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辭退60歲以上員工需要補償
辭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的員工,不需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辭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員工,而該員工不能辦理退休手續及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仍然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2. 公司以過六十多歲年齡為理由辭退我們,按勞動法該如何補償
一、如果你辦理了退體手續且享受了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二、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公司可以解除和終止你勞動合同。但你沒能辦理退休手續且沒有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公司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適用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47條的調整,
3. 超過六十歲的人在打工,老闆可以解僱嗎勞動法里有規定嗎
超過60歲的人應當退休或者已經退休,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用工單位聘用的不是勞版動權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屬於勞務關系,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按聘用合同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4. 六十歲被辭退有哪些補償
六十歲剛好在勞動法規定的時間上,所以具體情況如下:
如果是到達六十周歲,那麼是應該正常退休了,沒有補償一說。
如果是超過六十周歲,勞動合同法適用的是六十周歲以內的,所以也沒有經濟補償金一說。
如果是沒有達到六十周歲,這個如果被辭退,那麼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5. 新勞動法關於使用60歲以上員工有何規定辭退時有無賠償
摘要 訴訟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起訴書、證據材料、原告身份證、被告的證明材料。委託他人進行起訴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復印件一份、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備查。委託律師進行起訴的,應當出具授權委託書和律師事務所,並領取委託書、律師證復印件。
6. 60歲以上辭退新勞動法
法律分析:經濟補償沒有年齡限制。雖然勞動者年齡已過60歲,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仍然繼續履行合同,若用人單位以後解除勞動合同(辭退)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仍然應該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7. 新勞動法正常辭退六十歲員工補償
60歲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了。單位與60歲員工終止勞動關系,是合同終止的緣故。所以沒有補償。
8. 您好,員工年齡超過60歲,公司辭退要賠償嗎
員工年齡超過60歲公司對其辭退也是要賠償的。關於經濟補償是沒有具體的年齡限制的。勞動者年齡雖然已過了60歲,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仍然應該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所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就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來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分析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的是,用人單位想要辭退勞動者是會根據不同原因的,用人單位可能需要支付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金、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也有可能對其沒有任何賠償。但是勞動者在解除勞動關系的時候,用人單位是需要與其結清工資。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內容:第一,如果是無故辭退員工的話,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雙倍的經濟補償。第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其經濟補償金。第三,如果是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的話,辭退勞動者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勞動者如果出現嚴重違反企業相關紀律的,用人單位是不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第五,在試用期內被用人單位以不符合錄用的條件將其辭退的,用人單位是不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第六,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的也是沒有相應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9. 員工滿60歲之後,未買養老保險被單位辭退,有經濟補償金嗎
有經濟補償金,按照工作年限進行發放。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辭退員工支付賠償金,按年限賠償,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法律分析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員工嚴重違紀或者其他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強制措施。認定員工嚴重違紀,必須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違紀員工的重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行政法規以及政策性規定,並已經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只有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做出來的辭退決定,才可以成為仲裁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判案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0. 東莞2021年超過60歲辭退補償
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者的各項權益是有做明確的規定,比如勞動者在被辭退之後,用人單位應該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有些60歲的勞動者就被辭退了。那麼,勞動合同法60歲辭退補償是多少?華律網小編給你提供一些意見。勞動合同法60歲辭退補償是多少?經濟補償沒有年齡限制。雖然勞動者年齡已過60歲,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仍然繼續履行合同,若用人單位以後解除勞動合同(辭退)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仍然應該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有無補償金和多少補償金與自辭、被辭沒有直接關系,關鍵問題要看原因。1、自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1種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2、被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被辭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補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補償金,沒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作為代通金。被辭的,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勞動者沒有過失的情況下無理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2倍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被辭退最好能夠多問問律師具體的情況,華律網上有許多專業人才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