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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60歲簽訂勞動合同嗎

發布時間:2022-02-01 21:07:08

1. 60歲後還能簽勞動合同嗎

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如果年滿60歲,已經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但是可以訂立勞務合同。

2. 男性超過60歲,還能簽勞動合同嗎

男性超來過60歲已經達到退休自年齡,是無法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就業協議或者聘用協議。

凡是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都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即使簽訂了也不屬於勞動合同,雙方之間適用勞務關系的規定。年滿60周歲已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也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那麼與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所以只可以簽訂聘用合同,性質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同時也不需要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 勞動合同法有規定年滿60歲,用人單位不給予簽訂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年滿60歲用人單位不給予簽訂勞動合同。
但60歲了,已經版到了退休年齡,公司不會簽合權同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60歲以上的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嗎

不能。
凡是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都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內即使簽訂了也容不屬於勞動合同,雙方之間適用勞務關系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如果已經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也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那麼與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所以只可以簽訂聘用合同,性質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同時也不需要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5. 60歲 是否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如果已經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也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那麼與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

所以只可以簽訂聘用合同,性質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同時也不需要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5)年滿60歲簽訂勞動合同嗎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6. 60歲以上的人還可以簽勞動合同嗎

超過60歲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無法建立勞動關系,但可以簽訂返聘協議,建立勞務關系。勞動者60歲已經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7. 請問60歲以上人員還能繼續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

不可以。
簽合同是為了繳納保險之類的,60歲已經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了。保險繳納不進去。只能簽訂協議,就是純工資。除了納稅,其餘的什麼也不能扣除。

8. 年滿60歲還能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

不能。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單位繼續留用或者新使用已滿60周歲的退休人員的,雙方應當簽訂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雙方適用合同法,不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9. 60歲以上勞動合同怎麼簽

如果是退休人員返聘,應當簽訂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凡是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都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即使簽訂了也不屬於勞動合同,雙方之間適用勞務關系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如果已經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也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那麼與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所以只可以簽訂聘用合同,性質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同時也不需要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以下僅供參考:
範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鑒於甲方業務的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 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書,共同遵守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務合同期限
20xx年x月x日------2011年x月x日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乙方認真遵守賣場各項規章制度,積極負責完成公司銷售目標和商品陳列標准,保證櫃面商品的衛生及充足。
第三條、勞務報酬支付
甲方每月10號根據上月銷售數據支付乙方應得報酬。
第四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甲乙雙方若提出辭職與被辭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並在一切手續交接清楚後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每月對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賠責任,超出短少按價格6折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在相互諒解的基礎上進行友好協商,直至達到雙方滿意。
第七條、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於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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