入順貞門,讓帝後們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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