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民工60周以上繼續在單位上班就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了嗎
是的。60歲到達退休年齡之後不再具備法定勞動者的資格。
可以繼續在公司上班,按照勞務關系計算報酬。
㈡ 農民工超過60歲能進工地嗎
法律分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年滿六十周歲的老人,只要工地需要,還是可以在工地上班的。但是該老人和工地的關系,不能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一旦發生傷害,不能按工傷進行認定。如果是正規的用工合同的話是不能的,年齡大的上不了工傷意外險。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㈢ 農民工超過60找不到活農民工要怎麼辦
人口老齡化來臨,無論是城市或是鄉村都遭遇老齡化問題。但務工者的老齡化問題非常明顯,並且較為獨特。
為何務工者的老齡化問題突顯?靠體力活存活
務工者許多全是在建築施工,靠精力幹活兒掙錢,年紀過去了60歲,精力無法跟上,沒法融入力氣活工作中。就算能夠干,但一般都找不著火了,沒有人想要要。很多人干沒動了就惦記著去做清掃工,清掃街道社區,看家,但終究那樣的職位非常少。絕大多數只有呆在家裡了。
沒有存款
經濟不斷發展,物價也在漲,農村養老金也應隨著物價及工資水平往上調整。並且應該大幅度地往上調到一個合理的水平,保證在農村的最低消費水平。近兩年,農村逐漸成為一個熱點,尤其是今年是特殊的一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扶貧攻堅都要在今年完成,針對農村還有很多好的政策要頒布。或許會有好消息傳來。
健全養老機構
農村養老機構目前是一片空白,隨著農村養老制度的不斷完善,養老機構會逐步建立起來。至少在鄉鎮這樣的級別會建立起養老院。還可以探索一些新的養老模式,比如以村為單位可以組織村級養老機構,由村集體管理運營。如果養老金有了保障,幾個老人聚一起,居家養老,也是現在非常流行的一種養老模式。
規范農村的彩禮錢
農村彩禮問題一直是農村熱議的話題,每個地方彩禮多少不同,不都是很高的,也有很低的,甚至是倒貼的。但大部分還是彩禮偏高的。對於此問題各地都反應強烈,各個地方政府也逐漸在干預和規范。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這些問題都會解決的。
㈣ 對於農村有些60歲以上的老人還出去打工,你們怎麼看
多數農村人都在外打工,其中以年輕人居多,有不少超過60歲的農村老人也會選擇外出打工。在大眾眼中,超過60歲,就到了該頤養天年的時候了,可為啥還有60歲以上的農民外出打工呢?
有人說農村老人之所以外出打工,是因為在家裡閑不住,所以才會外出打工。要說農村老人都是在家閑不住才選擇外出打工,也不準確,農民外出打工都是自願的事情,農民會根據自家的生活情況來決定是否外出打工。對於那些經濟條件不好的家庭的來說,超過60歲還去打工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好的話,超過60歲以後很少會出去打工,在家種點糧食種點菜,就可以在家養老了。農村老人是否閑得住,主要還是取決於自家的經濟條件。
說實話,農村超過60歲的老人還在外出打工,多數都是被生活所迫,並不是因為自己閑不住。在家每天下下棋,溜達溜達,這是很多農村老人嚮往的生活。對這一輩農村老人來說,一輩子都在種地,以及打工,把子女養大之後,還需要照顧孫子,雖說一生沒有停下勞動的腳步,但是並沒有多少存款,這是農民真實生活的寫照。農村超過60歲的老人之所以不在家養老,選擇在外打工,我覺得並不是因為閑不住,而是被生活所迫。對此你有什麼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㈤ 農民工,60歲還能幹活嗎
農民工、建築工好像名稱後面加個工字就高大上了一樣,其實說穿了無非就是農民去城市裡面,干一份城市人幹不了也不願意乾的工地活罷了,一群農民去城市打工,莫名其妙的就成了農民工,然後又給描繪了一個高大上的稱為建築工人。
農民想有錢還不是兩條路,打工和種地,種地現在已經指望不上了,這個時候再不打工,你讓我吃曬喝啥那?沒有錢,到了干不動的時候,指望著天天給孩子們要錢,這老臉還往哪裡放,所以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60歲的農民工還依然堅持著,並且做著最壞的大蒜。
㈥ 60歲農民工新勞動法
一、農民工超過六十歲勞動關系嗎
男性勞動者年滿60歲後達到退休年齡,所以60歲農民工參加工作的,不會構成勞動關系,按勞務關系處理。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二、勞務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別
1、主體不同,勞動關系一方是符合勞動年齡並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勞動法所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而勞務關系不限於自然人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可以是單位之間,自然人之間,並且可能是兩個主體以上。
2、關系不同,勞動關系中形成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指揮與被指揮的隸屬關系;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依據雙方約定所形成的一種財產關系,不存在人身的隸屬性。
3、關系的穩定性不同,勞動關系比較穩定,反映的是一種持續的生產資料、勞動者、勞動對象之間的結合關系;而勞務關系中多為一次性或臨時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為目的。
4、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勞動者除了定期得到勞動報酬外還享有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待遇,如社會保險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一般只涉及勞動報酬問題,勞動報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無社會保險等其他待遇。
㈦ 農民工人數超過了60歲,還能繼續去幹活嗎
對於大多數農村人來說,只要他們能做事兒,有事兒干,就會一直處於忙碌的狀態,經常會給人一種閑不下來的感覺。這種閑不下來被很多人認為是幹了大半輩子,已經習慣了。這閑不下來的背後還有他們對自己未來的擔憂。農村大多數人都沒有購買養老保險,更沒有城裡人每個月可以領取的那種固定養老金,他們一旦哪一天老了走不動了,就意味著沒有經濟來源。在六十多歲的這個年齡階段,他們不僅要承受眼前的各種壓力,還有看向更遠的未來。
農民工,60歲基本上能幹活。現在農村種莊稼的老年人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60歲以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