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孩橫穿馬路車禍責任認定
雙方都有責任,你作為未成人監護人,未起到有效的監護責任(三周歲孩子,基本沒有安全意識,此情況下監護人負有更要監護責任);行車方小心行駛造成對方受傷,不可能迴避責任,該責任損失,車主可能向保險公司主張。
❷ 小孩橫穿馬路撞上電動車受傷責任怎樣劃分
在馬路中間停車 已經違反了交通法規 而且他的小孩 沒有管好 造成孩子受傷 也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您沒有責任的 但是有一個條件,就是小孩下車到撞上您的電動車的時間 是不是不夠用做您做出躲避反映時間
❸ 小孩突然橫穿被撞責任怎麼劃分
對於這種情況一定要爭取有利的責任劃分,切忌盲目認責。小孩如果是闖紅燈或者在無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橫穿馬路,其父母有監護義務,監護責任未履行到位,其父母應該有一定的責任。
如果車輛購買了保險且保額充足的話,基本屬於你的賠償責任就轉嫁給了保險公司。
具體的賠償項目及金額要根據事故的責任、小孩的傷情、是否構成傷殘等各方面綜合確定,只有在治療結束後才能計算出大概的賠償金額。
❹ 幼童突然橫穿馬路撞上機動車輛,事故責任應該如何劃分
就所述情況您應無責任,但是按現行相關法律應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您為了搶救小孩未保留現場的,涉及爭議時可通過查找見證人書面證實(必要時還得到辦案的職能機關錄入證言及接受相關當事方質詢),最好向辦案交警提供事故現場在場人線索及其相關信息,由其調查取證更權威或正規。 您著急送孩子就醫未保留現場的行為,我認為是人之常情而非傻處,就是認定事故責任多一點也沒多大關系,因為賠償上以車輛投保保險限額賠償為主(保險限額一般都不低),不足差額才轉由車主方承擔。 涉及到的相關法律規定: (1)「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賠償總額的計算規定適用現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六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❺ 小孩橫穿馬路被撞我正常行駛責任怎麼劃分
全責,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中佔有絕對優勢地位,所以撞到行人肯定是全責(除非是高速路等明確標示行人危險的地方)
❻ 小孩橫穿馬路被撞誰的責任
司機的責任,被撞的時候小孩的大人在身邊嗎?如果在現場就是大人沒有履行監護人的責任,司機不會有什麼過失的。如果大人當時沒在現場那就是司機的責任!你想啊人家小孩偷著跑去玩了,小孩懂什麼,你一個有本有證的大司機難道就不知道小朋友不懂交通法規嗎,看到了還撞,這不是故意的嗎!——能幫到你嗎?
❼ 小孩橫穿馬路被撞誰的責任
一、孩子的監護人
《民法通則》133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小孩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監護人(通常是父母)有義務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孩子橫穿馬路往往是因為監護人監管不力造成的。因此小孩橫穿馬路被撞,監護人要承擔部分責任。
二、司機,但可適當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三、如果孩子是在託管所、幼兒園、學校期間發生的事故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知識鏈接:行人橫穿馬路被撞,司機如何賠償
根據無過失責任原則,涉事司機即使已經盡到注意義務的要求,仍未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應承擔交通事故責任,但是受害人有嚴重的違法行為,涉事司機如果能夠證明已經採取了必要的處置措施,可以減輕涉事司機的責任。
❽ 你好,一五歲小孩在有監護人的情況下,橫穿馬路被正常行駛的車輛撞死 車主該付怎樣的責任小孩是農村…
一般情況下,在車主面對一個5歲的孩子,不管是否有紅綠燈車主都要負全責,因為孩子並不具有交通規則的意識,而車主對路面上的狀況有注意的義務。不過出於當時有監護人考慮,可以減少一定責任。 主要責任分配是依據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其中會有準確的分配。一般造成人員傷亡的,必須要告知交通部門的。 小孩賠償問題的話,按照該地區上一年農村居民年均收入進行計算,一般每年在15000元上下。 以15000元為例,需賠20年,就是15000×20=30萬元。 在此基礎上,一般還要賠償他的家人精神損失費,大概5萬-20萬,這個是由法院判決。 還有孩子的喪葬費,搶救費等。 一般在35-45萬元左右,。主動向小孩的家人進行賠諒解,這樣對雙方都有好處。 對對方來說:可以減少心理傷害。 對車主來說:被起訴時,可以減輕一定刑罰。
❾ )5歲小孩橫穿馬路被撞監護人要負多大的責任(前面5米就是人行道,車子的剎車痕跡大概有3米,痕跡是單線
需要付多大責任要看具體情況認定,但是肯定是要負責任的。 按照公平原則,那最少也要30%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