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70歲以上的人怎樣簽 勞動合同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9
⑵ 70歲的人在單位工作需不需要簽勞動合同
一、70歲被用工單位聘用不可以訂立勞動合同,但應訂立勞務合同。
70歲的人,應專當退屬休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資格,被用工單位聘用的,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的調整。是勞務關系,應當訂立聘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⑶ 60歲以上的人還可以簽勞動合同嗎
超過60歲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無法建立勞動關系,但可以簽訂返聘協議,建立勞務關系。勞動者60歲已經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⑷ 70歲可以簽勞動合同嗎
不可復以的。
「勞動者」具體制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但並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勞動者,要成為合法的勞動者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取得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
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始於勞動者最低用工年齡(除特種工作外為16周歲),終於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即喪失勞動者主體資格,不能再與單位形成勞動關系。此時與單位之間的用工關系,由勞動關系轉變為勞務關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⑸ 僱傭70歲老人打工合法嗎
不用70歲老人打工合法嗎?你好一般來說是可以的。這個的話只要他願意,但是你最好叫他做事的時候給他買個保險語文七歲的老人畢竟年齡大了,如果出現什麼意外,還是有保險比較好。
⑹ 僱傭70歲以上是否違反勞動法
法律分析:不算違法,而且70歲以上的老人只能算勞務關系,不能算勞動關系,不能申報工傷,不能交社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⑺ 超過60歲發生勞動糾紛|該怎麼辦
超過60周歲發生勞動糾紛的話,還是可以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請他們出面幫忙協調,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的。但是如果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因為超過60周歲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所以不能進行勞動仲裁,只能去法院起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