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人摔倒想扶又怕碰瓷,有哪些碰瓷事件讓人寒心
當下,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國家實力不斷增強,但是隨著人們的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工作環境和居住條件明顯改善,所造成的是社會道德的缺失,可以說就目前社會狀況來看還有些不文明、不和諧的成分存在。碰瓷事件就是其中的一種社會道德倒退的明顯表現。
⑵ 陝西8旬老人救兒童被撞後安慰肇事者,他的身上有哪些可敬的精神
在山西寶雞市,一幕令人感動的畫面感動了無數網友,一位名叫張有智的八旬老人在外面開葯回家的路上,有一輛電瓶車路過,剛好這時候有位6歲小男孩經過,眼看著電瓶車快要撞上男孩了,老人眼疾手快地拉住了他,孩子安全了但是老人卻撞上了身後的汽車,把臉給弄傷了。
總結
總而言之,在老人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他樂於助人的精神,我們也要多向他學習。
⑶ 疑似遭遇用電」碰瓷」,我該怎麼辦
問題你已經找出來了,現在應該去查下C座用電有沒有混淆,
鑒於他年世已高,有點倚老賣老,溝通不了,
這時候你應該去咨詢下法律,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⑷ 3位80歲老人請人拍照被拒,為何網友都贊成拒絕
因為這些老人的年齡都很大了,萬一在拍照過程中閃個腰,扭個腳踝什麼的,把問題惹到自己身上就麻煩了。
⑸ 對於老人碰瓷這種欺詐犯罪行為,歷朝歷代都是怎麼處理的
「矜老恤幼」這一傳統美德最早可以追溯至原始社會隨著社會意識的發展這一道德准則逐漸被統治階級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於是在老年人犯罪方面諸多朝代都制定對其適用刑罰的特殊規定。
細數歷史上各個時期對老人犯罪都是很寬容的,這種現象也是跟當時人的平均壽命很低有很大關系,在古代80歲以上的老人稱為人瑞,家有一老如有一寶,老人的道德素質普遍很高,是睿智賢德的典範。不像現在人的壽命普遍提高,壞人也變老了,年輕人為了生活大早上擠公交車,有些老年人大早上擠公交車去晨練。
⑹ 南京徐老太事件是怎麼回事
2006年11月20日上午,本文主角南京市民徐壽蘭女士(即後來大名鼎鼎的南京徐老太)在某公交車站等車,據其稱被正在下車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則稱下車時候見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邊,並且在其親屬到來以後一起送該老人到醫院,其中還墊付了200元的醫葯費。
當好心的彭宇離開以後,卻被告知要賠償醫葯費用。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將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決的結果是彭宇應該賠償40%的損失費計45876.36元。
判決結果出來以後,引發了網友的激烈爭論,而其中諸多有關判決中貓膩的傳說也在網路上飛快流傳。有人通過網路強大的「人肉搜索引擎」發現徐老太的兒子是南京市公安局八處工作人員,趕到現場提供證據的派出所在提供筆錄的問題上出爾反爾,關於徐老太是專業碰瓷黨的傳言等等,而在其中網路言論幾乎一致向著彭宇。
其中討論最熱烈的就是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給出的判決書關於彭宇撞倒徐老太的認定邏輯。最高法院在《證據規定》中,對民事案件舉證責任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也就是說如果徐老太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是彭宇撞倒自己,那麼就沒有足夠的理由來索取賠償。
社會影響
2007年「南京徐老太事件」的宣判曾被媒體評為2007年最具影響力的十大事件之一,而此案中法律與道德的討論一度成為人們議論的焦點,「見義勇為」「出手相助」曾一度被人們所質疑。
社會後遺症
核心提示
「南京徐老太事件」判決後,一篇題為《老翁摔倒在地,無人敢扶》的帖子在各大網站風傳,激起網民的激烈討論,短短四天時間,跟帖者超過兩萬。有網友表示,怕被家屬誣陷成肇事者,不敢扶。也有網友表示,渴望人際關系回歸真誠。一件本該平常不過的生活小事為何會引發軒然大波......
八旬翁倒地無人敢扶
時間:2009/9/19
地點:重慶南坪
現場:一老翁,80歲上下,摔在地上,手足抽搐……無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
前些日子,曾經有人在火車站舉著「我是陌生人,不要搭理我」的牌子告誡路人不要輕易學雷鋒,他剛剛輸掉了一場官司,就是因為學雷鋒去扶摔倒在地的老人而惹禍上身,還被判罰4萬5。那就是網友熱議的「南京徐老太事件」。
「徐老太」的判決生效不久,無獨有偶,9月19日8時43分,在重慶南坪,一位約80歲的老翁也摔倒在地,手足抽搐,無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大家看看圖片:老人臉朝下倒在人行過道上,一根拐杖丟棄在一邊,旁邊是七八個圍觀者猶豫的腳。
不是人心太冷漠,不是我們道德喪失,不是我們不想學雷鋒,而是有前車之鑒,不敢學雷鋒了。大家想一下,連法官都說,「扶不起,那得冒傾家盪產的危險」,我們學雷鋒的積極性還能剩幾分?其實我們都想學雷鋒,擔心的是官司上身。
有律師說,在扶老人前先拍照攝像或者讓倒地者簽字,錄下聲音留下證據,想想多麼滑天下之大稽,在有些危急的時刻,老人的健康與生命危在旦夕,難道我們的拍照攝像錄音簽字設備就那麼恰好是給倒地的人准備的嗎?老人倒地都是偶然的,路人也都是偶然碰上的,我們普通人成天背個攝像機,除非腦子進水了。
還有人說,在扶起摔倒的老人之前,最好找幾個路人作為見證,然後一起將老人送往醫院,讓醫院也做個見證。呵呵,我笑的很無奈,萬一隻有你自己想學雷鋒,偏偏路人沒有響應者呢,畢竟因為做好事而惹上官司的事情不在少數。老人的生命很可能就在那找證據的過程中命喪黃泉。
當學雷鋒到了這么麻煩的地步,到了必須有很多瑣屑的程序化的東西做鋪墊的時候,還有幾個人願意出面出頭救人呢?
我自己就親身經歷過一場虛驚:一個醉酒者騎著電動車倒在路旁,嘔吐不止,那時候正好下著雨,他倒地的時候我正好路過。所幸的是好幾個人都在路旁,大家問他家人的電話,他醉的根本說不出話,也記不得家人的電話號碼。我們從他口袋裡掏出手機,找了一下電話簿,找到了估計和他認識的朋友或者家人,把電話打過去。
在等待的過程中,我們都不約而同擔心一件事:萬一家屬認為是我們中的某人撞上的怎麼辦?所幸最後家屬沒有做負心人,因為她知道他愛喝酒。
如果我們所有人在做好事之前,首先想到的是那麼復雜的一系列擔心災禍上身的問題,那我們的社會就無可救葯,誠信不在了。
「不是我不想扶,這世界很無奈!」
⑺ 關於刑事於民事責任的賠償問題
像這樣碰瓷的現象現在很多,你知道彭宇吧。他是好心去扶老太太 ,結果被反咬一口說是他撞的。一審判了賠四萬。 我覺得你最好找找有沒有證人 證明一下你當時的情況。
再說既然是調節就要爭取你的同意啊。對派出所的調節你不滿意可以不答應。讓他們去法院告就是了。現在這種事太多了,法官也會理解的。而且我認為8萬顯然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找個專業律師幫忙收集一下證據。
至於你女兒的戶口,他們沒有正當理由扣押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誤工費可以解決,但是精神損失費就不大可能考慮了。
希望能幫到你。
⑻ 被人碰瓷了怎麼辦
如遇到此類情況建議立即報警,不要「私了」。
1、《交通法》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2、只要你做到了這一點,且車輛已經上了全險(包含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在發生事故後,即便是駕駛者的責任,產生的相關車損或者醫療賠償費用(在三者責任險賠償金額之內的)都可以由保險公司承擔,所以在出現交通事故後不要慌張。
3、很多情況下,只要堅持報警,碰瓷者會悄悄遛之大吉,車主不能怕麻煩。在警察到達現場後,如果當事人認為對方存在碰瓷嫌疑,可以私下告知交警。如果對方的確是經常犯事的碰瓷車或碰瓷者,在交警部門的系統里會有相應的記錄,交警會對對方進行調查。
4、有條件的話建議安裝行車記錄儀提供證據。
⑼ 不滿16歲學生騎電瓶車撞到一位80多歲的老人該承擔法律責任嗎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已滿14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犯了八大罪,要追求版其刑事責任,跟您說的情況權最沾邊的就只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學生騎電瓶車是要故意撞老人嗎?老人重傷或死亡了嗎?如果都沒有,那學生不負刑事責任。只是老人與學生家長存在與一些民事賠償糾紛的問題。
⑽ 八旬老人被撞拒要賠償是什麼原因
這是一個繁忙的早晨。
7月11日早晨8時許,南充城區果山公園附近的道路上,車來人往裡,有一位騎著電瓶車忙著去談工作的單親媽媽,還有一位剛陪老伴買完菜准備回家的八旬老人。意外就發生在一個岔路口,這位單親媽媽的電瓶車,將准備過馬路的八旬老人撞倒在地。
「大爺,你放心,我不得跑,我先送你去醫院。」單親媽媽趕緊將老人扶起,堅持要送他去醫院。但老人覺得去大醫院花費太貴,堅持要找小診所,「你放心,我不會訛你……」最後,老人還將單親媽媽給的300元錢如數返還,「拿回去給娃娃買學慣用品。」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見到被撞的老人時,其眉梢的傷口已經結疤,右小腿的淤腫經過他自製的葯酒擦拭後,也已消腫。
善後
大爺拒絕做CT檢查,「這點小傷沒得必要」
處理完黃德成的事情後,謝紅英又急忙趕往公園找朋友談工作的事情。
因為早上的意外事件,讓謝紅英在談工作時也心不在焉。朋友聽說了事情的前因後果之後,勸她趕緊帶老人去大醫院看看,縫合傷口和打破傷風針,「畢竟是老人嘛,傷口這樣簡單處理會不會感染?萬一最後出了大事情怎麼辦?」
聽到朋友的建議,謝紅英心裡也有些著急,她埋怨自己先前沒堅持原則送大爺到大醫院縫合傷口,於是趕緊叫了一輛車,一邊給黃德成打電話,一邊往大爺所住的小區趕。
「其實沒得啥子,就是一點小傷,你擔心啥子嘛。」黃德成接到謝紅英的電話時,正在家裡用自泡的葯酒擦拭腿上的淤青。早上被撞倒在地後,他的右小腿有些淤腫,但他覺得「這個傷沒必要喊人家拿錢給你去看,擦擦葯酒幾天就好了。」
在電話里,黃德成明顯感覺到謝紅英的擔心,為了讓後者安心,他還是下樓隨謝紅英前往南充市中心醫院。在前往醫院的路上,他從謝紅英嘴裡聽說,謝是一名單親媽媽,帶著一個即將上大學的孩子。「如果是其他人撞到了人,巴不得趕緊跑,這個女子即便家裡這么困難也沒跑,心地還是很善良的。」黃德成一邊聽,一邊在心裡琢磨。臨下車時,他掏出謝紅英先前給的300元錢,硬塞回到謝紅英手裡,「這個你拿回去,給娃娃買學慣用品」。
在醫院里,醫生建議做一個CT檢查。「做那個檢查費用很高,沒得那個必要。」黃德成拒絕了醫生的建議。因為黃德成對破傷風針過敏,醫生建議他打免疫球蛋白,又被黃拒絕了。「雖然不是我花錢,但是打那個也太貴了,這點小傷沒得必要。」黃德成讓醫生對傷口再次做了一些處理後,堅持讓謝紅英送他回家了。
對話大爺
本來就傷得不重,為啥要說得那麼嚴重?
事件過去了一周,黃德成左眉梢上的傷口也已經結疤。
「看嘛,我說沒多大個事情,她們還擔心得不得了。」每天下午,黃德成都會到果山公園的一處露天茶樓找老朋友們喝茶聊天,有人調侃他因此「錯過了一筆好生意」,但隨後又都對他的行為表示肯定。
「確實沒想到黃叔是這么好的人,其他哪個人被撞倒了,或許會巴不得做各種檢查,再在醫院住上幾天,反正錢不是自己出。」謝紅英說,因為知道了黃德成有每天下午到公園喝茶的習慣,自己只要到附近來,都會去看看他。
「我兒子也曉得這個事情,說我做得對。」盡管已80歲高齡,黃德成對「碰瓷」、「被撞後索要巨額醫葯」等類似新聞並不陌生,但他對這種行為嗤之以鼻。「做人不能昧了良心,你本來就傷得不重,為啥要把事情說得那麼嚴重喃!」黃德成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