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陪近90歲的老人去銀行取錢是否犯法
你媽媽不犯法,你嬸嬸無理取鬧。
『貳』 如果90歲的老人犯了法,那麼要不要抓進監獄
來90歲的老人犯了法,要負刑事責自任的,一般情況下不會被抓進監獄,但如果身體好,沒有疾病的,也可以進監獄。
《刑法》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叄』 成年兒女沖90歲老媽媽不耐煩,大喊大叫,算不算家暴犯法不嚴重不警察管嗎
只是不禮貌,算不上家暴,不犯法,報警的話警察會口頭教育一下
『肆』 有個三十歲女人偷了一個九十歲老人的養老存摺去銀行取錢這犯罪嗎犯什麼罪
法律規定,盜竊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涉嫌構成盜竊罪,要予以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如果是盜竊孤寡老人或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盜竊數額可按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具體規定如下 :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1次會議、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 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第二條 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准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伍』 九十歲犯法不負責任嗎
九十歲犯法,只是不執行刑事拘留而已,其他方面的法律責任,還是要負的。
『陸』 九十歲老人罵人犯法嗎
鑒於您的情抄況,建議搜集相關證據,錄音、錄像均可以,可以以侵害名譽權進行起訴,罵人沒有在法條上有相應的定罪項目,但是有一點,就是侵害別人的名譽權是要負民事責任的,如下:
第一百零一條 【名譽權】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
以書面、口頭形式宣場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毀、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第一百二十條 【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侵權責任】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 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柒』 90歲以上的老人殺人 後怎麼判刑
一樣要受到刑事處罰。只是不能判死刑。應處十年以上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捌』 兒媳婦不讓90歲公公進家門,犯罪嗎
贍養老來人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自也是巜老年人保護法》所要求的。作為有能力的成年子女有義務去贍養老人,不僅要在物質上給老人以供給,還要在精神上以慰籍。根據材料提供的情況可以看到,老人以九十歲,已沒有自立的能力了,其兒媳不讓進家門,這已違背了法律的要求,如不及時改正,應受到法律相應的懲罰,還要受到道德的譴責。
『玖』 九十歲的老人犯罪會不會判刑
會判刑,不過如果犯罪後果不嚴重的話可能判緩刑
『拾』 90歲以上犯罪坐牢嗎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