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法律是否規定60歲以上殺人犯不判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不適用死刑人員】犯罪的時候專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屬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Ⅱ 80歲老人殺人怎麼判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從輕處罰。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殺人犯年齡超過八十周歲的,不適用死刑。具體參考以下規定:
《刑法》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九條【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2)70歲以上殺人犯怎麼判擴展閱讀
老年人犯罪的根據情況可從寬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中的規定,對於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慮其犯罪的動機、目的、情節、後果以及悔罪表現等,並結合其人身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從寬處罰。
意見指出,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中的從「寬」,主要是指對於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雖然嚴重,但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以及主觀惡性相對較小、人身危險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於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不作為犯罪處理;對於依法可不監禁的,盡量適用緩刑或者判處管制、單處罰金等非監禁刑。
對老年人犯罪是否從寬處理,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此次出台的意見明確規定:「對於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慮其犯罪的動機、目的、情節、後果以及悔罪表現等,並結合其人身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從寬處罰。」
Ⅲ 故意殺人罪70歲免責嗎
刑法規定是年滿75的人犯罪應當輕判,不適用死刑,而不是免除刑事責任。
Ⅳ 70歲以上殺人罪現在怎麼判刑
70歲以上殺人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70歲以上老人量刑是與70歲以下人相同的,但是,超過75歲的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Ⅳ 70歲以上殺人犯還有死罪嗎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Ⅵ 傷害70歲老兵人販故意殺人罪如果罪名成立該怎麼判
無論傷害的對象是誰,只要構成故意殺人罪了,需要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情節惡劣肯定會判處死刑的。
Ⅶ 殺人犯怎麼判刑
根據法律規定,公檢法機關辦理一切案件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第一百九十五條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Ⅷ 七十八歲老頭故意殺人會判死刑嗎
仍可判死刑。
根據《刑法》規定,對於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沒有規定不可判死刑。如果所犯罪應處死刑的,仍可依法判處死刑。
《刑法》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Ⅸ 年滿七十歲以上犯故意殺人罪怎麼判刑
要承擔刑事責任,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刑法》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九條【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9)70歲以上殺人犯怎麼判擴展閱讀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