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漢強奸女子僅被判三年,判這么輕是因為老漢年紀大還是女子精神分裂
老漢強奸女子僅被判三年,判這么輕是因為老漢年紀大還是女子精神分裂?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我們不免心驚和難過,發生這樣的事情是每個人都不願意看到的,我們會去指責犯罪的人,同時也會同情受傷害的人。
對於此次案件,事情是這樣的。該名老漢是在女子家裡面做零活兒,與女子發生關系好幾個月,直到女子家人發現她肚子好像有些大,帶去醫院做檢查,發現是懷孕現象。這時候女子家人才選擇報警。
我國法律絕對不會因為年紀大就不判刑,也不會因為受害人是精神病患者,所以我們對待事情的態度就會不重視。每個人都是擁有人權的,都受法律的保護,所以在法律下面不可以做違反法律的事情。
事件既然已經發生了,同時也希望給我國的法律一個案例,希望能夠通過這件事情修改相關法律,並且盡快實行。保護婦女的權益。
同時,針對這樣的情況,我們也希望家裡面的人能夠給予受害者更多的保護和照顧,因為畢竟他的狀態和正常人是不一樣的,我們沒有辦法去確保他的人身健康安全。所以只能由我們家人多費心,費力,對他們進行實時監控,保證他們的安全情況。
希望這樣的事情以後不會再發生!
② 七旬老漢強奸患精神病女子致懷孕,他會被判什麼刑
2019 年 8 月 12 日,湖北潛江人楊某因涉嫌犯強奸罪被潛江公安刑事拘留。潛江市檢察院正式起訴楊某犯強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楊某是 1950 年生,犯案時已有 68 歲。他之前是在被害人丁某父親的養豬場打工,並居住在了丁某父親的老宅里。 6 月,楊某與丁某發生了性行為,至7月期間,二人又多次發生性關系,後致使丁某懷孕。7 月 27 日,楊某接到警方通知後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主動如實供述了其與丁某多次發生關系的事實。後經過司法鑒定所的鑒定,確認丁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腦出血後遺症,並無性防衛能力。
宣傳部門不僅要對年輕人進行相關法律普及,更要對老人進行深入講解。很多老人可能對法律不是很了解,不計後果的我行我素,造成了對他人的傷害,如果能大力普及相關法律知識,讓他們敬畏法律,就不會導致其晚節不保。另外,相關部門還需要重點關注精神病患者,他們沒有防衛能力,往往會被別人傷害,也會無意識的傷害到別人,造成悲劇的發生。家人也要對精神病患者多關注多呵護,讓精神病患者能減少偏激的情緒,讓別人也沒有可乘之機。
③ 70歲犯強奸罪是否會減刑
法律分析:70歲犯強奸罪,如果符合減刑條件,會減刑。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④ 江西一70歲大爺3次性侵患有精神疾病女子!致其懷孕流產。結果怎樣
作為國家的公民,必須要明白,遵守法律,是一項基本義務,也是必須要做到的事情。任何人,一旦違反法律,那麼不論年齡,都將受到懲治。
2021年1月25日,一份江西九江的起訴書被中國檢察網公示,這份起訴書披露了當地武寧縣一位70歲的大爺性侵他人,並且致人懷孕流產,產下一名死嬰的案件。
經檢察院審理,認定邱某某明知被害人患有重度精神發育遲滯,並且無性自我防衛能力,仍舊與其發生性關系,行為嚴重觸犯國家刑法,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邱某某,為了自己的慾望,利用他人的缺點,對其進行侵犯,這樣的行為,性質極其惡劣。如今,邱某某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性侵害涉及各種非意願的性接觸和被強迫的性行為,包括強制性交、強迫親吻、性騷擾、性虐待,露陰、窺陰等在司法判例上也可能被算作性侵害[1]。
性侵害在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屬於違反法律的行為,法律對性侵害的定義因司法管轄區域的不同而不同。在有的地區,比如新南威爾士,性侵害被定義為非自願插入式性行為[2]。《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的第五十四條明確提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3]。
性侵害在當下十分普遍,據聯合國的不完全統計,35%的女性會在一生中受到性侵害,在一些國家這種現象甚至更為嚴重,而對於男性遭受性侵害的情況,目前尚未有全球范圍內的調查能夠提供可靠數據[4]。
性侵害會對受害者造成身心傷害,並改變其自我形象。除了心理創傷以外,性侵害還會導致身體健康問題和公共健康問題[5],增加酗酒、吸毒、酒後開車、不安全的性行為等。預防性侵害需要施害者、家庭、學校和社會共同提高重視程度,並加強預防教育和與兒童的交流等。預防性侵害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普及全面性教育有助於人們在遇到性侵害事件時,能夠運用所學知識和掌握的技能積極面對風險,謹慎對待可能的施害者,分辨自己是否遭遇性侵害,以及如何應對性侵害,從而減少性侵害現象造成的危害。
⑤ 七十歲的老漢與六十多歲的婦女自願發生性關系算強殲罪嗎
讓自己獲得快感的一種行為,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強奸(又叫性暴力,不承擔行政和刑事責任,使用暴力虐襲,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性侵犯或強制性交)。「七十歲的老漢與六十多歲的婦女自願發生性關系「屬於通姦行為、威脅或傷害等手段,不算強奸罪
⑥ 70歲犯強奸罪判刑嗎
法律分析:七十歲犯強奸罪也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會判刑。一般判處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之一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⑦ 潛江一名70歲男子多次強奸精神分裂症女子,僅被輕判3年嗎
“潛江一名70多歲男子多次性侵精神分裂症女子”在這一事件出現之後呢,也是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黑暗,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他是如何下手的呢?畢竟對於這樣的情況不也是一個極其不負責任的表現了嗎?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呢,也是會給其生活帶來一定的影響的,對於這件事情一定要去加以重視,畢竟對於這樣的問題出現了,也是有一些思想認知不夠到位所造成的。
⑧ 潛江70歲男子強奸精神病女孩,為何只判三年
楊明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楊明犯罪時已年滿六十五周歲,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⑨ 老漢強奸精神病女子被輕判,是因為老漢年紀大還是因為受害者是精神病人
是因為該老漢年紀過大,所以從輕判決,只判了3年。
01、老漢侵犯精神病女子被輕判。現在這世道真是人心不古,在2020年8月4日一則法院發出的判決書引起網友熱議,判決書的內容是一名將近70歲的老人楊某因侵犯一名精神病女子被判三年。這事確實不是人乾的事,而且據說受害者的家庭對楊某還比較不錯。
楊某出生於1950年,文憑只有初中,初中文憑在當時應該算高的了,他還是一名黨員。楊某是受害者丁某家的工人,丁某的父親搞了個養豬場,而楊某就負責這方面的事,楊某還住在丁某父親的老宅子里。
在個人看來丁某是一名精神病女子,你永遠無法知道楊某的行為對於丁某是怎麼樣的傷害。其實現在這樣的事情並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在18年07年都有過這樣的案例,而且這還只是公開的案例,很多沒“公開”的案例,也許會更多。
有時候我在想這個世界到底怎麼了,除了上面說的那些案例,什麼殺妻,殺夫案件都是層出不求的。是時代在進步,人心好像變得越來越復雜了,還是原本人心就是這樣復雜,時代進步只是讓我們有更多的途徑知曉這樣的事?希望這樣的事越來越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