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80歲以上的老人公證遺囑辦理需要所有子女都在場嗎
我國法律規定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並未規定年紀的上限,只要老人神志清新,辦理公證遺囑,不需要子女都在現場的。
⑵ 8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
8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如下:
1、立遺囑人立遺囑時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即使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如果立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行為能力,則不影響他當時所立遺囑的效力;
2、遺囑必須表示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因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無效,「他人偽造的遺囑無效,篡改的遺囑,篡改的內容無效。」有的被繼承人本來沒有立遺囑,而繼承人無中生有假造遺囑,也有的被繼承人立有遺囑,繼承人認為於己不利,又另造一份於己有利的遺囑,以假亂真。這些都屬無效遺囑;
3、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遺囑為准。」其中有公證遺囑的,則以公證遺囑為有效遺囑。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⑶ 上海80歲以上老人行動不便,辦理遺囑公證是否可上門
公證能夠上門解決。建議向老人所在區的公證處申請,公證處為安排2個公證員上門解決,但交通費等一些必要花費可能要申請人負擔。
⑷ 80歲老人財產公證給一個子女需要其他子女或者鄰居簽字嗎
80歲的老人財產公證給一個子女,那麼是不需要其他子女或者鄰居簽字,只要在公證的情況下,那這個就是老人真實意願的表達,是具有絕對法律效力的
而且老人他公證給一個子女是老人的遺囑,所以說對於老人來說,這個財產公證給一個子女,其他子女是無權干涉的,包括鄰居也是沒有權力干涉,所以這個老人公正這個這事兒是合法合理
⑸ 80歲老人想立一份公證遺囑,都需要什麼手續
直接把財產處置了更好,遺產繼承手續繁瑣。無財一身輕。公證的話就寫好遺囑去公證處或請他們上門就好。
⑹ 80歲老人幾次被子女帶到公證處改遺囑,此事反映了怎樣的人性
這個事情反應出了陰暗的人性。
在筆者看來,遺囑的訂立,一定要基於老人真實想法,想要得到更多的錢財,就要對老人更好,讓老人能夠安享晚年。不少老人之所以不將握錢的手放開,是因為兒女沒有給他們足夠安全感,所以他們要掌握錢財,在他們眼中錢才是自己能夠安身立命的根本,有錢哪怕子女不孝,至少活著時候不要挨餓受凍,不會被人趕來趕去,所以子女一定要體會父母用心,反省自身行為。只有老人安心了,他們才會開開心心定下遺囑,將自己的一切都留給兒女,畢竟錢這種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他們留著也沒有多大用處,可如果老人不開心,那麼他們也沒有必要將自己辛苦一輩子的積蓄,留給不孝子孫。
⑺ 8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有哪些
8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如下:
一、立遺囑人須有立遺囑能力。
二、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三、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四、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五、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拓展資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遺囑/遺贈人的身份證件(國內居民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證、通行證,外國人需提供護照)、受益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2、遺囑/遺贈人婚姻狀況證明(如結婚證、夫妻關系證明書、離婚證、喪偶證明等);
3、遺囑/遺贈所處分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4、遺囑/遺贈人本人草擬的遺囑(如本人書寫有困難的,可向我處申請代為草擬,經遺囑人或遺贈人核對無誤後簽名並捺指印確認);
5、與申請公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如遺囑/遺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等)。
⑻ 八十多歲的老人能自己遺囑公證自己百年後的殯葬嗎
只要老人:1)具有遺囑能力; 2)本人真實的意願;3)遺囑內容不得違反社會公德和公共利益;4)處分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且老人在立遺囑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就是有效的。
參考:
1、遺囑要想生效,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遺囑人立遺囑時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強迫或者欺騙的情形。
(二)如果繼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勞動能力、生活極度困難,遺囑中必須要給這樣的繼承人保留一定的遺產份額。
(三)病危時的口頭遺囑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人做見證,而且這兩個人本身不能是繼承人或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
如果遺囑人先後立了多份遺囑,以最後所立的為准,但任何遺囑都不能和已經公證過的遺囑相抵觸。在不同種類的遺囑中,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
2、司法部、全國老齡辦在2015年二季度印發了《關於深入開展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對80歲以上的老年人辦理遺囑公證,予以免費。對老年人,特別是70歲以上以及行動不便、患病殘疾的老年人實行電話和網上預約、上門法律援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