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十八歲女孩和繼父生倆孩子怎麼辦了
能怎麼辦?這是他們和你媽媽之間的事情,你站你媽媽那邊就好,不過你媽還是和你繼父別一起了吧,這樣的男的,能當老公?要是你媽媽不和你繼父一起了,別說他和18歲女孩生倆孩子,就算他和15歲女孩生5孩子,都不關你的事呀
B. 怎麼辦,我媽媽再婚了,後爸有一個女兒,他哥哥的孩子也是個女孩,他家人想讓我媽媽生兩個孩子
你的媽媽要再婚,這完全是他的自由。作為子女,如果你是成年人的話,應當給她充分的理解。,應當給予她盡可能的支持。至於他是否給別人在生孩子,那也是他的自由。它可以徵求你的意見。但是你不應該過多的去干預他。也就是說,你只能是建議,不能強制。
C. 女兒十六歲不上學,叛逆,一個繼父該怎麼管
1、年齡小不適應:
家長要考慮孩子是不是年齡小,在家裡還離不開家長,心理上還有害怕的心理,如果是這樣家長就要多費心了,在學校里要陪陪孩子,等孩子和其它孩子熟悉了,就好了。
2、孩子自理能力差:
家長的溺愛,對孩子太寵愛了,這樣的孩子都比較任性,自理能力也比較差,家長就要狠心一點了,不要怕孩子哭,哭不了兩天就好了,孩子很容易和小孩子玩的。
3、學習壓力大:
雖然是剛上學,但是對於不喜歡學習的孩子,貪玩的孩子來說,學習就是他們最頭疼的事情,一提學習就害怕,一害怕就學不會,老師不喜歡,自己也感覺不好意思,就不想去學校了,遇到這種情況,只有和老師溝通,讓老師體諒一下孩子,要求低一下。
4、家裡自由:
在學校不如在家裡,在家裡就自己一個小孩子,自己想怎麼樣就怎麼樣,自由慣了,到了學校還有人管,不能這樣,不能那樣,還要學寫東西,或學其它的,太累了,還沒有自由,所以就不想上學,想家了,這種情況,家長是不能縱容的,只能讓孩子慢慢適應學校的生活,可以給孩子一些鼓勵或獎勵,在學校學習,到家後會怎麼怎麼樣。
5、不合群無朋友:
在學校總是感覺到孤獨,沒有朋友,總是一個人玩,一個人呆著,不受歡迎,在學校沒有意思,自然就不想去學校了,這樣的孩子,家長要多開導,要主動的和他人接觸,打招呼,主動和小朋友去玩,還有可以找一個認識的孩子和孩子玩,讓孩子學會和別人交往。
6、受欺負不敢去:
孩子受欺負了,不敢去學校了,還不敢說,只是說不去學校,遇到這種情況,家長要冷靜下來,好好的和孩子談談,讓孩子說出實際情況,解除孩子的內心恐懼感,還要和老師商量一下,如何讓孩子不再受欺負等,解決孩子的內心問題,孩子就願意去學校了。
D. 我今年16歲了,我媽媽有了繼父的孩子,我該怎麼辦
第一,請問你是男孩還是女孩?第二,你媽媽有了新的婚姻,也就有了新的生活,你不讓生,你既然知道她不容易,那你是想她幸福還是不幸福?第三,這種事你阻攔不了,你16了,你媽至少也小40的人了,高齡產婦多不容易。我建議你多為你媽媽想想,真正的理解你媽媽的不容易。做好你自己該做的,媽媽還是你的媽媽。
E. 十三歲女孩和九歲女孩親生父母已死亡繼父對她們不好,可以選擇大姐做監護人嗎
離婚後,孩子不一定要改姓。一定想改,最好要徵求孩子的意見,若孩子還小,可以等幾年再說。至於兩人要孩子,由於兩人已經離婚,只能有一人撫養孩子,所以只有好好協商。 首先要看誰有能力、條件更好,誰對孩子更能細心照顧,包括誰的家庭條件更合適;當然如果孩子已經足夠大,並且能有自己的想法了最好能徵求孩子的意願。建議如果是男孩,最好能跟媽媽,女孩最好跟爸爸。當然了,無論孩子跟誰過,都應該配合另外一方能夠時常見到孩子,不要給孩子見不在一起住的父母製造困難,不要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造成性格缺失。
F. 二婚家庭,男35歲,女40歲,共有兩個孩子,18歲女兒和5歲兒子,還能再生嗎
再婚二個人都有兒女生不生都可以,不過我覺得二個人有共同孩子更加完美,考慮到備孕媽媽四十歲了屬於高齡產婦這方面要根據自己情況來決定
G. 我今年21歲,女生,家裡有爺爺奶奶親媽後爸兩個小12歲的異父弟弟,跟奶奶爺爺住,吃住家裡,我現在
你這樣不對,雖然你後爸那時對你不好,你現在有能力了能掙多的錢,也不能他不仁你不意。再說你在獨立工作生活之前讀書和生活的開資也有他的付出,你可以給他買些煙酒買點吃的穿的。這樣對親人和家庭都好,爺爺、奶奶、媽媽和弟弟們與後爸生活在一起,你只排除後爸不給他,你覺這樣你媽媽心痛快嗎?你後爸心會怎麼想呢?家庭能和睦嗎?你是一個聰明的女生,知道怎樣去做。
H. 13歲少女被繼父侵犯四年,是誰在包庇這位人面獸心的「繼父」
是孩子的母親!是孩子母親為了跟這個男的好好生活,活生生的把自己孩子貢獻出來了!
三個人在一起的故事都發生過,這個母親是何等的畜生!
那是你的親生孩子啊,那是你十月懷胎生出來的孩子啊,為了一個跟你沒有血緣關系的男人值得嗎?
有人一定會說,她們母女不指望人家養嗎?養?我也是母親,我自己也有孩子,可以這么說,我就是上垃圾桶里翻破爛,上飯店門口要飯,我也不可能嫁給這樣的畜生,我會拼盡全力護我女兒周全,我願意用一生的幸福,換她平安健康!
總結:
這件事兒跟《原生之罪》里演的一個故事和像,白冰飾演的吳文萱親手殺了自己的養父母,還有養父母的孩子,為啥?因為養父母一家常年虐待她,因為養母讓她去陪她養父,從小到大,吳文萱被養父侵犯多次,她的作案過程並不完美,很多鄰居都看到了,鄰居卻願意為她隱瞞,為什麼?因為他們了解內情!
兩個故事:一個是母親包庇繼父,一個是鄰居包庇女孩!
I. 女孩被父親強行嫁到了台灣,女孩母親被父親嫁給了父親好友讓他們生了孩子,父親的好友是女孩的繼父嗎
從法律關繫上來說,父親的好友肯定是女孩兒繼父。
J. 我18歲,女孩子,我媽媽我爸爸五十歲,每次一說給我生個小弟弟我爸就不樂意,跟炸了毛一樣
你成年了知道有那麼兩點。
1.家庭經濟需要考慮
比較重要一點
2.你爸媽50多歲了,就算你爸還有心有力,你媽也不適合懷孕啊。
你跟他說這打算是讓誰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