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批地基建屋有年齡限制嗎,多少歲以後就不可以申請建房了請大家幫幫忙,謝謝
像你這樣的情況是可以申請房基地的,不建房,你們也無法分戶。 你現在只要給村委會寫一份建房申請,要求村裡撥付房基地。村裡接到你的申請經過討論和研究,同意你的申請後簽署意見,你就可以到鄉鎮房管站辦理建房和土地使用證了。
Ⅱ 國家法律是否規定農村60歲以上人員舊房不能拆舊新建
沒有此規定,全國人民需要知道的是不管房子造價多大,符合收回宅基地的規定,被收回宅基地的同時當事人必須放棄房子
Ⅲ 蓋房子不批地基會怎樣
蓋房子不批地基你就無法蓋房,村委不批你地基,你房子無處可蓋,擅自改房是都是違章建築,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就是蓋好也要被拆除的,所以你要建房必須要有批准你建房的地基和建房證,這些必須要和村委會協商來解決
Ⅳ 法律有沒有規定60歲以上老人不能擁有宅基地嗎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這個問題的說法與法律差距太大,基本不沾邊。宅基地批准發放對象是家庭,不要討論一個人,那樣沒意義
Ⅳ 農村幾周歲以後不能批地基
每個地方不一樣
Ⅵ 村上不給批地基建房怎麼辦
那基地還是你的啊,你只要當時沒有辦轉讓手續,或者是租賃手續,到村裡給調節要回就行,如果辦了租賃手續,就看當時租賃時間有沒有到期,沒到期的話可以商定給料、一定的補償,或者是等到期再收回也行,如果是轉讓的,如果沒有手續的話,基地還是你的,別人是搶不走的
Ⅶ 我奶奶今年80歲,請問法律上有規定幾歲以上不能批地基因為老的房子要倒塌了,而且造不過新房面積比較小
我也不太肯定啊?估計應該沒有,只要這個人存在,無論其是否疾病或者年老,應該都享受同等的待遇,不可能說我已經步入老年階段,而現在就不享受國家所提供的一些待遇了,於情於理都不能說通?另外建議你與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聯系,具體的咨詢一下相關事項。希望你能夠早日解決問題.
和你補充的問題沒有太大的關聯
Ⅷ 家中老人有兩處老房子,批地基有什麼要求
原址上重建不需要重新批地基,如因原址已不適合居住的原因需要另謀新地基或擴張的,需要先進行審批,同意後將原址拆掉再建,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准。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
符合建房條件者,不得佔用農用地。利用村內空閑地,未利用土地和就地翻建者,以書面形式向村委提出建房申請。
一、村委研究通過
村委在研究村民建房申請時,支部書記負責召集,召開由村兩委成員和部分黨員、村民代表共同參加,管區派員列席研究的專題會議。對提出申請建房的村民資格進行審查,即審查是否符合申請建房的條件。與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視為通過,張榜公布七日無異議後,管區工作人員、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村經辦人簽字蓋章後再加蓋村委公章,分別報鎮村建設服務中心與國土資源所申請批准。
二、公示
審查完畢後,村委將研究通過的建房戶的名單、位置、面積等情況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
三、現場勘察和初審
公示七日無異議後,村兩委成員、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國土資源所、財政所到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填寫《農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請書》。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國土資源所根據村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現場初審,並提出用地和規劃建設的要求。
四、鎮政府審查
由領導小組研究審批,各成員單位會簽後由鎮長簽字,批准後,到鎮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填寫《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申請審批表》,由鎮村建設服務中心上報市城鄉建設局批准;批准後持《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申請審批表》、戶口薄、身份證有關證件到鎮國土資源所填寫《宅基地批准證書》,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上報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定點放線
審批完畢後,建房戶提供出四鄰同意建房的證明材料,由管區、村兩委主要成員會同國土資源所、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到現場定點放線,並填寫現場定點放線記錄,由管區、支部書記、服務中心放線人員簽字。
六、申報登記
房屋建成經鎮鎮村建設服務中心會同國土資源所驗收合格後,到國土資源所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持土地使用證到鎮村建設服務中心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七、相關知識延伸閱讀:農村自建房能買賣嗎
由於農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質,農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農村房屋的買受人必須是符合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人,具體說來有就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和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准。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准。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盡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
3、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為發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
Ⅸ 法律咨詢:有什麼法律依據可以給我爸爸(剛滿 60歲)一個地基領導說必須有法律依據才能給我爸地基。
警察說的沒錯,需要先做治療,鑒定機構必須要拿到病歷,才能對傷情進行鑒定。病歷是對你父親傷情最好的見證,先治療沒關系。鑒定結果如果是重傷的話,對方構成故意傷害罪。我國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
Ⅹ 想蓋房,上面不給批地基怎麼辦
同時給予相應的批復和處理相關的一些事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