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0歲李雙江還在工作,為兒子李天一改名李冠豐,命運是否也可以改
娛樂圈中的明星們在接受大家矚目的同時,自己的一舉一動也被大家所監視,不僅他們自己,還有他們的家人和子女。
80歲李雙江還在工作,為兒子李天一改名李冠豐,命運是否也可以改
對於李雙江,相信大家並不陌生,他是我國著名的歌唱家,如今李雙江已經80歲了,仍然在北京教授新學生,而且精神狀態也很好。
孩子在父母的溺愛中長大,容易出現兩種極端,一種是過度自大,做事不顧後果,為所欲為,另一種是過度自卑,對於父母產生依賴心理,這樣的孩子很難能夠獨當一面,所以家長在教育孩子時不要過於溺愛孩子。
2. 「我老來得子,是恩賜」,30年後,為何農村婆婆逼兒媳給小叔子娶媳婦
說回這個67歲生孩子的老人。
他們很愛自己的小女兒,覺得是上天的恩賜。他們以後會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小女兒身上,帶著小女兒到處旅遊。那麼,當他們其他的兒女需要幫助的時候,他們還有餘力去幫忙嗎?
如果沒有餘力,那麼他們是否能在三個兒女之間,一碗水端平呢?如果端不平的話,三個孩子之間,就會嫌隙叢生。
假如他們不能很長壽,那麼這個尚未成年的上天的恩賜,又該歸誰去照顧呢?
據說,老人的女兒已經跟他們斷絕了關系。老人的兒子也從未露面看過自己的妹妹。他們如果都不想管自己的妹妹,老人到了老了病了,又自己沒能力,這個孩子就真的會過得幸福快樂嗎?
我很喜歡的一個詞,力所能及。
我們不管做什麼事,一定要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不要去賭未來,更不要去賭孩子的人生。如果這件事自己力所不及,需要拖累兒女,那就要慎重。
因為我們的餘生,還是需要兒女贍養的。
他們上有老下有小,贍養你已經是吃力,最多一個,不是他們無情,而是真的力所不及。
3. 我們村裡有一個80歲的老人,她有一個親生兒子才20歲,這會不會不正常
很正常啊,六十歲的時候生他 在醫學上說很正常
4. 我們村裡有一個80歲的老女人,她的大兒子才26歲,小兒子才20歲。這種事會不會很可笑
她60還能生孩子?
沒有看到媒體提及啊
如果真的
肯定媒體早就說起了
5. 一位80歲老人生兩個兒子!不經過大兒子的允許,可不可以給二兒子出遺產證明
生了兩個孩子其實很多時候每一個人都必須要孝順好老人家。如果可以的就必須要留下遺產這樣自己不在之後孩子才能夠好一點。
6. 我們村裡有一個80歲的老女人,她有一個親生兒子才20歲,這會不會不正常
這件事情很正常啊,女人六十多歲,生孩子的也有啊,但是不是很多,但是肯定是有說是她的親兒子沒問題,肯定是在自己親生的。
7. 齊白石一個晚清木工出身,為何後來成了著名畫家為何80多歲還生了個兒子
齊白石出生於1864年,於1957年去世,一生活了93歲,同時經歷了中國最為風雲變幻的93年。齊白石原名齊純芝,字渭青,號蘭亭,後來又改名齊璜,字瀕生,號白石。
至於齊白石老人八十多歲生兒子,是在83歲高齡所生。不僅如此,齊白石老人85歲時候還鬧著續弦,即便是93時已經不久於人世了,還想著與一位22周歲的姑娘結婚,胡適在為齊白石修年譜時也對於齊白石老人的精力旺盛感慨不已。
值得一提的是,齊白石老人一生共有兩個妻子,十二個孩子,最大的在他二十歲時就已經來到世上。
8. 80歲以上老人,立房產遺囑,給自己的小兒子,但老人不會寫字,在家自己可以立 遺囑嗎
不會寫字可以找人代書遺囑,需要兩個無利害關系人做見證人,其中一人代書就可以
另外可以預約公證處的公證員上門做公證遺囑,效力相對最高
《繼承法》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9. 80歲生兒子,代代幕後猜一生肖和數字
後,猴。
10. 大兒子80年小兒子87年出生小兒子08年過世父母可以審批獨生子女費嗎
政策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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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後不久,開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從1982年陸續開始,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1]獨生子女費
發放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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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2]
申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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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單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3]
政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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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年不變
從1982年起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每月5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這一獎勵政策,成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記憶。但是,32年來很多省份幾乎沒有什麼變化。[1]
形同虛設
我國不少地方在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時都適當增加了獨生子女費的獎勵標准,但大都是從每月5元增加至10元,或將享受獎勵的年限從「到獨生子女14歲止」提高到16歲或18歲。
西安交通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教授姜全保說,獨生子女費曾給生活帶來不小的改善,但隨著經濟發展和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至今只具有象徵意義,已經失去了當初政策制定時引導群眾少生優生的實際意義,這項政策對當前年輕人的影響已經微乎其微了。
建議
「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曾建議提高獨生子女費。莫言認為,計劃生育政策確實有效緩解了人口過快增長、緩解了資源環境的壓力,也促進了經濟發展,為建設小康社會作出了貢獻,獨生子女家庭的確應該提高待遇、給予照顧。
陝西省衛計委政策法規處處長劉天奇表示,和上世紀80年代初相比,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已經上漲了幾十倍,而獨生子女費的提高速度顯然太慢。以當前的消費水平,將這項獎勵費用提高到約佔平均工資的10%左右較為合理,而且應該建立定期增長機制,實現與工資增長水平的同步增長。[1]
提高獎勵
海南省人大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其中大幅提高了獨生子女費,明確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每月領取不低於10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至子女年滿18周歲。據了解,全國多地也正擬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適度提高此項獎勵。[1]
二孩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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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來,不少省區市的地方人大在修訂「計生條例」時增加了「單獨」可以生育二胎的條款。作為最後一個放開「雙獨二胎」的省份,河南省在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批准生育的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其他獎勵,發給生育證。[4]
然而對比國家的相關規定,河南的「退費」規定明顯「打架」。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第四條,可以找到明確要求:「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
河南省衛計委相關人員回應稱,國家衛計委的通知,是面向全國、全局的指導性意見,而每個省份情況不同。
「二孩先退獨生子女費」的規定,並非河南獨有。按照山東省衛計委的相關政策,符合二孩政策的夫妻,在辦理生育證時,此前已經享受的獨生子女費不再收回,但要求退還自2014年7月政策落地至發放生育證期間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5]
全面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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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6]
媒體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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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河南要求退還獨生子女費是權力傲慢
2014年11月,河南省有關部門要求申請二胎指標的夫婦退還獨生子女獎勵的規定引發各界熱議,與其同時,對是否應該返還過去的二胎超生罰款卻又絕口不提。這種做法透出濃濃的權力傲慢之氣,令人反感。[4]
如此傲慢的規定眼中完全沒有百姓。眾所周知,單獨二胎政策出台之前,夫婦雙方只生育一個孩子,為國家的計劃生育做出了貢獻,享受獎勵合理合法。現在,當夫婦按照國家新政策依法申請二胎時,地方政府卻要求收回獨生子女獎勵,這無疑是「以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時空錯亂。[4]
況且,按此邏輯,過去的二胎超生罰款現在又合法了,是不是同樣理應返還?然而當地條例中又絕口不提此事。如此有意無意的選擇性失憶卻占盡所有便宜,心中何曾想到群眾的利益?[4]
權力的傲慢還體現在對國家政策的選擇性忽視。此前,《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很顯然,「退」與「不退」這兩種截然相反的情況,不是一句當地官員口中的「省情不同」就能搪塞過去的。權力的傲慢讓人無奈,吃相如此難看也讓人難忍。不過,也有人調侃道,大家應該感到慶幸,還沒讓你還利息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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