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長壽老人 > 60歲還包二奶

60歲還包二奶

發布時間:2022-05-25 16:57:24

❶ 為什麼有些男人喜歡包二奶,又有些女人甘願被包

這種事裡面,多半不是真正的愛情。
男人嘛,好色,總喜歡漂亮和年輕的,二奶就自然有了哇,女人甘願被包,我認為還是錢嘛,你想啊:一個乞丐回去包嗎?二奶會讓他包嗎?不會。
所以,冥冥之中,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里,有些事不可避免,做好自己的,潔身自好啊!呵呵
我相信真正的愛情還是有的,希望樓主有個真正愛情。

60歲富婆包養「14任鮮肉」丈夫,還有一個月開豪車逃跑,後來怎樣



另外必須要提的一點,感情不太順利的莉娜似乎開始了她的事業生活,在社交網站上瘋狂推廣化妝品的情況甚至讓很多人對她之前徵婚等一系列行為表示懷疑,認為她之前這么做的原因,只是為了給自己的事業做一定的鋪墊,宣傳自己擴大影響力,從而促進化妝品的推廣。對此,你怎麼看呢?

❸ 我爸爸包二奶了!還生了一個女兒!麻煩大家教我一些對付二奶的方法!謝謝

控制他的金錢,把他的精力放你身上,這年頭小三如果撈不到好處,就做不了小三。。。

❹ 男人和女人做到多少歲就不做了

這個不好說,和兩人的體質、感情、需要而有所變化,基本上沒有所謂的數據或者大概,看你們呢兩人的關系而定了,只要需要,並且你們身體都能做到的情況下,那就可以啊

❺ 他在外麵包了兩個二奶,還大搖大擺地帶回家,後來怎麼樣了呢

01

我的表叔在老家出了名,為數不多的老家村民,幾乎每天都要扯幾句他的事。再加上他自己也高調,想不出名都難。

表叔的事,說簡單也簡單,說復雜也確實復雜。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一個年輕時拋妻棄子的男人,覥著臉上門求贍養。

表叔年輕時是個能人,不但身材挺拔,最主要是他頭腦靈活能掙錢。年紀輕輕,就憑著自己的本事,在城裡買了房,可以說是我們村最早富裕的那批人。

表叔本事大,脾氣也大。無論是對自己的老爸老媽還是老婆孩子,都要求必須對他絕對的服從。否則輕則斷了經濟來源,重則拳腳相向。這樣自以為是,目中無人的表叔,名聲註定好不到哪裡去。老家的人,背後都說他太狂了。

02

大概在我七八歲的時候,表叔已經是我們那一帶的「大人物」了。他是開石子廠起家的,因為白道黑道通吃,再加上那時正是家鄉人修橋,修路,蓋房子的高峰期,所以他的生意做得很大。

最風光的時候,聽說表叔家收錢都是用麻袋裝,晚上統一過賬,因為白天實在忙不過來。

有了錢的表叔,跟很多有錢人一樣,膨脹得厲害。他不但養成了各種惡習,還在外麵包養了兩個女人,過起了「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放盪日子。

一般有錢人,偷偷摸摸的包養女人也就算了,表叔不,他是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最過份的是,他還把外面的女人帶回家,與表嬸親自交鋒。

於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村民,親眼看到,表叔高調帶著外面的女人「榮歸故里」。而表嬸帶著一雙兒女,哭哭啼啼的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3)做人莫狂妄,世道有輪回。

老話早說過「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回,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人生在世,總會坎坎坷坷,這就要求我們與人為善,廣結善緣,何況是夫妻,父母與子女之間呢,更要將心比心,人心換人心。

當然,很多人沒有這個責任心,能做出這種事情的人,他們往往異於常人的自私,但我還是相信,人心都是肉長的。如果不和,和平離異便是,何必搞得一家人沒有安寧之日?

在我的家鄉,我看過很多年輕時混賬,老了便開始後悔,求著家裡原諒和照顧的男人。他們不要臉嗎?當然要,但活下去,是這個時候他們最在乎的事情了。但真正選擇接受他們的家庭,根本不存在。尊重是相互的,恩怨情仇也是相互的。

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實實做事。與其老了懊悔慚愧,不如年輕的時候就與人為善,做一個不羞不愧的大寫的「人」字。

❻ 老公在外麵包二奶,還提出離婚財產方面是怎樣的

我先告訴你,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這兩種方式,採用任何一種方式在法律上都是認可的。
所謂協議離婚是指雙方出於自願並且在家庭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方面均達成協議,雙方簽字認可的離婚。這種離婚方式只要雙方持協議書和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到民政部門辦理即可。
所謂訴訟離婚是指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願意離婚或一方同意離婚而另一方堅持不肯而採取的通過訴訟方式來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當然,一方面堅持不同意離婚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也許是家庭財產分割方面,也許是子女撫養方面等等。
從你提供的情況來分析,雖然他提出離婚,你也認為只要你能得到財產保持和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同意和他離婚。但由於你們極有可能在財產分割上存在較大的沖突,不太可能達成一致意見。因此,建議你最好採用訴訟方式來解決。
至於你說的擔心的那些情況,我想當法院受理你們的離婚訴求後,是會調查核實的。並且,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你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在家庭財產分割時,你會多分一些的。你也沒有必要為他在「二奶」那兒的財產會受到損失。當然,要是你能拿出證據,證明他在「二奶」那兒的財產也是你家的共同財產的證據,那對你更有利,法官會省很多事的。
強烈建議你用訴訟方式來離婚。

❼ 2001年對婚姻法修改時,對"包二奶"現象是怎麼定性的

法律嚴打「包二奶」
家庭暴力有人管 婚內強奸未提及

謝言俊

4月24日,為公眾廣泛關注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提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三次審議。對於社會上反映比較強烈的「包二奶」、禁止家庭暴力等問題在草案中作出新的、更明確的規定。據專家介紹,目前婚姻法修正案已經基本成熟,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一部全新的婚姻法將在全國范圍內正式頒布實施。

新規定更明確:「包二奶」要嚴懲

提請審議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將二審稿中「禁止重婚和其他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明確修改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立法人員分析認為,這樣修改,對為禍甚烈的「包二奶」問題的針對性強,法律責任明確。即對屬於重婚的,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因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對通姦、婚外戀等行為,主要通過德治、黨紀、政紀、教育、輿論等辦法解決。

據全國婦聯和廣東、上海等地反映,重婚納妾、包二奶、姘居等行為正在挑戰我國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80年代初期,一些沿海開放地區重婚納妾、包二奶(上海稱之為「養金絲鳥」)現象就已出現。到現在,無論是經濟發達還是落後地區,上述問題已成為婦女投訴的熱點,並呈增多之勢。廣東省婦聯1996年至1998年接受包二奶的投訴分別為219宗、235宗和348宗。過去,包二奶行為較為隱蔽,而目前則越來越公開化了,有的包了二奶又包三奶甚至四奶,還有的妻妾共室。

甚至一些外出打工人員有錢後找情婦也成普遍現象,而且認為情婦越多越有本事,有的知情人對此也睜一眼閉一眼。

不久前,在北京朝陽區發生了一起聳人聽聞的案件,一名一歲半的嬰孩在襁褓中被人燒死。他的「過錯」僅僅是因為他是「二奶」所生的兒子,而殺人者就是他父親的合法妻子。

捉姦在床,妻子拍照合法嗎

目前,有了尚方寶劍,婦女是否就可以萬事無憂了呢?有關負責人認為,即便是新的婚姻法出台之後,取證難,依然是處理「包二奶」的老大難問題。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證明自己是無過錯的一方,眾多的妻子當上了業余「福爾摩斯」。有位業余「女偵探」自稱花了兩年的時間,走街串巷、上山下鄉,最終查清了丈夫包二奶、生子入戶的事實。為了拍「姦夫淫婦」以及他們的「全家福」,她歷盡艱辛,背著相機晝出夜伏數月,卻始終一無所獲。有次,她好不容易摸上「金屋」,窗外可看到屋內有床,但裡面卻空無一人。她在街上取證經常碰壁。物業公司為了維護業主的隱私,守口如瓶。旁人也不想管閑事,怕惹事生非。

就在《婚姻家庭法》修改過程中,河南鄭州市孫女士維護自己「權益」的舉動,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羅玲在孫某家將丈夫袁某與情婦孫某捉姦在床,用相機拍下了兩個人的裸照。沒想到,身為第三者的孫某近日卻向婦聯遞交了《請求支援控訴書》,在控訴書中稱,被申請人羅玲「擅自闖入他人住室對申請人進行辱罵,並拍攝了申請人的裸體照片,四處傳播,從而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人格尊嚴及身心健康」。

據了解,在我國台灣地區,對重婚罪的認定採用的是推定法。比如只要原配與警方在查房的時候,發現兩者的頭發和衣服很亂,就可以依此推定兩人犯了妨礙婚姻家庭罪,而且被包的一方將會受到刑事上的處罰。

「家醜」要有人管

在審議和修改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有關法律專家提出,禁止家庭暴力,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是當前各國都關注的社會問題,家庭暴力與虐待行為有重合,但虐待不能包括所有家庭暴力的具體情形,主張將禁止家庭暴力與虐待分別規定。因此修正案草案將原草案規定「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為虐待家庭成員。禁止遺棄家庭成員」修改為:「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全國婦聯調查表明,目前,我國大約有2.7億多個家庭,每年解體的40萬個家庭中,四分之一緣於家庭暴力。江蘇省婦聯曾對南通女子監獄進行過一項調查,在回收的513份有效問卷中,237個家庭存在家庭暴力,佔46.2%;而在這237個家庭中,有125人的犯罪直接與家庭暴力有關。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多是作為一家之長的成年男子,受害者多為婦女、老人和兒童。家庭暴力手段也越來越殘忍,包括辱罵、毆打、關禁閉、罰跪、不許吃飯、趕出家門等。

制裁家庭暴力雖然法律有明文規定,但具體執行卻很難,有的受虐待人自我保護意識不強,有的認為家醜不可外揚,有的甚至不知道有這樣的法律規定。全國婦聯最近對北京390人的問卷調查顯示,有30%的人不知道有這方面的法律,公安機關通常也感到清官難斷家務事,法院則常認為證據不足,所以處罰很少。

此次婚姻法草案對現行婚姻法的一大突破是,對家庭暴力不僅有原則性規定,還增加了一些具體制裁條款,如將家庭暴力作為「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情形加以規定,受害者有權提出離婚;受害一方在離婚後還可請求損害賠償等。此外,草案還明確規定受害者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救助和居委會進行勸阻。這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行為,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就不能認為是「家務事」而拒絕出警了,否則有可能承擔「不作為」的法律責任。

婚內強奸、通姦等未進新《婚姻法》

在這次審議稿中,婚內強奸、通姦等公眾較為關注的種種說法都未提及,意味著這些轟轟烈烈討論的話題可能進不了新《婚姻法》。

「婚內強奸」一直是個極敏感的話題,我國法律目前對此尚無明確規定。上海一區人民法院曾判決當地首例婚內強奸案,29歲的王某在妻子起訴離婚、判決尚未生效之前,強行和妻子發生性關系,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較早一起案例發生在陝西,一男子不顧妻子反對,公然在室外與妻子強行發生性關系,他也以強奸罪被論處。但是同樣的案例,在四川省卻是截然相反的結局:丈夫被判無罪,婚內強奸不成立。

一些法學家提出,在婚姻法中規定配偶權,是為強調夫妻同居義務,本意是為限制婚外戀的一方與第三者同居。但若真把「配偶權」寫進法律,一定程度上會為以「夫妻雙方有同居義務」為由的「婚內強奸」大開其道。目前,「婚內強奸」在法學上無法統一,又會給審判實踐的可操作性帶來難題。應該說,在當前這樣的現實背景下,將婚內強奸不作犯罪處理可能是一種無奈但卻是理性的選擇。

《生活時報》 2001年4月27日

❽ 包二奶到底誰的錯

男人花心惹的錯。有錢了就心花了。
有的也是女人的錯,因為自已有了外遇,又不想離婚,所以老公也包二奶咯

孩子發現了,就要找老公好好地談一下啦!畢竟孩子知道了,不要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
了解你老公怎麼想的,把你的想法也說出來,記住:女人這個時候要冷靜處理這個問題,先不要發火。如果你老公非常在意這個家,即使你不發火,他也有點怕,有點心虛,可能會主動和你解釋這一切。等著他講完這些,你再從心理上去平衡。如果你一樣的還對老公有感情,想給他一次機會,就給他改正的機會,但是要和他說清楚,不能再和外面的女人來往,給他時間處理完這些事情。
反過來,如果你對老公沒有感情覺得無所謂的話,就好好地和孩子溝通,不知道你的孩子是否能接受你們分開的事實?

不論如何,不要因為大人的事情而傷害孩子幼小的心靈。

❾ 中年男女間有過婚外性生活在法律上怎樣定性

人類社會進入了一夫一妻後,人的喜新厭舊、見異思遷的自然屬性並未消失。隨著社會的發展,婚外性行為非但沒有被遏制,反而變得越來越普遍。到了現代,人們的觀念有了很大的改變,人們認為,人是自己的主人,如何處置、使用自己的身體與他人無關,成年男女自願發生性行為,純粹是個人的私事。
性科學將人類性行為劃分為三種類型:一是核心性性行為,即兩性性行為:二是邊緣性性行為;三是類性行為。本文所稱的婚外性行為屬於核心性性行為,是指男女婚外自願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其落腳點,一異性,二婚外,三自願,四不排除金錢,如通姦、「包二奶」、「找情人」、賣淫嫖娼等以及時尚的「一夜情」、換偶、3P等等。但自願不等於不會觸犯法律,故本文的婚外性行為還包括因婚外性行為引發或本身就是的行政違法行為和刑事犯罪行為。
婚外性行為歷史悠久,可以說是婚姻這一形式的伴生物,社會對其評價卻有一個演變過程。如我國唐代並不視婚外性行為為越軌,很多人視其為一種風尚,宋以後婚外性行為被視為異端而加以禁止,如婚外男女性交被稱為「通姦」、「私通」,施以重刑。長期來對性的壓抑十分嚴重,在距今不遠的特殊年代,性更是不敢涉及的字眼,只要接觸到性字,就是作風問題,就是道德敗壞。從這一意義上說,對婚外性行為的寬容,表明了社會的進步。
1980《婚姻法》和1980年開始提倡和推行的獨生子女政策,客觀上推動了中國人性觀念的巨變。1980《婚姻法》規定了准許離婚的條件:感情確已破裂。大家認識到:愛情是婚姻的靈魂,愛情應置於婚姻之上,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獨生子女政策則確認了這樣一個事實:人們過性生活,不再僅僅是為了生兒育女,而且不允許僅僅為了生兒育女。
避孕技術實現了性與生育的分離,人們不再有意外懷孕和生育的壓力,可以輕松地享受性所帶來的快樂。交通工具的發達,網路和移動通信的普及,更是給婚外性行為大開方便之門。
從有關資料反映,我國的婚外性行為已是很普遍的現象。這從網路流傳的搞笑而真實的「全國二奶大獎賽2008年春季九項冠軍」可見一斑:
1、數量獎:原江蘇省建設廳長徐其耀,情婦146位;
2、素質獎:原重慶市委宣傳部長張宗海,常年在五星級酒店包養漂亮未婚本科女大學生17人;
3、學術獎:原海南省紡織局長李慶善,每次做愛後撰寫性愛日記、採集女人身上毛發,共寫下性愛日記95本,採集情人身上的某某標本236份;
4、青春獎:原四川樂山市長李玉書,20個情人年齡都在16~18歲,其中有中專生,也有大學生;
5、管理獎:原安徽省宣城市委書記楊楓,用MBA知識管理使用77個情人;
6、揮金獎:原深圳市沙井銀行行長鄧寶駒,僅「五奶小青」一人,800天就花了1840
萬元,平均每天23萬元,每小時1000元;
7、團結獎:原福建省周寧縣委書記林龍飛,為其22名情人共辦群芳宴,並設30萬元的佳麗獎;
8、和諧獎:原海南省臨高市城管大隊長鄧善紅,有6個情人,生6個孩子。
9、干勁獎:原湖南省通信局局長曾國華,向自己的5位情婦寫下保證書,60歲前與每個情人每周過性生活三次。
2007年底,胡紫微在中央電視台體育頻道改名為奧運頻道的新聞發布會現場抖出丈夫張斌正在發生婚外情。而「艷照門」事件,除了涉黃,換個角度看是一起典型的多性伴婚外性行為事件。
《新世紀周刊》2008年中國人情愛狀況調查的第二部分,對於多性伴的網路調查顯示,在生活中有4個以上性伴侶的占受調查總人數的28.11%,2個、3個的分別佔10%多。今年4月「首屆北京國際優生優育計生用品展覽會」上,著名性學家馬曉年教授發布了《中國女性性福指數調查報告》。該調查報告的一項結果顯示,29.1%的女性有2-3個性夥伴,9.1%的有3個以上性夥伴。也就是說,約有40%的人有出軌或者婚外性行為。
從客觀上看,婚外性行為確實影響了人們的主流道德觀念,沖擊了既有的社會秩序,還可能誘發(或本身就是)違法犯罪。可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國家、社會、公眾對婚外性行為越來越寬容,對一般的婚外性行為、一般人的婚外性行為主要依靠道德調整和個人自律,只有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婚外性行為或者特殊人群的婚外性行為才由法律、法規、黨紀、政紀來調整和規范。
二、人們對婚外性行為的稱謂
現實中婚外性行為五花八門形式多樣,人們對婚外性行為沒有統一的稱呼,且大多不是法律概念。現概括、羅列如下:
1、情人、一夜情
情人一般是指一方或雙方有配偶,婚姻之外有性行為的男女。情人的本質在於他們之間不是性與金錢、財物的交換,不以婚姻為指向。有的把工作上是助手的情人稱之「小密」。
男女只是一夜(次)或數夜(次)發生性行為,不存在錢和性交易的稱之「一夜情」。
2、外遇
外遇,顧名思義就是指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外遇又被稱為出軌、婚外情、婚外戀,男性外遇被稱為偷腥族,女性稱為出牆族。
3、婚外戀
婚外戀,一般泛指婚姻以外的男女戀情、兩性關系。
4、偷情
偷情大多數是以性為結合的基礎,互有好感,但沒有很深的感情或愛情。偷情方式主要是一夜(次)情、幾夜(次)情,之後好聚好散。但也有人會將偷情發展成為長期的婚外戀,因此人們往往將偷情混同為婚外戀。
5、第三者
第三者,是指與有配偶者有兩性關系,也可能是沒有兩性關系而有親密情感的人。
典型的第三者應當是指希望與某一有配偶的異性結婚或導致對方原有婚姻關系破裂的人。
6、通姦,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己有配偶的人之間自願暗中發生兩性關系的行為。
7、同居,是指男女長期或暫時共同居住生活,包括性的結合。
同居分為二種情形: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是指無配偶的男女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的行為。
8、姘居
姘居,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同居,共同生活,但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目的,男女雙方雖然同居,卻不是持續穩定的生活,而是隨時可以自由拆散。姘居當事人的性關系不以金錢、財物為紐帶,有的還有一定的感情基礎。
9、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末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雙方以配偶相待,性生活、生育、相互扶養等與夫妻相同,但是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欠缺婚姻的形式要件。
10、婚前性行為、試婚
婚前性行為一般是指准備結婚的無配偶男女之間發生的性行為。
試婚也可以歸類於婚前性行為,但又與一般的婚前性行為不同,因為試而不是准備結婚,對是否結婚一開始就不確定。試婚,打破了婚姻的嚴肅性,受到道德譴責。
11、包二奶、養二爺
包二奶,「二奶」就其本義來說是指夫所納之妾。現實生活中,「包二奶」有特定的含義,即指有配偶的男子供養妻子以外的其他女子,雙方保持較為穩定的同居關系或較為固定的性關系,女方一般只與該男子保持這種關系。
養二爺,是社會發展出現的新現象,隨著社會的進步,女性的社會經濟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包養情夫有了可能。養二爺是指有配偶的女子供養丈夫以外的其他男子,雙方保持較為穩定的同居關系或較為固定的性關系,男方一般只與該女子保持這種關系。
12、包養情婦、包養情夫
包養情婦一般就是指包二奶。
包養情夫一般就是指養二爺。
13、換偶、換情人
換偶就是二對或多對夫妻相互交換配偶進行性行為。換偶也稱為換妻,但女性主義者認為換妻帶有明顯的性別歧視,稱為換偶更容易讓女性所接受。
換偶已嚴重沖擊了道德底線。
換情人,就是二對或多對情人相互交換性交,此後原來的關系不變。
換偶、換情人有可能構成聚眾淫亂。
14、3P
p——person也就是中文「人」的意思,所謂3p就是三個人一起發生性關系,一般是指兩男一女,而且特指一對有情感關系的男女與另外一個男子進行的共同的性行為。3P涉嫌聚眾淫亂。
15、亂交
亂交,即隨意選擇性伴侶的行為,一方往往同時和許多人保持性關系。
16、賣淫嫖娼
賣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系(包括口淫、手淫、雞奸等)的行為。
17、強奸罪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或者同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這里特指與未滿14周歲的幼女自願發生兩性關系的情形。刑法規定姦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也就是說與未滿14周歲的幼女自願發生兩性關系,也是強奸。
18、重婚罪
重婚罪,指自己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19、破壞軍婚罪
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他人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20、聚眾淫亂罪
聚眾淫亂罪,是指為首聚眾進行淫亂活動或者多次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行為。
21、傳播性病罪
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進行賣淫嫖娼的行為。
22、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行為。
以上種種婚外性行為概念並非嚴峻的定義,互有交叉,互有包含和重疊。
三、婚外性行為的法律後果
從調整婚外性行為的法律法規(包括黨紀政紀)角度去區分,可以將婚外性行為(包括由此引起的違法犯罪行為)分為五類,下面予以分類並列出相應的法律後果:
(一)刑法(同時黨紀、政紀)調整的婚外性行為。
1、強奸罪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或者同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刑法》第236條第一款規定,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款規定,姦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2、重婚罪
重婚罪,指自己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犯罪人有二類:一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二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發布施行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破壞軍婚罪
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他人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現役軍人,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兵及有軍籍的學員。復員退伍軍人、轉業軍人、殘廢軍人、和在軍事機關工作而沒有軍籍的工作人員,以及因犯罪被判刑在執行刑罰仍保留軍籍的人,都不是現役軍人。
同居,是指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一定時期內公開或者秘密地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為。它以兩性關系為基礎,同時還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經濟關系或者其他某些方面的特殊關系。同居既不同於事實婚姻,也不同於通姦。與現役軍人的配偶通姦,不能認定為犯罪。結婚,是指與現役軍人的配偶騙取結婚登記或者雖未登記但與現役軍人的配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而形成事實婚姻。
《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聚眾淫亂罪
聚眾淫亂罪,是指為首聚眾進行淫亂活動或者多次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行為。
本罪在客觀方面具有兩大特徵:一是聚眾;二是淫亂。聚眾,是指在首要分子的組織、指揮、策劃下,糾集多人聚集在一起進行淫亂活動。淫亂,主要是指聚集男女多人在一起進行性交,即群奸群宿,在同一處所換偶性交,等。
《刑法》第301條規定,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傳播性病罪
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進行賣淫嫖娼的行為。
《刑法》第360條第一款規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6、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行為。
《刑法》第360條第二款規定,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黨紀、政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二)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第150條規定 ,……重婚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159條規定,進行淫亂活動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第31條規定,……組織、支持、參與……色情淫亂活動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二)行政法(同時黨紀、政紀)調整的婚外性行為。
7、賣淫嫖娼
賣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系(包括口淫、手淫、雞奸等)的行為。
行為人主觀上已就賣淫嫖娼達成一致,已經談好價格或者已經給付金錢、財物,並且已經著手實施,但由於其本人主觀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發生性關系的;或者已經發生性關系,但尚未給付金錢、財物的,按賣淫嫖娼行為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四、賣淫、嫖娼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註:己被《治安管理處罰法》代替)第三十條的規定處罰。對賣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強制集中進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產勞動,使之改掉惡習。期限為六個月至二年。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因賣淫、嫖娼被公安機關處理後又賣淫、嫖娼的,實行勞動教養,並由公安機關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對賣淫、嫖娼的,一律強制進行性病檢查。對患有性病的,進行強制治療。
《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10條,對下列幾種人收容勞動教養:……(三)有流氓、賣淫、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屢教不改,不夠刑事處分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1條規定,依法被勞動教養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紀委另有規定的除外。第156條,嫖娼、賣淫,或者組織、強迫、介紹、教唆、引誘、容留他人嫖娼、賣淫,或者故意為嫖娼、賣淫提供方便條件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31條,……組織、支持、參與賣淫、嫖娼……活動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8、非法姘居
非法姘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同居,共同生活,但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目的,男女雙方雖然同居,卻不是持續穩定的生活,而是隨時可以自由拆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重婚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公安機關發現有配偶的人與他人非法姘居的,應責令其立即結束非法姘居,並具結悔過;屢教不改的,可交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由公安機關酌情予以治安處罰;情節惡劣的,交由勞動教養機關實行勞動教養。」
(三)民法調整的婚外性行為。
9、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的行為。以前稱之為非法同居。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主要是指「包二奶」、「包二爺」等情況。
《婚姻法》第3條規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准予離婚的理由之一,《婚姻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一般來說並不觸犯刑法,但《刑法》也有特別規定,《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多長時間才算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還沒有司法解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7條規定可資參考:《婚姻法》所稱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共同生活,關系相對穩定,且共同生活的時間達到三個月以上。
10、同居
同居即指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未經婚姻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即以前的事實婚姻,以前對此也稱為非法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5條規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四)黨紀、政紀調整的婚外性行為。
11、通姦
通姦,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己有配偶的人之間自願暗中發生兩性關系的行為。
通姦的雙方,對內不共同生活,對外不以夫妻名義活動。最主要的是,通姦與重婚、同居等的根本區別在於它的隱秘性,當事人不願被人得知他們的關系,他們沒有夫妻名份和權利、義務。雖然有些人的通姦在一定范圍內被人知曉,但這是出於當事人意願之外的原因。
《婚姻法》中沒有通姦的概念,也沒有禁止通姦的規定,一般屬於道德調整的范圍。
但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50條規定,與他人通姦,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與現役軍人的配偶通姦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第151條規定,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12、包養情婦(夫)
包養情婦,是指有配偶的男子供養妻子以外的其他女子,雙方保持較為穩定的同居關系或較為固定的性關系,女方一般只與該男子保持這種關系。
包養情夫,指有配偶的女子供養丈夫以外的其他男子,雙方保持較為穩定的同居關系或較為固定的性關系,男方一般只與該女子保持這種關系。這是社會發展出現的新現象,隨著社會的進步,女性的社會經濟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包養情夫有了可能。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50條規定,……包養情婦(夫)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29條,(三)包養情人的; 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五)其它婚外性行為。
上述十二種以外的婚外性行為,對於其它婚外性行為,依靠的是道德調整和當事人個人自律。
四、性行為的道德標准
雖然人是身體的主人,成年男女自願發生性行為是個人的私事,但並不只是發生性行為男女兩人的事,一般均涉及自己也涉及他人,故應遵循社會基本准則。法律所調整的范圍是有限的,其要求也低於道德要求。所以說,在性行為的范疇,道德比法律有著更重要的意義。性道德標準是指導人們性行為的最基本的原則。性道德雖不具有強制性,但其產生作用的極其廣泛和重要。性道德標准多種多樣,有人提出了性道德評判四原則,筆者覺得很有道理,現概括如下:
1、自願原則
正常的性行為,必然要有一男一女才能完成,性行為應該是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原則上,而不應一方對另一方的強迫,尤其是男方對女方的強迫。自願的原則有其重要意義。如違反婦女意志進行性行為,就可能構成了強奸。
2、無傷害原則
男女兩人之間的性行為不能傷害其他人的幸福,不能損害自己或對方的身心健康,不危害社會。
3、愛情原則
人類區別於動物,就在於人類具有超乎動物的思想與情感,在性活動中對性對象具有愛情,才是道德的。
4、婚姻原則
性行為發生在合法婚姻內,才是符合道德的。
而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李銀河提出了性權利三原則的概念:自西方性革命後,有一個逐漸被廣泛接受的新的人權觀念,那就是人類性活動中的三原則,只要不違背這三個原則的性行為就屬於人權范疇,就不應受到制裁。這三個原則是:第一,自願;第二,在私秘場所;第三,當事人均為成年人。換言之,一切在自願的成年人之間在私秘場所發生的性行為將不受制裁,屬於應受保護的人權范疇。
李教授的性權利三原則受到許多人的批判,認為淫亂、賣淫嫖娼、換偶、一夜情等性行為可能符合性權利三原則,但這些性行為破壞社會正常的倫理秩序,使人們內在的道德和羞恥感喪失,最終敗壞社會風俗,危及社會和諧,對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
筆者覺得,李教授的性權利三原則有其合理性,具有前瞻性。其解決的是不違背人類性活動三原則的性行為應不應該受到法律制裁的問題,與是否符合性道德規范是二碼事。但尚不適合我國目前的國情,與我國傳統性道德也不相吻合,應該緩行。
五、對婚外性行為的立法思考
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的一項基本原則,不允許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現象的存在,任何人在同一時間只能有一個配偶。在一夫一妻制社會中,對婚外性行為均持否定態度。但在現實中,婚外性行為又大量的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無可否認,婚外性行為給社會帶來的眾多的負面影響有目共睹的,對其放任自流肯定是不行的。
有人希望藉助法律的強制力能更有效地制約婚外性行為。但是,一項法律義務的設定必須慎重,一項法律的出台必須具有理論基礎,也應具有操作性。而且婚外性行為的大量出現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問題,它同時也是一個極為復雜的社會問題。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值得我們思考,雖然婚外性行為對婚姻關系中的無辜一方造成了巨大痛苦,遭到受害人的竭力反對, 但是就整個社會而言,對婚外性行為的態度卻是越來越寬容了。
人有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性行為是人們支配自己身體的表現。從這個角度講,發生婚外性行為是在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他人不得干涉。
但是,任何權利都是不能濫用的,性的權利當然不例外,如果如果行使性權利不顧社會公共利益,不顧性對象的意願和第三者的利益,那就具有社會危害性。
婚外性行為為傳統道德所不恥,是立法時不能迴避的一個問題。法律與道德都是社會規范的主要表現形式,都是社會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兩者有密切的聯系。法律在本質上就內含一定的道德因素,但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也就是說,雖然法律會反映一定的道德內容,但法律只是反映最低限度的道德,不能把較高的道德要求法律化,不能用法律手段來對付所有違背道德上的行為。司法強行闖入個人生活中最具隱私性的領域,會造成對個人自由的嚴重踐踏,繼而傷及配偶子女等無辜。
可見,我國對一般人的婚外性行為、一般的婚外性行為主要依靠道德調整和個人自律,對特殊人群的婚外性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婚外性行為由法律、法規、黨紀、政紀來調整的做法從總體上看是合理的。
但是,現行法律對一般人賣淫嫖娼、聚眾淫亂的處理顯得過於嚴厲,人們一旦涉及其中就會身敗名裂。對於那些無直接受害人的違法犯罪,如賣淫嫖娼、聚眾淫亂等,法律可以對其採取較為寬容的態度,可給予罰款,而不使用刑罰、治安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這樣更符合社會發展潮流。

❿ 壞男人真賤,二奶害人不淺。。

很簡單

告的時候,你需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是他錯在先(比如錄下他偷情的,或證件)

然後再去告,要他承擔所有結果。這樣子,一般法院都會判你們贏的

閱讀全文

與60歲還包二奶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有多少孩子能理解父母親 瀏覽:132
天津養老院在什麼地方 瀏覽:741
花生酪怎麼做有什麼養生功效 瀏覽:395
濟寧嘉祥農村養老金是多少 瀏覽:309
多久一次體檢才能檢查出來 瀏覽:622
女兒在孝順父母中承擔什麼責任 瀏覽:287
昌平有老年大學 瀏覽:190
南京市養老院院長招聘 瀏覽:506
公務員當月退休工資 瀏覽:550
保定市個人養老保險怎麼寄 瀏覽:198
農村互助養老形式 瀏覽:816
父母不能什麼事都縱容 瀏覽:123
如何給老人講創城 瀏覽:591
敬老孝村養老院 瀏覽:145
重陽節擺供要擺多久 瀏覽:71
長壽風險是的是什麼 瀏覽:871
重陽節敬老院慰問致詞 瀏覽:278
山東老年大學幾號開學 瀏覽:392
四時養生指的是什麼分為 瀏覽:682
90歲母親被兒子毆打 瀏覽: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