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伍軍人滿60歲補貼
國家對60歲退伍軍人補貼政策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民發(2011)110號文件,我居將對我居居民中六十周歲以上農村籍退伍軍人進行登記,篩選對滿足條件的對象,具體政策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均可獲生活補助,
中央關於農村六十歲退伍軍人補貼新政策。
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補助標准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國家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適當提高標准。對於滿足條件的對象首先需向居委會提交申請,提供戶口本及身份證、退伍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結實我居委會將對申請對象進行資格審核,滿足條件的,我居將統一上報統一發放生活補助。希望看到此通知的居民相互轉告,我居也將在政務公開欄里張貼相關文件,希望大家留意。
核查認定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由本人戶籍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和縣(市、區)民政部門統一調查、審定和申報。
(一)政策宣傳。各級民政部門要廣泛採取媒體播報、張貼告示、入戶宣講等形式,保證將政策內容宣傳到位,做到家喻戶曉,防止因政策宣傳不到位出現漏查漏認的問題。
(二)個人申報。符合條件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
(三)初審把關。對相關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村(居)委會初審、鄉(鎮、街道)復核,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將有關登記審核表、人員花名冊和個人相關資料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對經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本人。
(四)會審認定。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材料,組織專門人員認真核實其身份,逐一審定其年齡、服義務兵役的年限等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進行張榜公示。對公示期間及以後有異議的,縣級民政部門要組織專人調查核實。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調查核實過程中有疑義的,應逐級請示,確保認定工作穩妥順利進行。
會審認定的依據應為個人檔案、退伍證、戶口簿、身份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對年齡的認定出現個人檔案與身份證不符的,應以身份證為准;對服役年限的認定出現個人檔案與退伍證不符的,應以個人檔案為准。對無法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申報人,由鄉(鎮、街道)民政助理員會同同級人武部、村(居)委會和已認定的同鄉(鎮、街道)、同期入伍、同部隊服役的人員進行會審,形成會審紀要後,連同相關資料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五)建立檔案。縣級民政部門對申報登記人員的資料,要建立健全檔案和數據資料,並認真做好適時更新、動態管理工作。
核查認定工作過程中需要相關人員填寫的表格,由縣級民政部門根據本地情況自行製作,但表格內容應包括民政部制發的《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信息採集表》(附件)中的項目。審定工作結束後,縣級民政部門應將符合條件的人員信息填入《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信息採集表》,統一錄入優撫對象信息管理系統,與其他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一樣,形成每年定期更新機制。
② 農村退伍老兵60歲補貼新政策
農村退伍老兵60歲補貼政策:
1、農村退伍軍人可以享受免徵營業稅
針對退伍軍人轉業從事企業經營,從領取稅務登記證那天開始,可以享受3年內免徵營業稅的福利政策。也包括隨軍家屬都可享受此政策。
2、農村退伍軍人生活補助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退伍軍人按照服役年數,給予每月相應的生活補助。針對2011年之後退伍的軍人,補貼以10元為基數,服役年數每增加一年,補貼每月累加10元。比如說服役3年時間的退伍軍人,在年滿60歲之後,可以每月領取30元的晚年生活補助。
3、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貼
第一、基礎養老金,按照當年統一標准進行發放;第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第三、繳費年限養老金。繳費年限包含從軍軍齡。
4、繳納養老保險年限享受軍齡優待
舉個例子來說,假如只需要繳納15年可以領取養老金,這時從軍5年,那麼只需要繳納(15-5=10),只需繳納10年即可。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一條中級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滿55周歲的;
(二)服現役滿30年的;
(三)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1級至6級殘疾等級的;
(四)經軍隊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醫療等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級以上士官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6級殘疾等級,本人自願放棄退休安置選擇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二節的規定辦理。
③ 退伍軍人年滿60歲補發多少錢
從2016年1月份起,按照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發放15元老年生活補助。
民政局啟動2016年部分退役士兵享受老年生活補助身份認定工作。對符合條件認定的部分老年退役士兵,從2016年1月份起,按照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發放15元老年生活補助。
本次認定工作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主要有以下兩類:
(一) 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人員,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① 1954年11月1日後入伍;
② 2016年年滿60周歲及以上(即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以身份證為准);
③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定補補助。
(二) 城鎮退休和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員,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① 1954年11月1日後入伍;
② 年齡60周歲及以上;
③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定補補助;
④核算退休金時未將軍齡計算為工齡或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時軍齡沒有視為繳費年限。該項活動將從2015年8月3日起,於9月30日結束。
符合條件並在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員,可攜帶上述相關材料,以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為單位,個人提出申報。
二、與退伍義務兵相關的生活待遇政策主要有哪些?
與退伍義務兵相關的待遇主要有退伍補助費、退伍醫療補助費、離隊下月津貼、離隊當月剩餘天數伙食費和離隊下月伙食費、自主就業一次性退役金、退役醫療保險金、退役養老保險補助等。義務兵服役期間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與之相關的還有殘疾撫恤金、傷病殘退役軍人安置補助費、殘疾保險金、殘疾附加保險金、分散安置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退役傷病殘人員醫療生活補助費等待遇。
(3)60歲退伍軍人補助政策擴展閱讀:
一、農村退伍軍人60歲每月多少錢?
目前針對農村退伍軍人的補貼主要分兩類。第一類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助,第二類農村退伍軍人老年補貼。從2011年8月1日起,國家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的老年生活補助。
1、補助對象
一是現年滿60周歲,且是在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的農村籍老義務兵。
二是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是指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
三是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同時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2、補助標准
按照最新的標准,也就是2020年8月1日頒布的補助標准為:每服役一年義務兵役補助45元。舉個例子。張建軍,1976年02入伍,1981年01月退役,服役時間為6年。按照2020年國家補助標准,其應領取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計算為:45*6=270元/月。如果當地按年發放,張三應領取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為:270*12=3240元。
二、能領補貼的三類農村退伍軍人
1、因執行任務受傷需養病的農村退伍軍人
患病退伍的軍人那麼解放軍在部隊中,經常都會執行很多的任務,那麼這些任務也有一定的風險性,難免會對身體產生危害,但是還沒有致殘,但也是需要長期去養病,並且沒辦法繼續留在部隊,即使他們離開了部隊,他們的自理能力也非常的差,因此很多患病的退伍軍人之後的生活也是越來越差,那麼對於這類退伍軍人來說的話,可以去醫院開的病情證明,並且部隊評定的患病退伍軍人的身份,每個月就可以領取相對應的補貼。
2、傷殘退伍軍人
軍人在進行高強度訓練後,在執行特殊任務時,可能會導致身體傷殘,那麼這種軍人在離開部隊之後,基本就去的勞動力,換句話說這些人也就沒有能夠創造經濟收入的條件,國家也不會忘記他們做出的貢獻,因此國家對於這類軍人的補貼是最高的,每年將近有有五萬元的補貼,如果你們,身邊有這幾類軍人的話,那麼記得轉告他們,最後也向軍人們致敬。
3、滿60周歲的退伍軍人
很多軍人在離開部隊時年紀比較大,而且他們又是農村戶口,因此在離開部隊之後,只能夠回到家鄉幹活一些農活,因此他們的收入也非常少,而他們也是國家重點照顧的對象之一了,畢竟他們在部隊的時候,為國家付出了,在他們需要幫助的時候,國家也會對他們伸出援手,而他們到了60歲之後,也可以領取一些補貼,而補貼的金額也會根據當地的一些標准進行發放。
④ 60周歲農村籍退役軍人補貼
60周歲農村籍退役軍人補貼根據各地地方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 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從2016年10 月1日 起,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具體內容如下:
1、 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 60周歲以上(含60 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2、補助標准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 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25 元(以前是每月20 元,2016 年10 月1日起25 元)。
國家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 時適當提高標准。具體演算法為: 補貼=25 元X服役年限(不滿 一年的按一年算)同時,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說所有農村 籍退役士兵有享有領取該補助的待遇,對於這一對象是有限 定條件的。
其適用對象為: 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 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 周歲以上(含 60 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2.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 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且 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 遇的人員。最後,《通知》中提及對於享受老年生活補助後 仍有生活困難的可以向各當地部門申請,而答地也要加大救助度,切實幫助退役老兵解決生活困難。
【法律法規】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 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第二條 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加大資金投入,大力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切實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⑤ 2021年60歲退伍軍人補助
對符合條件認定的部分老年退役士兵,從2016年1月份起,按照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發放15元老年生活補助。
法律依據:《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堅持普惠與優待疊加的原則,在保障退役軍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務基礎上,結合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和各地實際情況給予優待。
對參戰退役軍人,應當提高優待標准。
⑥ 60歲以上退伍軍人補貼新政策
法律分析:按月工資基數(軍銜工資、軍齡工資、邊遠艱苦地區津貼、地區附加津貼和高山海島津貼之和,下同)計發,不滿1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不滿15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2.5個月,不滿2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3個月,滿20周年以上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4個月。其中,軍齡不滿1周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一半計發。還有一些其他的補助,安家費等等。
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二十條 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全國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和軍人職業特殊性等因素確定退役金標准,並適時調整。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軍隊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確定和調整退役金標準的具體工作。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根據服現役年限領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現役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
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一)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
(二)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
(三)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⑦ 農村老退伍軍人補貼新政策
法律分析:1、農村退伍軍人可以享受免徵營業稅針對退伍軍人轉業從事企業經營,從領取稅務登記證那天開始,可以享受3年內免徵營業稅的福利政策。也包括隨軍家屬都可享受此政策。
2、農村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根據有關政策規定,退伍軍人按照服役年數,給予每月相應的生活補助。針對2011年之後退伍的軍人,補貼以10元為基數,服役年數每增加一年,補貼每月累加10元。比如說服役3年時間的退伍軍人,在年滿60歲之後,可以每月領取30元的晚年生活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士兵退役安置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條 退役士兵應當遵守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規,服從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條 對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⑧ 1965年當兵老兵待遇
法律分析:根據有關政策規定,退伍軍人按照服役年數,給予每月相應的生活補助。針對2011年之後退伍的軍人,補貼以10元為基數,服役年數每增加一年,補貼每月累加10元。比如說服役3年時間的退伍軍人,在年滿60歲之後,可以每月領取30元的晚年生活補助。
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第三條 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
第四條 全社會應當尊重、優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第五條 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條 退役士兵應當遵守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規,服從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條 對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⑨ 國家對60歲以上退伍軍人補貼有多少
有補貼。
補貼標准如下:
一、農村退伍軍人可以享受免徵營業稅
針對退伍軍人轉業從事企業經營,從領取稅務登記證那天開始,可以享受3年內免徵營業稅的福利政策。也包括隨軍家屬都可享受此政策。
二、農村退伍軍人生活補助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退伍軍人按照服役年數,給予每月相應的生活補助。針對2011年之後退伍的軍人,補貼以10元為基數,服役年數每增加一年,補貼每月累加10元。比如說服役3年時間的退伍軍人,在年滿60歲之後,可以每月領取30元的晚年生活補助。
三、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貼
1、基礎養老金,按照當年統一標准進行發放;
2、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3、繳費年限養老金。繳費年限包含從軍軍齡。
四、繳納養老保險年限享受軍齡優待
舉個例子來說,假如只需要繳納15年可以領取養老金,這時從軍5年,那麼只需要繳納(15-5=10),只需繳納10年即可。
政策適用退伍軍人的界定:
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